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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金融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金融领域正本清源

2020-05-28 10:21 呼和浩特日报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领域乱象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集中整治金融领域乱象。市金融办全面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措并举,积极作为,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市金融办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会、专题学习,以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上,推动金融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金融领域行业乱象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市金融办将集中打击集资诈骗、“现金贷”“套路贷”“校园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金融活动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制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合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中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充分发挥市处非办的作用,制定《呼和浩特市“套路贷”线索摸排实施方案》,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以及地区政府组成联合排查组,在市四区繁华商业区各大商业楼宇、场所进行了全面深入不间断的联合排查、突击检查。并根据排查情况,采取警示约谈、规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进行分类处置,对排查中发现的未经批准发放贷款的企业要求立即关停,对发现的非法吸收存款的企业限期关停。结合监管职责,认真开展了监管行业线索摸排、警示约谈、签订承诺书等工作。2020年初以来,组织排查了非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115家公司,对问题公司进行了分类整治。

市金融办还全面开展“强化行业监管”行动,有序开展了“7+4” 类机构(“7+4”类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摸底、监管、排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年度考评、信用评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业务规范性监管,重点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了商业保理企业清理整顿、投资类企业、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摸底排查工作,积极探索和建议制定对新接管类金融机构的管理方法,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

市金融办十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有力地提升了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理金融乱象行动,震慑了从事非法金融经营机构,营造了浓厚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氛围。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金融领域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通过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全市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不法机构和个人大量减少,全市商业繁华区域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绝大部分人去楼空;对全市312家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对161家高风险企业进行了重点处理,其中已在办理注销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49家;以排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取消经营资格等措施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了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公安机关集中立案查处了一批非法金融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夯实专项斗争成果。”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制定《呼和浩特市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整治金融乱象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责任分工,根据各部门权责特点,把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与各职能部门的专项监管相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全面做好防范和打击工作。同时,从排查整治、宣传教育、预警监控、联合管控、考核问责、制度落实等角度进一步明确了长效工作措施,并不断推动长效机制落实、发挥作用。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当前实际,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是夯实整治成效,防止非法金融行为反弹抬头。因此要继续加强对地方新型金融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大扫楼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记者 苗欣)

责任编辑:何娟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领域乱象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集中整治金融领域乱象。市金融办全面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措并举,积极作为,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市金融办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会、专题学习,以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上,推动金融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金融领域行业乱象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市金融办将集中打击集资诈骗、“现金贷”“套路贷”“校园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金融活动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制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合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中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充分发挥市处非办的作用,制定《呼和浩特市“套路贷”线索摸排实施方案》,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以及地区政府组成联合排查组,在市四区繁华商业区各大商业楼宇、场所进行了全面深入不间断的联合排查、突击检查。并根据排查情况,采取警示约谈、规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进行分类处置,对排查中发现的未经批准发放贷款的企业要求立即关停,对发现的非法吸收存款的企业限期关停。结合监管职责,认真开展了监管行业线索摸排、警示约谈、签订承诺书等工作。2020年初以来,组织排查了非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115家公司,对问题公司进行了分类整治。

市金融办还全面开展“强化行业监管”行动,有序开展了“7+4” 类机构(“7+4”类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摸底、监管、排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年度考评、信用评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业务规范性监管,重点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了商业保理企业清理整顿、投资类企业、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摸底排查工作,积极探索和建议制定对新接管类金融机构的管理方法,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

市金融办十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有力地提升了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理金融乱象行动,震慑了从事非法金融经营机构,营造了浓厚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氛围。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金融领域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通过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全市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不法机构和个人大量减少,全市商业繁华区域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绝大部分人去楼空;对全市312家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对161家高风险企业进行了重点处理,其中已在办理注销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49家;以排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取消经营资格等措施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了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公安机关集中立案查处了一批非法金融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夯实专项斗争成果。”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制定《呼和浩特市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整治金融乱象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责任分工,根据各部门权责特点,把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与各职能部门的专项监管相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全面做好防范和打击工作。同时,从排查整治、宣传教育、预警监控、联合管控、考核问责、制度落实等角度进一步明确了长效工作措施,并不断推动长效机制落实、发挥作用。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当前实际,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是夯实整治成效,防止非法金融行为反弹抬头。因此要继续加强对地方新型金融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大扫楼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记者 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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