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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外贸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2-07-21 10:2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7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外贸情况新闻发布会。呼和浩特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彭志生通报了2022年上半年自治区外贸进出口基本情况,呼和浩特海关综合业务处处长马晓功、呼和浩特海关统计分析处处长段永翔、呼和浩特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副处长朝格图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问。

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外贸情况新闻发布会发言材料

呼和浩特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 彭志生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由我来通报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外贸进出口基本情况。

上半年,我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外贸进出口实现稳步增长。据海关统计,我区进出口总值680.7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17.3%,较全国外贸增速高7.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92.5亿元,增长32.6%;进口388.2亿元,增长7.9%。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二季度外贸增速显著提高。随着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各项稳增长政策效应逐渐显现,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二季度我区外贸进出口378.9亿元,同比增长35.2%,环比增长25.5%。4月份以来全区外贸高速增长,4月、5月外贸增长34.1%和31.1%;6月份外贸增速进一步提高,增长40.3%,较4月、5月外贸增速分别提高6.2和9.2个百分点。

二是一般贸易占比提升、加工贸易进出口倍增。一般贸易进出口469.9亿元,增长21.5%,占同期我区外贸进出口总值的69%,比去年同期提升2.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44.1亿元,增长29.9%;进口225.8亿元,增长13.6%。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49.5亿元,增长113.1%。

三是对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保持增长。我区对蒙古、俄罗斯、东盟、欧盟、美国分别进出口170.2亿、87.4亿、73.3亿、46.8亿、33.4亿元,分别增长14.6%、1.9%、45.4%、54.3%、34.4%。同期,我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贸易伙伴进出口分别增长17.6%和13.9%。

四是外贸经营主体活力不断增强。上半年,我区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2011家。民营企业进出口454.9亿元,增长22.3%,占66.8%。同期,国有企业进出口170.7亿元,增长0.01%;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54.6亿元,增长48.8%。

五是巴彦淖尔外贸继续保持领先。全区各盟市中,巴彦淖尔市进出口153.2亿元,增长54%,居首位;包头、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依次为115.9亿元、99.3亿元、75.5亿元,分别下降4.3%、增长19.3%和172.2%。

六是主要出口商品显著增长。出口机电产品51.1亿元,增长68.8%;基本有机化学品35.8亿元,增长32.1%;农产品34.7亿元,增长17%;三者合计占自治区出口总值的41.6%。同期,出口铁合金11.8亿元、稀土及其制品10.8亿元、未锻轧铝及铝材9.7亿元,分别增长321%、116.7%、150.6%。

七是矿产资源中煤炭、原油进口大幅增长。进口铜矿砂92.4亿元,下降4.2%;煤炭78.6亿元,增长79.2%;铁矿砂41亿元,下降40%;三者合计占自治区进口总值的54.6%。同期,进口机电产品28.9亿元、肥料11.8亿元、原油9.1亿元,分别增长114.4%、63.1%、14.8倍。

受全球疫情蔓延、地区冲突等多重因素影响,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外部需求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增加,对我区外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但总体来看,我区经济韧性较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保持不变。今年3—6月我区外贸连续4个月出现正增长,特别是4、5、6月份外贸同比增幅均在30%以上,为全年外贸稳中向好打下坚实基础。随着国家稳外贸、稳经济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疫情高效防控,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我区外贸仍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下一步,呼和浩特海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外贸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刚才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区外贸增长17.3%,进口、出口均实现增长,您觉得拉动外贸增长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段永翔:谢谢您的提问。今年上半年,我区外贸进出口稳中向好、稳步增长,连续4个月实现同比正增长,影响我区外贸增长的主要因素有2个方面:

一是国外市场需求增长。受疫情、乌克兰危机等因素的影响,外部需求不确定、不稳定性增加,但全球经济仍呈复苏态势,国外市场对我区出口商品仍有较大的需求。上半年,我区出口汽车、电工器材、集成电路等机电产品分别增长40.6%、89.3%、8.5倍。

