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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宇:从前的军官现在的法官

2022-08-03 16:34 正北方网  

为人谦和有礼,做事认真负责,在审判席上,身披法袍,手持法槌断是非,他是老百姓口中的好法官。脱下法袍,为人夫为人父,承担着沉甸甸的家庭责任。他就是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杨光宇。杨光宇曾在部队服役11年,2005年转业后来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伍不褪色,17年间,杨光宇凭着军人一股韧劲,克服重重困难,通过自学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

办案标兵

每天早上,叫醒杨光宇的不是闹钟,是未结的案件和军人的自律。

虽已是一名资深法官,但杨光宇前进的脚步却从未停止。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自2005年进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从书记员助理到员额法官,一路走来,杨光宇从一名业务“小白”到办案能手,付出了超过常人的努力和艰辛。由他经手的大案要案不胜枚举,平均年审结刑事一、二审案件及减刑案件300余件,还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从一名战士到军队干部,杨光宇经历了11年;从书记员助理到一名法官,杨光宇又走过了17年。“我的很多战友都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唯独我在法院。法院的职业要求有极强的专业性和责任心。当时刚刚成家,孩子才1岁,白天工作,晚上照顾孩子,等孩子睡了,再坐在书桌前开始学习,周六日则基本是泡在图书馆查资料。大约经过3年多的摸索与自学,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8月1日,杨光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与部队11年的历练分不开的,部队生活给予了他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工作表排得满满的

在刑一庭,杨光宇每天的工作表排得满满的,他每天面对的案件除了二审的刑事案件,还有一部分是由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直接向中院提起的一审公诉案件,或者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或者是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除此之外,还要面对大量的减刑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狱减刑案件必须报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因此,呼和浩特辖区的所有减刑案件都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审理,刑一庭每年光审理的减刑案件就接近2000件。“每年的任务特别重。因为不同以往只是书面审查,随着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的深化,减刑案件需要实质化审理。每一项证据,都要做实质调查,去验证它的真实性。例如庭审时需要很多证人去验证被减刑人的表现如何?什么时候记过功等等,都需要通过大量的审查来确定真伪。”杨光宇说,今年以来,由他经手的案件已有200多件,其中超过三分之二都是减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注重梳理,刑事案件则更注重推理,要一点一点地“抠”,耗时又伤神。

刑事案件多数比较复杂,杨光宇不仅需要查阅案卷、接待当事人、撰写法律文书,一些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还要进行民事调解,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在他看来,不管是哪一类,都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容不得一丁点马虎。

让法治光芒照进每一个人心中

在法院工作17年来,杨光宇兢兢业业、慎思笃行,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所审案件无一例错案,在当事人的心目中,他是“人民的好法官”。在工作中,他是助人为乐、却从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的好大哥。在忙于工作的同时,杨光宇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创新工作方法。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他更注重案件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做到审判实效和社会效果并重。在他看来,法官的职责就是在被告人和被害者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无论是面对被告人,还是被害人,办案时都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自担任法官以来,杨光宇先后获得个人嘉奖4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禁毒工作者、扫黄打非工作优秀个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用满腔热忱谱写出司法为民的和谐乐章。

杨光宇说,脱下军装,换上法袍,战场虽然不同,但是为人民服务的心却是一样的,他要以军人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抵挡来自各方的诱惑,以军人的胆魄无所畏惧攻克各种案件难题,在法院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践行司法为民,让法治的光芒照进每一个人心中。文·摄影/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

责任编辑:石尧

为人谦和有礼,做事认真负责,在审判席上,身披法袍,手持法槌断是非,他是老百姓口中的好法官。脱下法袍,为人夫为人父,承担着沉甸甸的家庭责任。他就是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杨光宇。杨光宇曾在部队服役11年,2005年转业后来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伍不褪色,17年间,杨光宇凭着军人一股韧劲,克服重重困难,通过自学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

办案标兵

每天早上,叫醒杨光宇的不是闹钟,是未结的案件和军人的自律。

虽已是一名资深法官,但杨光宇前进的脚步却从未停止。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自2005年进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从书记员助理到员额法官,一路走来,杨光宇从一名业务“小白”到办案能手,付出了超过常人的努力和艰辛。由他经手的大案要案不胜枚举,平均年审结刑事一、二审案件及减刑案件300余件,还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从一名战士到军队干部,杨光宇经历了11年;从书记员助理到一名法官,杨光宇又走过了17年。“我的很多战友都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唯独我在法院。法院的职业要求有极强的专业性和责任心。当时刚刚成家,孩子才1岁,白天工作,晚上照顾孩子,等孩子睡了,再坐在书桌前开始学习,周六日则基本是泡在图书馆查资料。大约经过3年多的摸索与自学,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8月1日,杨光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与部队11年的历练分不开的,部队生活给予了他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工作表排得满满的

在刑一庭,杨光宇每天的工作表排得满满的,他每天面对的案件除了二审的刑事案件,还有一部分是由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直接向中院提起的一审公诉案件,或者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或者是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除此之外,还要面对大量的减刑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狱减刑案件必须报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因此,呼和浩特辖区的所有减刑案件都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审理,刑一庭每年光审理的减刑案件就接近2000件。“每年的任务特别重。因为不同以往只是书面审查,随着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的深化,减刑案件需要实质化审理。每一项证据,都要做实质调查,去验证它的真实性。例如庭审时需要很多证人去验证被减刑人的表现如何?什么时候记过功等等,都需要通过大量的审查来确定真伪。”杨光宇说,今年以来,由他经手的案件已有200多件,其中超过三分之二都是减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注重梳理,刑事案件则更注重推理,要一点一点地“抠”,耗时又伤神。

刑事案件多数比较复杂,杨光宇不仅需要查阅案卷、接待当事人、撰写法律文书,一些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还要进行民事调解,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在他看来,不管是哪一类,都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容不得一丁点马虎。

让法治光芒照进每一个人心中

在法院工作17年来,杨光宇兢兢业业、慎思笃行,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所审案件无一例错案,在当事人的心目中,他是“人民的好法官”。在工作中,他是助人为乐、却从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的好大哥。在忙于工作的同时,杨光宇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创新工作方法。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他更注重案件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做到审判实效和社会效果并重。在他看来,法官的职责就是在被告人和被害者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无论是面对被告人,还是被害人,办案时都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自担任法官以来,杨光宇先后获得个人嘉奖4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禁毒工作者、扫黄打非工作优秀个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用满腔热忱谱写出司法为民的和谐乐章。

杨光宇说,脱下军装,换上法袍,战场虽然不同,但是为人民服务的心却是一样的,他要以军人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抵挡来自各方的诱惑,以军人的胆魄无所畏惧攻克各种案件难题,在法院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践行司法为民,让法治的光芒照进每一个人心中。文·摄影/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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