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澎湃动力在“扩中”

2022-08-04 10:40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在新发展阶段和复杂形势下,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子怎么走?从我国当前实际出发,除了继续做大做好社会财富“蛋糕”、健全用好三次分配的基础性制度,一个重要抓手应是加快推动形成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中等收入群体。

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作为重要政策目标”,其中蕴含着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澎湃动力,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回想改革开放之初,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调动起亿万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无数人施展智慧、大显身手,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时代的命运,推动着一个古老农业大国成为生产经营无比活跃、经济快速增长时间最长的国家。走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在“先富带后富”的又一个历史阶段,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这一宝贵历史经验,也将照亮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未来征程。

“扩中”成效,是共同富裕实质性进展的具体表现

党的十九大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两阶段”战略安排:第一阶段,实现“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第二阶段,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在“十四五”时期“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可以说,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就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具体表现。

那么,如果为中等收入群体画像,这个群体具有怎样的特征?专家认为,一般来说,中等收入群体是指经济体中收入达到中等水平、生活相对较为宽裕的群体,其收入水平、消费水平较为稳定,且大多具有较高的人力技能,受教育水平较高,从事相对专业的工作。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分析指出,从城乡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中城市户籍人口占3/4左右,农村居民和农业转移人口约占1/4。从区域看,中等收入群体区域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大体一致,约有60%中等收入群体分布在东部地区,而中西部地区仅占40%。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看来,中等收入群体不再是一个根据“收入”单一指标可以准确定义、说明和描述的概念,而是一个包括收入水平、生活质量、职业、国民素质、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结构特征的综合指标的概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年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长了54倍多,目前已超4亿人,大约1.4亿个家庭。从规模看,我国无疑拥有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成长性的中等收入群体;但从比例来看,以14亿人的基数计算,中等收入人口占比不到30%,明显低于发达国家50%至75%的水平,离橄榄型分配结构尚有较大差距。

从低收入群体规模大、中高收入群体比重小的金字塔型分配结构转向共同富裕的扁平型分配结构,必然要经历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和比重不断扩大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历史地看,上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中期,欧美发达国家相继进入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的大众消费社会,不仅改变了长期生产过剩、消费不足的状况,也极大地促进了科技进步,带动了财富增长。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则分别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扶持中小企业计划以及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培育出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高档耐用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迅速扩张,形成了对实体经济和工业化的巨大拉动作用,从而以扩大出口和扩大内需的紧密结合实现了经济腾飞。

中等收入群体扩大,意味着社会财富分配格局不断优化、社会公正度不断提升。同样经历经济腾飞的国家,其增长红利是被少数人群所享受还是惠及大众,不同国家选择了不同的道路。只有那些在相当长时间内实现了中等收入群体扩大和收入差距缩小的国家,才得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社会繁荣富裕。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中等收入群体扩大,意味着消费动力更加澎湃。中等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对消费增长会产生明显拉动作用。从实际情况看,中等收入群体不断壮大,才能扩大居民消费,并且通过消费升级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形成收入增加—消费升级—产业优化—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对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促进城乡居民生活品质进入新境界,都具有强大支撑作用。

中等收入群体扩大,意味着社会结构的“稳定剂”和社会矛盾的“缓冲层”更加充实稳定。有恒产者有恒心。在橄榄型社会结构中,职业、收入、消费能力和生产能力都比较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具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往往能够主动缓解社会领域的诸多矛盾和对立,其勤奋努力还可以为全社会树立勤劳致富、踏实肯干的良好形象和示范作用,从多方面维护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

精准“扩中”,让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当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既是必须为之,也有坚实基础。立足坚实的综合国力基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关键时期,多位专家学者建议推动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提出,用10年—15年的时间,即到2030年至2035年,推动中等收入群体达到8亿人—9亿人,占到总人口的60%左右。王一鸣则从各方面条件判断,我国到2035年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由现在4亿人扩大到8亿人是可以实现的。

部分地区正先行探路。比如,作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在其“扩中”“提低”行动方案中提出,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元—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部分省份还明确提出了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目标,如安徽省提出,“坚持共同富裕目标导向,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山东省提出“加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行动计划”。

那么,谁是最有可能的潜在中等收入群体?

