(2020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呼伦贝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020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呼伦贝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