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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2-07-07 09:2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7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杨林在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局长黎明发布了典型案例,价监竞争局局长韩晓炜、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王烜、特种设备局副局长张宁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这是继连续三年开展“衣食住行”领域整治工作之后的又一次针对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拳出击的专项行动。

上半年专项整治中,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81万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6.77万户次,立案0.32万件,查办大要案64件,移送公安机关39件,涉案货值2184.3万元,罚没款金额6745.94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衣食住行”等重点领域“铁拳”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杨林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继连续三年开展“衣食住行”领域整治工作之后的又一次针对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拳出击的专项行动。通过依法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几年,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的执法效果,努力营造全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下面,我向大家通报“铁拳”行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一是精心筹划部署,坚持高位推进。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铁拳”行动摆上重要日程,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组织实施。为把握重点、精准发力,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级定期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把脉定向、加压提速,以上率下为全区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坚强保障,确保快速高效推进整治工作。

二是坚持边打边说,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推进案件查办与宣传曝光,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宣传整治内容,公布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督电话,形成声势,扩大影响,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持续释放震慑效果,4月份,我局向社会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今天我们还将发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执法办案成效,对违法者产生有力震慑。

三、聚焦民生重点,强化执法办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们从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全区上下坚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力度不减”原则,创新执法办案机制,坚持社会共治协同联动打假战略,紧盯民生市场领域突出问题,做好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集中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执法办案是开展专项整治的“拳头”和“抓手”作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对存在使用恶劣违法手段、多次违法、社会影响很大的案件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罚;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涉黑涉恶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等各类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上半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81万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6.77万户次,立案0.32万件,查办大要案64件,移送公安机关39件,涉案货值2184.3万元,罚没款金额6745.94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 为不断优化我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全区“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人民网记者:请介绍一下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整治中,价监竞争局结合工作职能,主要开展了哪些方面的整治工作?

韩晓炜:一是部署了涉企违规收费检查工作,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收费,遏制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为;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杜绝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聚焦交通物流收费,促进物流成本降低且增效提质;聚焦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规范自然垄断行业收费行为;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截至目前,检查各类单位1083家,立案8件,办结3件,实施经济制裁396.71万元。

二是与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统一部署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检查对象覆盖全区的校外培训机构、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学校、职业学校、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依法查处超政府指导价收费和乱收费问题。截至目前,已进驻检查各类学校1150所,立案4件,办结3件,实施经济制裁4.09万元。

三是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医疗服务机构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只收费少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各类机构341家,立案27件,办结20件,实施经济制裁433.99万元。

四是开展医疗美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缺乏科学依据或者支撑的虚假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通过店堂、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有关美容效果与承诺不一致的行为。截至目前,立案12件,办结2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消费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在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烜:为切实保护广大农牧民合法权益,在“铁拳”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证后例行检查。对12家新获证化肥企业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对5家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做出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处理。二是做好重点风险管控。将全区化肥获证企业全部纳入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实行智能化管理。三是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市场监管领域“滚动式”督导检查与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对化肥、农膜、滴灌带等农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帮扶提升,形成“抽、检、管、服、导”一体贯通的工作流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帐,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五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将生产集中地、批发销售网点作为重点区域,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种类、批次。截止目前,自治区级共抽检175批次化肥、90批次农膜、140批次滴灌带,各盟市局抽检875批次化肥、269批次农膜、224批次滴灌带。六是提升质量帮扶时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农资生产销售企业签订《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深入农村牧区、田间地头,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牧民的维权意识。

上半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农牧部门共对113家化肥生产企业、2860多个农资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发放农资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10000多份,张贴消费提示5000余份,对21家涉嫌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针对监督抽查中暴露问题多、新闻媒体曝光多、投诉举报多的重点农资产品加大整治力度,切实遏制假劣农资高发多发态势,为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中新社记者:在特种设备领域开展了哪些专项行动,取得了哪些效果?

张宁:特种设备局按照“铁拳”整治专项行动安排,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了燃气压力管道及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首先,通过对我区燃气压力管道的全面排查,共发现未进行定期检验的公用燃气管道1216km,已督促相关企业完成1002km管道检验,定检率82.4%。其次,对需要更换的426km的管道,已督促相关单位完成329km管道的更换,其余97km的管道正在陆续更换中。同时,对在建和改建的275km燃气管道均已安排开展监督检验。

二是,开展打击翻新黑气瓶专项行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查处1起加气站作业人员未按规范充装案;4起充装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液化气瓶案;1起充装超期未检丙烷气瓶案;1起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案。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对气瓶充装行为的监管。截止目前,全区10各盟市已经建立了气瓶充装信息平台。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建立统一的气瓶充装信息化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气瓶充装行为的监管。

三是,开展打击超期未检电梯工作。查处超期未检电梯52部,均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已安排进行检验。

下一步,特种设备局将围绕燃气压力管道整治、打击翻新黑气瓶和超期未检电梯等工作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民生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章颖慧

