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董事会未按规定履职。张立峰是上述违规事项责任人。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张立峰处以警告。
根据官网,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由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60%)和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40%)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