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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杰被逮捕

2020-07-05 17:48 正北方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杰(正处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高利转贷一案,由兴安盟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兴安盟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交办,由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挪用公款、高利转贷罪对刘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张彬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杰(正处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高利转贷一案,由兴安盟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兴安盟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交办,由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挪用公款、高利转贷罪对刘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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