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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7个旗县区发布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并发布行程轨迹

2022-08-05 09:41 正北方网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周蕾)2022年8月3日21~22时,包头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青山区),通过核酸检测复核呈阳性,经专家组会诊,两例均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当日,包头市7个旗县区发布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并发布行程轨迹。请广大市民朋友认真查看密切接触者的行程轨迹,如有重合立即与所在区域的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并向所居住的社区报告。

包头市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2022年第61号)

2022年8月3日,昆都仑区获悉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梁某某现在昆都仑区,目前正在集中隔离,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将梁某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7月31日12: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草原明珠大酒店参加宴会。14:00宴会结束后乘坐私家车去其亲戚家,同行者有二姨张某某、二姨夫王某。15:00与二姨张某某前往乌兰察布市白音查干车站乘坐6858次列车(4车厢48号、49号)到呼和浩特站下车,未出站。20:50-22:40换乘Z283次列车(3车厢21号)到达包头站,父母骑电动车将其接回到孟家河湾的家中,未再外出。

8月1日14:53步行到鑫隆烟酒批发(昆工路与三八路交叉口)购物,停留约2-3分钟,之后回家未再外出。

8月2日08:30骑电动车到三八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西北角超市(名字不详)购物,停留约5到6分钟,之后返回家中。14:00骑电动车到包钢十二中对面送饭,后返回家中。19:00与父母在家附近散步,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8月3日未外出,15:00左右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梁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2022年第62号)

2022年8月3日,昆都仑区获悉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宫某某现在昆都仑区,目前正在集中隔离,8月1日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将宫某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7月31日12:00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白音查干草原明珠大酒店参加婚宴。13:30左右自驾车离开察右后旗,返回包头。19:00左右从九原下高速,回到东亚世纪城三期的家中,未再外出。

8月1日08:30自驾车到山西南亭石松建材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办公室。12:00到幸福南路铁锅炖鱼吃饭,14:00离开,自己驾车返回家中。20:30步行到包钢核酸检测点做核酸,之后打车(蒙BT0755,付款时间21:25)回家未再外出。

8月2日07:15乘坐K7929列车(座位号:2车厢12C)去鄂尔多斯,停留约4小时。13:00乘坐6860列车(座位号:2车厢43号)14:40回到包头,下火车后打车(蒙B1622T,付款时间14:56)到东亚世纪城三区小区门口下车。15:20在小区门口清真面馆就餐,15:52离开面馆回家,未再外出。

8月3日未外出。16:00左右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宫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2022年第63号)

2022年8月3日,昆都仑区获悉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范某某现在昆都仑区,目前正在集中隔离,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将范某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7月31日11:30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白音查干草原明珠酒店参加婚宴。13:30左右驾车返回包头。20:10左右到达欧风丽景家中,再无外出。

8月1日8:00-8:30驾驶单位公车前往单位(高新区英思特公司)。12:00-13:00在单位食堂就餐,餐后返回办公室。19:00下班骑共享单车回家后未再外出。

8月2日07:30-08:00驾驶私家车上班。09:30-10:30在工商银行(稀土路高新区支行)办事。11:00-11:20在中国银行(钢铁大街包头分行)办事。11:40-12:00在渤海银行(钢铁大街银河广场对面)办事。12:20-13:40在四季民福饭店(民东路)就餐,之后返回单位。14:30到达单位。18:30驾车到包钢三医院核酸检测点采核酸,停留约10分钟。19:30返回家中后未再外出

8月3日10:50步行前往居然新城北门菜摊买菜11:11步行前往居然新城东北角绝味鸭脖买卤味11:20步行前往泊景湾钰钰超市购物11:30返回家中15:45步行前往小区(昆都仑区欧风丽景)北门进行核酸检测16:45由120接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范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包头稀土高新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十一)

2022年8月3日,稀土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接到包头市青山区疾控中心协查函,我区居住的李某为新冠感染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合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请主动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李某主要行程轨迹:

8月1日

19时10分左右,乘坐D6771火车到达包头市火车站。下火车后自驾将同行人送到中环国际小区,后回到万水泉果树队家中,再未外出。

8月2日

10时许,从家里开车去九原恒大华府游泳馆大厅(全程佩戴口罩)。

12时许,自驾到中环国际小区,未下车。

13时,自驾到万水泉加油站附近时,车出现问题停在路边修车,之后回家。

16时左右,从家出来自驾去给中环国际小区送东西,之后回家再无外出。

8月3日

11时,自驾去电视台附近。

12时,到万水泉果树队小胡小卖部,之后回家再无外出。

16时38分,已集中隔离管控。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上述时间与李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石拐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十三)(2022年第29号)

2022年8月3日,石拐区流调溯源专班接包头市公安局推送的确诊病例韩某同车厢人员协查信息。我区郭某某与包头市新冠病毒感染阳性人员韩某同车厢接触。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密切接触者管理要求,我区已对郭某某进行集中隔离。8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待出,已接种2剂新冠疫苗。现将郭某某近期行程公布如下:

2022年8月1日

乘坐D6771列车2车厢到达包头站;19:10分左右从包头站乘坐22路公交车至一机文化宫站下车,下车后步行至自由路五号街坊取车,接儿子后回到石拐区亿和嘉园7栋家中,后再未外出。

2022年8月2日

11:00开车至石拐区商业中心小马蔬菜店买菜(期间未佩戴口罩,停留10分钟),之后到旁边海峰肉食店买鱼(期间未佩戴口罩,大约停留3分钟),后开车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2022年8月3日

全天未外出,21:00左右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按照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9号通告和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29号通告,认真对照确诊病例韩某、孙某和我区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活动轨迹,如有与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嘎查村(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二百五十六)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3日18时接到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苗某某为青山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苗某某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8月1日18:55乘坐D6771次列车(2号车厢7C座)到达包头东站;19:25乘坐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到达东河区吉泰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8月2日全天在家中,未外出。    

8月3日21:00被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二百五十七)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3日22时接到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李某某为青山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李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8月1日18:55乘坐D6771列车(2车厢7B座)到达包头东站;19:10乘坐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到达东河区吉泰小区家中;20:00乘坐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到达昆区宁馨佳园小区朋友家中,再未外出。

8月2日18:25到达稀土高新区小白河钓鱼;19:00到达昆区宁馨佳园小区朋友家,再未外出。

8月3日17:40乘坐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到达包头市赛汗塔拉公园北门公交站牌;20:45被隔离转运车接送至东河区吉泰小区家中;23:50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二百五十八)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3日23时接到居民主动报备,涉及我区李某为青山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李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8月1日18:58乘坐D6771次列车(2车厢1A座)到达包头东站;19:10到达东河区东官房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8月2日07:20到达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买早点(支付宝收款名:油炸葱花饼);07:30到达东河区包东铁路运转车间上班;20:00回到东河区东官房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8月3日10:30到达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附近“静境理疗馆”理疗;11:15到达包头东站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11:21到达东河区东官房小区消防通道旁百世邻里驿站取快递;11:25回到东河区东官房小区家中;19:25到达东河区包东铁路运转车间上班;21:10回到东河区东官房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8月4日00:23分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二百五十九)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3日17时接到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白某某为青山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白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8月1日18:55乘坐D6771次列车(2号车厢9F)到达包头东站;19:25到达东河区吾悦广场购物(一楼、二楼女装店,店名不详);20:40到达东河区吾悦广场4楼大鼓米线就餐;21:30到达东河区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公寓楼家中,再未外出。

8月2日12:40到达九原区永禄花园小区亲戚家;15:05乘坐30路公交车从九原区金氏中医院公交站牌到东河区包头东物流中心公交站牌下车;16:00到达东河区南海湿地公园游园;18:40乘坐30路公交车从东河区包头东物流中心公交站牌到九原区金氏中医院公交站牌下车;19:50返回九原区永禄花园小区亲戚家,再未外出。

8月3日09:35到达九原区横竖街众成豆浆店就餐;10:10到达包头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滑冰场训练;12:30到达昆区珑湾欢乐世界4楼包头老馆子饭店就餐;14:30到达昆区珑湾欢乐世界一楼水世界游玩;20:10到达东河区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公寓楼家中;22:40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第45号)

2022年8月3日,接包头市青山区协查函获悉:贺某某为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贺某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贺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8月1日17:46 在呼和浩特东站乘坐D6771次列车2车厢4排赴包头站;19:08 到达包头站后,步行到九原区景富家园A区24号楼1单元亲戚家中;21:50 骑共享单车到包头市昆都仑区林荫中路东亚世纪城1号楼206底店美曼网吧,后未外出。

8月2日08:00 骑共享单车返回九原区景富家园亲戚家中;09:10 到景富家园三号门品味居面食馆用餐;09:40 乘坐私家车到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4号楼宿舍;10:20 乘坐私家车赴土右旗;12:00 到达土右旗萨拉齐镇诺宝御园2号楼3单元亲戚贺某某家;18:00 到土右旗沟门镇西湾村亲戚张某某家,后未外出。

8月3日09:00 骑共享单车回萨拉齐镇振华社区教育区26号家中取东西,未接触其他人;11:00 骑共享单车到沟门镇西湾村亲戚张某某家,未出门;16:30 骑共享单车到萨拉齐镇紫晶苑小区10号楼1单元茹某家;17:00 到敕勒川博物馆北侧萨拉沁广场,未接触其他人;17:30 到汇鑫苑北门汇德烟酒超市购物;17:40 到萨拉齐生态公园门口薇薇奶茶店购物;18:00 回到土右旗萨拉齐镇振华社区教育区26号家中,未外出;19:40 转运至隔离酒店。