浙江大学教授李实认为,低收入人群规模庞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收入与界定中等收入的下限标准相差不大,还有一部分人群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因此,应识别那些低收入人群中最有潜力成为中等收入者的人群,并对这个人群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我们看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活力”。一些地方的规划也可作为参考。比如广东省在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基层一线人员等迈入中等收入群体”。

专家普遍认为,农民工群体是未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需要着力关注的重点人群。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认为,目前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是最庞大最接近中等收入群体的人口,其融入城市,绝大多数会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根据《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我国农民工总量有2.86亿人,如果能够把这些人变成中等收入群体,意义非常重大。

有共识、有基础、有目标,关键是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第一,使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并努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

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丰沛裕饶,宏观经济环境持续稳定,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才能不断扩大。特别是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世纪疫情的冲击,我们更要不断做强经济基础,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当前最重要的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最近一个时期,中央密集出台各项稳经济的政策方针,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担负责任,加快落实到位。在“六稳”“六保”工作中,第一“稳”就是稳就业,第一“保”是保居民就业,稳增长主要也是为了稳就业。我国是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有近9亿劳动力、超过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劳动年龄人口总和,稳住经济、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就可以创造财富、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经济增长也就有坚实支撑。稳就业的关键又在于稳市场主体,我国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是经济的微观基础,近来生产经营遇到很多困难。对此,财政、金融等部门和各级政府都应当强化减负纾困措施,帮助这些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夯实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

第二,扩大人力资本投入,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改善人力资本条件,对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收入进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实现共同富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更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共同”是指公平,大家都有份;“富裕”就是指经济效率,没有效率就无富裕可言。“能把二者融合在一起的,就是人的能力。只具备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那只能是低效率、低收入;若是具备创造性劳动的能力,如创造发明的能力,那自然就会带来高效率、高收入。若社会成员能力普遍提升,消除了群体性的能力鸿沟,人人有向上流动的机会,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也就自然融合了。”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落实这一指示精神,就要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产业工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渠道,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

第三,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

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稳定就业和落户,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到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这是“十三五”以来两个城镇化率首次缩小差距,但二者之间仍有较大差距。

当前,城镇化已进入“下半程”,但还有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尚未完全覆盖转移进城的常住人口。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放开放宽了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下一步还要加大力度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防止社会阶层固化。

第四,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老百姓的腰包,如何才能更饱满?一方面,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投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流转,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立足各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此外,还要适当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工资待遇;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需要强调的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既要扩大增量,也要稳住存量,稳定现有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能“你挤上来我就掉下去”。对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而言,他们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但其收入水平易受经济波动和外部冲击的影响,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减轻税费负担,优化金融服务,帮助他们稳定经营、持续增收,尽可能避免其因风险冲击滑出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对老龄人口而言,退休后收入降低,养老、医疗支出增加,有可能从中等收入群体滑入低收入群体,而家庭养老压力也将影响处于劳动年龄的中等收入群体。这就需要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聚焦“扩中”,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齐头并进,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需要明确的是,“调高、扩中、提低”不是劫富济贫,把高收入者拉回到中等收入者的行列;也要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要借鉴国际经验教训并结合我国实际,厘清并处理好几组关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是劳动者收入提高与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的关系。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在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同时,推动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促进2亿技能劳动者成为中等收入群体。但对企业而言,技能型劳动者收入增加,会加大企业用工成本;如果企业发展不好,职工收入增加也成无源之水。消除这种“跷跷板”效应,要通过多重手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到兼顾劳动收入和企业生产、兼顾就业质量和产业升级、兼顾薪酬市场决定和基本收入保障。

二是灵活就业群体扩大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系。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仅要关注其收入提升,而且要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多人,既具有灵活性、短期性、流动性和非契约性等特点,也有从业者普遍感到“收入不稳定”“保障不稳定”“不能形成长期规划”和“社会认同较低”等问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政策,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增强其收入和保障的稳定性。

三是技术进步与收入差距扩大的关系。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增加了劳动力市场上对高技能人群的相对需求,可能进一步加剧工资收入的不平等。受过良好教育、适应新技术的劳动者收入增速明显上升,而未受过高等教育、从事易被新技术取代的行业的劳动者则更容易失业或陷入收入增速停滞。这种劳动力市场摩擦,不能任由市场的力量优胜劣汰,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通过教育、培训、转移支付等手段,努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四是物质丰裕与精神富足的关系。

中等收入群体固然是以收入为标准划分,却并非以收入为唯一标准。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我们离“橄榄型”社会还有多远?答案是蓝图已然绘就——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从根本上看,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持续快速发展积累的坚实基础,有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有自信自强的精神力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推动更多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经济日报调研组  调研组成员:经济日报记者 齐东向 曾金华 熊 丽 银 晟)