二是自治区工业等产业稳定增长。自治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项措施持续显效,1—5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78.5%,带动进口实现增长。上半年,我区铜材、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等中间产品进口分别增长8.3倍、5.6倍和5.3倍。此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也一定程度上拉动了进口值的增长,我区原油、煤炭进口均价同比增长65.8%、146.7%,带动整体进口增长。

内蒙古日报记者:想问一下上半年我区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的表现如何?呼和浩特海关在推动我区与RCEP国家的经贸发展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段永翔:谢谢您的提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半年间,RCEP“朋友圈”不断扩大,目前15个签署成员国中生效成员已有13个。今年上半年,我区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184.4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出口99.9亿元,增长34.4%;进口84.5亿元,下降3.4%。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占比接近3成。上半年,我区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值占我区外贸总值的27.2%。

二是农产品、能源产品进口增长较快。上半年,我区自RCEP其他成员国进口农产品24.1亿元,增长15.1%;进口成品油0.6亿元,增长17.7%。

三是钢材、机电产品成为主要出口商品。上半年,我区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钢材19.2亿元,下降22%;出口机电产品14.2亿元,增长192%,两类产品合计占我区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总值的33.4%。

在推动我区与RCEP其他成员国经贸发展方面,呼和浩特海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RCEP享惠情况专题分析;实地走访调研企业,收集并协调企业在RCEP项下出口享惠受阻问题;开展线上宣讲活动,先后有150余家企业参加,宣讲RCEP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享惠程序性规定等,推介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智能审核等改革措施,积极引导企业享受RCEP关税减让优惠政策。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请问下一步呼和浩特海关将在哪些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推动自治区外贸平稳向好?

马晓功: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十条措施》下发后,呼和浩特海关关党委委员,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跟踪分析当前外贸发展面临的挑战,结合关区实际和政府、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21条细化措施,坚持党委统筹、高位推动,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取得了不错成效。今年上半年,自治区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17.3%,比我国外贸整体增速高7.9个百分点;拓展新兴市场外贸增势良好,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17.6%,RCEP国家同比增长13.9%,东盟同比增长45.4%,欧盟同比增长54.3%,全方位开放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 ,呼和浩特海关将持续在助企纾困、服务发展上再加力,出台加力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15条措施,精准施策,有力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一是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完善两级党委委员包联重点企业长效机制,实施“一企一策”“一事一策”,持续跟踪问效,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积极推动中蒙AEO互认实施,抓好AEO企业通关便利化管理,降低企业外贸成本。加强重点国家地区、重点行业领域技术性贸易措施跟踪研究,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是疏堵解难,保跨境物流畅通。认真推动落实边境口岸防输入保畅通15条工作措施,保障口岸“应开尽开”“能开尽开”。进一步优化中欧班列顺势监管机制,推动“中通道”中欧班列持续扩线增量。推动内陆物流枢纽节点地区与口岸一体化联动发展,推动开展中欧班列“铁路快通”进出口业务。推动口岸开放平台建设,支持口岸和物流节点城市功能性改造,支持地方申建具有特色需求和发展预期的指定监管场地。

三是分类施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推进煤炭等矿能产品通关监管模式改革,积极推进进口煤炭检验结果第三方采信。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持续推动“蒙”字号优质农产品出口;支持优异种质资源引进,扩大优质饲草饲料进口。全力支持大宗进口杂粮类产品进口,服务国内市场保供稳价。推动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支持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研发创新等新业态加速发展,加快形成“保税+新兴业态”叠加效应。

人民网记者:今年6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54号),请问,进出口企业、单位向海关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对企业有什么好处或影响?

朝格图:海关总署2022年第54号公告,是海关为了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而推出的一项措施。根据该公告,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二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后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此外,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不予行政处罚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符合规定的,予以减免。

这是第一个好处,不予行政处罚、减免滞纳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

这是第二个好处,符合条件的企业信用不受影响,有利于企业融资等行为。

进出口企业、单位向海关主动披露时,需填制《主动披露报告表》(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查询),并随附账簿、单证等材料,向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注册地海关报告。

这是第三个好处,办理便捷。

在此,提醒进出口企业、单位两点:

一是进出口企业、单位对同一涉税违规行为再次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二是该公告有效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进出口企业、单位如有主动披露情况,请在有效期内报告。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责任编辑:章颖慧

