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轻信他人“走关系”办理公租房,骆女士的3.8万元至今收不回来

2022-07-15 17:55 正北方网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杨佳)7月13日,呼和浩特市的骆女士给北方新报正北方网打来电话求助称,几年前,她委托他人办理公租房,对方称要托人走关系,于是她陆续给对方转账共计3.8万元。一晃几年过去了,公租房没影,对方也没给退钱。

7月14日,骆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她认识的女子刘某某声称能托人走后门办理公租房,她信以为真,就陆续给刘某某转了3.8万元。可公租房一直也没消息。她多次询问对方,对方始终以“快办下来了”“办事的人有事”等理由搪塞。去年,老伴儿得了白血病,急需用钱,她找对方要求退钱,可对方又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换了电话号码,只剩个微信,联系也不通畅。

无奈之下,骆女士向警方报了案。在警方的调查下,她才知道了对方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以及新换的电话号码。接下来,骆女士仍旧不停地要求退款,可对方至今不给。和她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两个人,但是其中一个已经收到了刘某某的部分退款。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刘某某。对方表示,她自己也是花钱托人办理公租房的受害者。她的钱和骆女士等人转给她的钱,都交给了一位叫王某军的男子,目前,该男子因为刑事犯罪已经被抓。她于去年向警方报了案。

那么,骆女士的钱会就此打了水漂吗?记者咨询了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的秦广丽律师。秦律师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俗地做了解答。此事件中,骆女士转钱给刘某某,委托其托关系、走后门办理公租房,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合同关系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法律上会认定这种合同关系无效。从经济角度来说,尽管刘某某声称自己也是受害人,但是因为骆女士等人是将钱直接转给了她,所以刘某某应当依法返还骆女士等人的款项。如果这些钱确实是被王某军诈骗了,那么刘某某则应依法再向刘某军追偿。

7月15日,记者再次了解到,骆女士已经着手起诉事宜,打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丽荣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杨佳)7月13日,呼和浩特市的骆女士给北方新报正北方网打来电话求助称,几年前,她委托他人办理公租房,对方称要托人走关系,于是她陆续给对方转账共计3.8万元。一晃几年过去了,公租房没影,对方也没给退钱。

7月14日,骆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她认识的女子刘某某声称能托人走后门办理公租房,她信以为真,就陆续给刘某某转了3.8万元。可公租房一直也没消息。她多次询问对方,对方始终以“快办下来了”“办事的人有事”等理由搪塞。去年,老伴儿得了白血病,急需用钱,她找对方要求退钱,可对方又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换了电话号码,只剩个微信,联系也不通畅。

无奈之下,骆女士向警方报了案。在警方的调查下,她才知道了对方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以及新换的电话号码。接下来,骆女士仍旧不停地要求退款,可对方至今不给。和她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两个人,但是其中一个已经收到了刘某某的部分退款。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刘某某。对方表示,她自己也是花钱托人办理公租房的受害者。她的钱和骆女士等人转给她的钱,都交给了一位叫王某军的男子,目前,该男子因为刑事犯罪已经被抓。她于去年向警方报了案。

那么,骆女士的钱会就此打了水漂吗?记者咨询了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的秦广丽律师。秦律师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俗地做了解答。此事件中,骆女士转钱给刘某某,委托其托关系、走后门办理公租房,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合同关系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法律上会认定这种合同关系无效。从经济角度来说,尽管刘某某声称自己也是受害人,但是因为骆女士等人是将钱直接转给了她,所以刘某某应当依法返还骆女士等人的款项。如果这些钱确实是被王某军诈骗了,那么刘某某则应依法再向刘某军追偿。

7月15日,记者再次了解到,骆女士已经着手起诉事宜,打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