7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杨林在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局长黎明发布了典型案例,价监竞争局局长韩晓炜、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王烜、特种设备局副局长张宁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这是继连续三年开展“衣食住行”领域整治工作之后的又一次针对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拳出击的专项行动。

上半年专项整治中,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81万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6.77万户次,立案0.32万件,查办大要案64件,移送公安机关39件,涉案货值2184.3万元,罚没款金额6745.94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衣食住行”等重点领域“铁拳”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杨林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继连续三年开展“衣食住行”领域整治工作之后的又一次针对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拳出击的专项行动。通过依法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几年,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的执法效果,努力营造全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下面,我向大家通报“铁拳”行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一是精心筹划部署,坚持高位推进。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铁拳”行动摆上重要日程,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组织实施。为把握重点、精准发力,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级定期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把脉定向、加压提速,以上率下为全区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坚强保障,确保快速高效推进整治工作。

二是坚持边打边说,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推进案件查办与宣传曝光,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宣传整治内容,公布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督电话,形成声势,扩大影响,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持续释放震慑效果,4月份,我局向社会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今天我们还将发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执法办案成效,对违法者产生有力震慑。

三、聚焦民生重点,强化执法办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们从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全区上下坚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力度不减”原则,创新执法办案机制,坚持社会共治协同联动打假战略,紧盯民生市场领域突出问题,做好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集中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执法办案是开展专项整治的“拳头”和“抓手”作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对存在使用恶劣违法手段、多次违法、社会影响很大的案件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罚;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涉黑涉恶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等各类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上半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81万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6.77万户次,立案0.32万件,查办大要案64件,移送公安机关39件,涉案货值2184.3万元,罚没款金额6745.94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 为不断优化我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全区“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人民网记者:请介绍一下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整治中,价监竞争局结合工作职能,主要开展了哪些方面的整治工作?

韩晓炜:一是部署了涉企违规收费检查工作,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收费,遏制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为;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杜绝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聚焦交通物流收费,促进物流成本降低且增效提质;聚焦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规范自然垄断行业收费行为;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截至目前,检查各类单位1083家,立案8件,办结3件,实施经济制裁396.71万元。

二是与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统一部署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检查对象覆盖全区的校外培训机构、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学校、职业学校、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依法查处超政府指导价收费和乱收费问题。截至目前,已进驻检查各类学校1150所,立案4件,办结3件,实施经济制裁4.09万元。

三是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医疗服务机构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只收费少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各类机构341家,立案27件,办结20件,实施经济制裁433.99万元。

四是开展医疗美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缺乏科学依据或者支撑的虚假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通过店堂、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有关美容效果与承诺不一致的行为。截至目前,立案12件,办结2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消费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在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烜:为切实保护广大农牧民合法权益,在“铁拳”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证后例行检查。对12家新获证化肥企业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对5家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做出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处理。二是做好重点风险管控。将全区化肥获证企业全部纳入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实行智能化管理。三是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市场监管领域“滚动式”督导检查与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对化肥、农膜、滴灌带等农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帮扶提升,形成“抽、检、管、服、导”一体贯通的工作流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帐,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五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将生产集中地、批发销售网点作为重点区域,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种类、批次。截止目前,自治区级共抽检175批次化肥、90批次农膜、140批次滴灌带,各盟市局抽检875批次化肥、269批次农膜、224批次滴灌带。六是提升质量帮扶时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农资生产销售企业签订《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深入农村牧区、田间地头,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牧民的维权意识。

上半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农牧部门共对113家化肥生产企业、2860多个农资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发放农资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10000多份,张贴消费提示5000余份,对21家涉嫌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针对监督抽查中暴露问题多、新闻媒体曝光多、投诉举报多的重点农资产品加大整治力度,切实遏制假劣农资高发多发态势,为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中新社记者:在特种设备领域开展了哪些专项行动,取得了哪些效果?

张宁:特种设备局按照“铁拳”整治专项行动安排,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了燃气压力管道及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首先,通过对我区燃气压力管道的全面排查,共发现未进行定期检验的公用燃气管道1216km,已督促相关企业完成1002km管道检验,定检率82.4%。其次,对需要更换的426km的管道,已督促相关单位完成329km管道的更换,其余97km的管道正在陆续更换中。同时,对在建和改建的275km燃气管道均已安排开展监督检验。

二是,开展打击翻新黑气瓶专项行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查处1起加气站作业人员未按规范充装案;4起充装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液化气瓶案;1起充装超期未检丙烷气瓶案;1起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案。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对气瓶充装行为的监管。截止目前,全区10各盟市已经建立了气瓶充装信息平台。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建立统一的气瓶充装信息化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气瓶充装行为的监管。

三是,开展打击超期未检电梯工作。查处超期未检电梯52部,均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已安排进行检验。

下一步,特种设备局将围绕燃气压力管道整治、打击翻新黑气瓶和超期未检电梯等工作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民生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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