责任编辑:邢俊清

在新发展阶段和复杂形势下,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子怎么走?从我国当前实际出发,除了继续做大做好社会财富“蛋糕”、健全用好三次分配的基础性制度,一个重要抓手应是加快推动形成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中等收入群体。

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作为重要政策目标”,其中蕴含着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澎湃动力,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回想改革开放之初,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调动起亿万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无数人施展智慧、大显身手,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时代的命运,推动着一个古老农业大国成为生产经营无比活跃、经济快速增长时间最长的国家。走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在“先富带后富”的又一个历史阶段,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这一宝贵历史经验,也将照亮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未来征程。

“扩中”成效,是共同富裕实质性进展的具体表现

党的十九大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两阶段”战略安排:第一阶段,实现“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第二阶段,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在“十四五”时期“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可以说,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就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具体表现。

那么,如果为中等收入群体画像,这个群体具有怎样的特征?专家认为,一般来说,中等收入群体是指经济体中收入达到中等水平、生活相对较为宽裕的群体,其收入水平、消费水平较为稳定,且大多具有较高的人力技能,受教育水平较高,从事相对专业的工作。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分析指出,从城乡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中城市户籍人口占3/4左右,农村居民和农业转移人口约占1/4。从区域看,中等收入群体区域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大体一致,约有60%中等收入群体分布在东部地区,而中西部地区仅占40%。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看来,中等收入群体不再是一个根据“收入”单一指标可以准确定义、说明和描述的概念,而是一个包括收入水平、生活质量、职业、国民素质、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结构特征的综合指标的概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年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长了54倍多,目前已超4亿人,大约1.4亿个家庭。从规模看,我国无疑拥有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成长性的中等收入群体;但从比例来看,以14亿人的基数计算,中等收入人口占比不到30%,明显低于发达国家50%至75%的水平,离橄榄型分配结构尚有较大差距。

从低收入群体规模大、中高收入群体比重小的金字塔型分配结构转向共同富裕的扁平型分配结构,必然要经历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和比重不断扩大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历史地看,上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中期,欧美发达国家相继进入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的大众消费社会,不仅改变了长期生产过剩、消费不足的状况,也极大地促进了科技进步,带动了财富增长。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则分别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扶持中小企业计划以及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培育出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高档耐用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迅速扩张,形成了对实体经济和工业化的巨大拉动作用,从而以扩大出口和扩大内需的紧密结合实现了经济腾飞。

中等收入群体扩大,意味着社会财富分配格局不断优化、社会公正度不断提升。同样经历经济腾飞的国家,其增长红利是被少数人群所享受还是惠及大众,不同国家选择了不同的道路。只有那些在相当长时间内实现了中等收入群体扩大和收入差距缩小的国家,才得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社会繁荣富裕。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中等收入群体扩大,意味着消费动力更加澎湃。中等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对消费增长会产生明显拉动作用。从实际情况看,中等收入群体不断壮大,才能扩大居民消费,并且通过消费升级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形成收入增加—消费升级—产业优化—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对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促进城乡居民生活品质进入新境界,都具有强大支撑作用。

中等收入群体扩大,意味着社会结构的“稳定剂”和社会矛盾的“缓冲层”更加充实稳定。有恒产者有恒心。在橄榄型社会结构中,职业、收入、消费能力和生产能力都比较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具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往往能够主动缓解社会领域的诸多矛盾和对立,其勤奋努力还可以为全社会树立勤劳致富、踏实肯干的良好形象和示范作用,从多方面维护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

精准“扩中”,让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当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既是必须为之,也有坚实基础。立足坚实的综合国力基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关键时期,多位专家学者建议推动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提出,用10年—15年的时间,即到2030年至2035年,推动中等收入群体达到8亿人—9亿人,占到总人口的60%左右。王一鸣则从各方面条件判断,我国到2035年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由现在4亿人扩大到8亿人是可以实现的。

部分地区正先行探路。比如,作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在其“扩中”“提低”行动方案中提出,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元—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部分省份还明确提出了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目标,如安徽省提出,“坚持共同富裕目标导向,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山东省提出“加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行动计划”。

那么,谁是最有可能的潜在中等收入群体?