7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外贸情况新闻发布会。呼和浩特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彭志生通报了2022年上半年自治区外贸进出口基本情况,呼和浩特海关综合业务处处长马晓功、呼和浩特海关统计分析处处长段永翔、呼和浩特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副处长朝格图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问。

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外贸情况新闻发布会发言材料

呼和浩特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 彭志生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由我来通报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外贸进出口基本情况。

上半年,我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外贸进出口实现稳步增长。据海关统计,我区进出口总值680.7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17.3%,较全国外贸增速高7.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92.5亿元,增长32.6%;进口388.2亿元,增长7.9%。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二季度外贸增速显著提高。随着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各项稳增长政策效应逐渐显现,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二季度我区外贸进出口378.9亿元,同比增长35.2%,环比增长25.5%。4月份以来全区外贸高速增长,4月、5月外贸增长34.1%和31.1%;6月份外贸增速进一步提高,增长40.3%,较4月、5月外贸增速分别提高6.2和9.2个百分点。

二是一般贸易占比提升、加工贸易进出口倍增。一般贸易进出口469.9亿元,增长21.5%,占同期我区外贸进出口总值的69%,比去年同期提升2.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44.1亿元,增长29.9%;进口225.8亿元,增长13.6%。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49.5亿元,增长113.1%。

三是对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保持增长。我区对蒙古、俄罗斯、东盟、欧盟、美国分别进出口170.2亿、87.4亿、73.3亿、46.8亿、33.4亿元,分别增长14.6%、1.9%、45.4%、54.3%、34.4%。同期,我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贸易伙伴进出口分别增长17.6%和13.9%。

四是外贸经营主体活力不断增强。上半年,我区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2011家。民营企业进出口454.9亿元,增长22.3%,占66.8%。同期,国有企业进出口170.7亿元,增长0.01%;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54.6亿元,增长48.8%。

五是巴彦淖尔外贸继续保持领先。全区各盟市中,巴彦淖尔市进出口153.2亿元,增长54%,居首位;包头、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依次为115.9亿元、99.3亿元、75.5亿元,分别下降4.3%、增长19.3%和172.2%。

六是主要出口商品显著增长。出口机电产品51.1亿元,增长68.8%;基本有机化学品35.8亿元,增长32.1%;农产品34.7亿元,增长17%;三者合计占自治区出口总值的41.6%。同期,出口铁合金11.8亿元、稀土及其制品10.8亿元、未锻轧铝及铝材9.7亿元,分别增长321%、116.7%、150.6%。

七是矿产资源中煤炭、原油进口大幅增长。进口铜矿砂92.4亿元,下降4.2%;煤炭78.6亿元,增长79.2%;铁矿砂41亿元,下降40%;三者合计占自治区进口总值的54.6%。同期,进口机电产品28.9亿元、肥料11.8亿元、原油9.1亿元,分别增长114.4%、63.1%、14.8倍。

受全球疫情蔓延、地区冲突等多重因素影响,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外部需求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增加,对我区外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但总体来看,我区经济韧性较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保持不变。今年3—6月我区外贸连续4个月出现正增长,特别是4、5、6月份外贸同比增幅均在30%以上,为全年外贸稳中向好打下坚实基础。随着国家稳外贸、稳经济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疫情高效防控,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我区外贸仍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下一步,呼和浩特海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外贸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刚才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区外贸增长17.3%,进口、出口均实现增长,您觉得拉动外贸增长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段永翔:谢谢您的提问。今年上半年,我区外贸进出口稳中向好、稳步增长,连续4个月实现同比正增长,影响我区外贸增长的主要因素有2个方面:

一是国外市场需求增长。受疫情、乌克兰危机等因素的影响,外部需求不确定、不稳定性增加,但全球经济仍呈复苏态势,国外市场对我区出口商品仍有较大的需求。上半年,我区出口汽车、电工器材、集成电路等机电产品分别增长40.6%、89.3%、8.5倍。