浙江大学教授李实认为,低收入人群规模庞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收入与界定中等收入的下限标准相差不大,还有一部分人群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因此,应识别那些低收入人群中最有潜力成为中等收入者的人群,并对这个人群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我们看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活力”。一些地方的规划也可作为参考。比如广东省在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基层一线人员等迈入中等收入群体”。

专家普遍认为,农民工群体是未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需要着力关注的重点人群。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认为,目前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是最庞大最接近中等收入群体的人口,其融入城市,绝大多数会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根据《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我国农民工总量有2.86亿人,如果能够把这些人变成中等收入群体,意义非常重大。

有共识、有基础、有目标,关键是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第一,使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并努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

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丰沛裕饶,宏观经济环境持续稳定,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才能不断扩大。特别是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世纪疫情的冲击,我们更要不断做强经济基础,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当前最重要的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最近一个时期,中央密集出台各项稳经济的政策方针,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担负责任,加快落实到位。在“六稳”“六保”工作中,第一“稳”就是稳就业,第一“保”是保居民就业,稳增长主要也是为了稳就业。我国是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有近9亿劳动力、超过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劳动年龄人口总和,稳住经济、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就可以创造财富、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经济增长也就有坚实支撑。稳就业的关键又在于稳市场主体,我国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是经济的微观基础,近来生产经营遇到很多困难。对此,财政、金融等部门和各级政府都应当强化减负纾困措施,帮助这些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夯实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

第二,扩大人力资本投入,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改善人力资本条件,对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收入进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实现共同富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更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共同”是指公平,大家都有份;“富裕”就是指经济效率,没有效率就无富裕可言。“能把二者融合在一起的,就是人的能力。只具备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那只能是低效率、低收入;若是具备创造性劳动的能力,如创造发明的能力,那自然就会带来高效率、高收入。若社会成员能力普遍提升,消除了群体性的能力鸿沟,人人有向上流动的机会,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也就自然融合了。”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落实这一指示精神,就要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产业工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渠道,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

第三,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

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稳定就业和落户,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到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这是“十三五”以来两个城镇化率首次缩小差距,但二者之间仍有较大差距。

当前,城镇化已进入“下半程”,但还有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尚未完全覆盖转移进城的常住人口。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放开放宽了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下一步还要加大力度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防止社会阶层固化。

第四,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老百姓的腰包,如何才能更饱满?一方面,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投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流转,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立足各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此外,还要适当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工资待遇;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需要强调的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既要扩大增量,也要稳住存量,稳定现有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能“你挤上来我就掉下去”。对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而言,他们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但其收入水平易受经济波动和外部冲击的影响,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减轻税费负担,优化金融服务,帮助他们稳定经营、持续增收,尽可能避免其因风险冲击滑出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对老龄人口而言,退休后收入降低,养老、医疗支出增加,有可能从中等收入群体滑入低收入群体,而家庭养老压力也将影响处于劳动年龄的中等收入群体。这就需要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聚焦“扩中”,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齐头并进,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需要明确的是,“调高、扩中、提低”不是劫富济贫,把高收入者拉回到中等收入者的行列;也要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要借鉴国际经验教训并结合我国实际,厘清并处理好几组关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是劳动者收入提高与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的关系。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在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同时,推动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促进2亿技能劳动者成为中等收入群体。但对企业而言,技能型劳动者收入增加,会加大企业用工成本;如果企业发展不好,职工收入增加也成无源之水。消除这种“跷跷板”效应,要通过多重手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到兼顾劳动收入和企业生产、兼顾就业质量和产业升级、兼顾薪酬市场决定和基本收入保障。

二是灵活就业群体扩大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系。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仅要关注其收入提升,而且要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多人,既具有灵活性、短期性、流动性和非契约性等特点,也有从业者普遍感到“收入不稳定”“保障不稳定”“不能形成长期规划”和“社会认同较低”等问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政策,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增强其收入和保障的稳定性。

三是技术进步与收入差距扩大的关系。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增加了劳动力市场上对高技能人群的相对需求,可能进一步加剧工资收入的不平等。受过良好教育、适应新技术的劳动者收入增速明显上升,而未受过高等教育、从事易被新技术取代的行业的劳动者则更容易失业或陷入收入增速停滞。这种劳动力市场摩擦,不能任由市场的力量优胜劣汰,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通过教育、培训、转移支付等手段,努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四是物质丰裕与精神富足的关系。

中等收入群体固然是以收入为标准划分,却并非以收入为唯一标准。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我们离“橄榄型”社会还有多远?答案是蓝图已然绘就——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从根本上看,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持续快速发展积累的坚实基础,有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有自信自强的精神力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推动更多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经济日报调研组  调研组成员:经济日报记者 齐东向 曾金华 熊 丽 银 晟)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