二是自治区工业等产业稳定增长。自治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项措施持续显效,1—5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78.5%,带动进口实现增长。上半年,我区铜材、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等中间产品进口分别增长8.3倍、5.6倍和5.3倍。此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也一定程度上拉动了进口值的增长,我区原油、煤炭进口均价同比增长65.8%、146.7%,带动整体进口增长。

内蒙古日报记者:想问一下上半年我区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的表现如何?呼和浩特海关在推动我区与RCEP国家的经贸发展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段永翔:谢谢您的提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半年间,RCEP“朋友圈”不断扩大,目前15个签署成员国中生效成员已有13个。今年上半年,我区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184.4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出口99.9亿元,增长34.4%;进口84.5亿元,下降3.4%。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占比接近3成。上半年,我区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值占我区外贸总值的27.2%。

二是农产品、能源产品进口增长较快。上半年,我区自RCEP其他成员国进口农产品24.1亿元,增长15.1%;进口成品油0.6亿元,增长17.7%。

三是钢材、机电产品成为主要出口商品。上半年,我区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钢材19.2亿元,下降22%;出口机电产品14.2亿元,增长192%,两类产品合计占我区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总值的33.4%。

在推动我区与RCEP其他成员国经贸发展方面,呼和浩特海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RCEP享惠情况专题分析;实地走访调研企业,收集并协调企业在RCEP项下出口享惠受阻问题;开展线上宣讲活动,先后有150余家企业参加,宣讲RCEP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享惠程序性规定等,推介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智能审核等改革措施,积极引导企业享受RCEP关税减让优惠政策。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请问下一步呼和浩特海关将在哪些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推动自治区外贸平稳向好?

马晓功: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十条措施》下发后,呼和浩特海关关党委委员,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跟踪分析当前外贸发展面临的挑战,结合关区实际和政府、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21条细化措施,坚持党委统筹、高位推动,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取得了不错成效。今年上半年,自治区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17.3%,比我国外贸整体增速高7.9个百分点;拓展新兴市场外贸增势良好,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17.6%,RCEP国家同比增长13.9%,东盟同比增长45.4%,欧盟同比增长54.3%,全方位开放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 ,呼和浩特海关将持续在助企纾困、服务发展上再加力,出台加力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15条措施,精准施策,有力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一是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完善两级党委委员包联重点企业长效机制,实施“一企一策”“一事一策”,持续跟踪问效,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积极推动中蒙AEO互认实施,抓好AEO企业通关便利化管理,降低企业外贸成本。加强重点国家地区、重点行业领域技术性贸易措施跟踪研究,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是疏堵解难,保跨境物流畅通。认真推动落实边境口岸防输入保畅通15条工作措施,保障口岸“应开尽开”“能开尽开”。进一步优化中欧班列顺势监管机制,推动“中通道”中欧班列持续扩线增量。推动内陆物流枢纽节点地区与口岸一体化联动发展,推动开展中欧班列“铁路快通”进出口业务。推动口岸开放平台建设,支持口岸和物流节点城市功能性改造,支持地方申建具有特色需求和发展预期的指定监管场地。

三是分类施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推进煤炭等矿能产品通关监管模式改革,积极推进进口煤炭检验结果第三方采信。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持续推动“蒙”字号优质农产品出口;支持优异种质资源引进,扩大优质饲草饲料进口。全力支持大宗进口杂粮类产品进口,服务国内市场保供稳价。推动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支持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研发创新等新业态加速发展,加快形成“保税+新兴业态”叠加效应。

人民网记者:今年6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54号),请问,进出口企业、单位向海关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对企业有什么好处或影响?

朝格图:海关总署2022年第54号公告,是海关为了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而推出的一项措施。根据该公告,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二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后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此外,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不予行政处罚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符合规定的,予以减免。

这是第一个好处,不予行政处罚、减免滞纳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

这是第二个好处,符合条件的企业信用不受影响,有利于企业融资等行为。

进出口企业、单位向海关主动披露时,需填制《主动披露报告表》(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查询),并随附账簿、单证等材料,向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注册地海关报告。

这是第三个好处,办理便捷。

在此,提醒进出口企业、单位两点:

一是进出口企业、单位对同一涉税违规行为再次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不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二是该公告有效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进出口企业、单位如有主动披露情况,请在有效期内报告。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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