请与贺某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责任编辑:章颖慧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周蕾)2022年8月3日21~22时,包头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青山区),通过核酸检测复核呈阳性,经专家组会诊,两例均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当日,包头市7个旗县区发布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并发布行程轨迹。请广大市民朋友认真查看密切接触者的行程轨迹,如有重合立即与所在区域的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并向所居住的社区报告。

包头市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2022年第61号)

2022年8月3日,昆都仑区获悉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梁某某现在昆都仑区,目前正在集中隔离,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将梁某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7月31日12: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草原明珠大酒店参加宴会。14:00宴会结束后乘坐私家车去其亲戚家,同行者有二姨张某某、二姨夫王某。15:00与二姨张某某前往乌兰察布市白音查干车站乘坐6858次列车(4车厢48号、49号)到呼和浩特站下车,未出站。20:50-22:40换乘Z283次列车(3车厢21号)到达包头站,父母骑电动车将其接回到孟家河湾的家中,未再外出。

8月1日14:53步行到鑫隆烟酒批发(昆工路与三八路交叉口)购物,停留约2-3分钟,之后回家未再外出。

8月2日08:30骑电动车到三八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西北角超市(名字不详)购物,停留约5到6分钟,之后返回家中。14:00骑电动车到包钢十二中对面送饭,后返回家中。19:00与父母在家附近散步,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8月3日未外出,15:00左右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梁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2022年第62号)

2022年8月3日,昆都仑区获悉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宫某某现在昆都仑区,目前正在集中隔离,8月1日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将宫某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7月31日12:00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白音查干草原明珠大酒店参加婚宴。13:30左右自驾车离开察右后旗,返回包头。19:00左右从九原下高速,回到东亚世纪城三期的家中,未再外出。

8月1日08:30自驾车到山西南亭石松建材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办公室。12:00到幸福南路铁锅炖鱼吃饭,14:00离开,自己驾车返回家中。20:30步行到包钢核酸检测点做核酸,之后打车(蒙BT0755,付款时间21:25)回家未再外出。

8月2日07:15乘坐K7929列车(座位号:2车厢12C)去鄂尔多斯,停留约4小时。13:00乘坐6860列车(座位号:2车厢43号)14:40回到包头,下火车后打车(蒙B1622T,付款时间14:56)到东亚世纪城三区小区门口下车。15:20在小区门口清真面馆就餐,15:52离开面馆回家,未再外出。

8月3日未外出。16:00左右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宫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2022年第63号)

2022年8月3日,昆都仑区获悉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范某某现在昆都仑区,目前正在集中隔离,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将范某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7月31日11:30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白音查干草原明珠酒店参加婚宴。13:30左右驾车返回包头。20:10左右到达欧风丽景家中,再无外出。

8月1日8:00-8:30驾驶单位公车前往单位(高新区英思特公司)。12:00-13:00在单位食堂就餐,餐后返回办公室。19:00下班骑共享单车回家后未再外出。

8月2日07:30-08:00驾驶私家车上班。09:30-10:30在工商银行(稀土路高新区支行)办事。11:00-11:20在中国银行(钢铁大街包头分行)办事。11:40-12:00在渤海银行(钢铁大街银河广场对面)办事。12:20-13:40在四季民福饭店(民东路)就餐,之后返回单位。14:30到达单位。18:30驾车到包钢三医院核酸检测点采核酸,停留约10分钟。19:30返回家中后未再外出

8月3日10:50步行前往居然新城北门菜摊买菜11:11步行前往居然新城东北角绝味鸭脖买卤味11:20步行前往泊景湾钰钰超市购物11:30返回家中15:45步行前往小区(昆都仑区欧风丽景)北门进行核酸检测16:45由120接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与范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包头稀土高新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十一)

2022年8月3日,稀土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接到包头市青山区疾控中心协查函,我区居住的李某为新冠感染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合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请主动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李某主要行程轨迹:

8月1日

19时10分左右,乘坐D6771火车到达包头市火车站。下火车后自驾将同行人送到中环国际小区,后回到万水泉果树队家中,再未外出。

8月2日

10时许,从家里开车去九原恒大华府游泳馆大厅(全程佩戴口罩)。

12时许,自驾到中环国际小区,未下车。

13时,自驾到万水泉加油站附近时,车出现问题停在路边修车,之后回家。

16时左右,从家出来自驾去给中环国际小区送东西,之后回家再无外出。

8月3日

11时,自驾去电视台附近。

12时,到万水泉果树队小胡小卖部,之后回家再无外出。

16时38分,已集中隔离管控。

未公布的时间段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上述时间与李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石拐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十三)(2022年第29号)

2022年8月3日,石拐区流调溯源专班接包头市公安局推送的确诊病例韩某同车厢人员协查信息。我区郭某某与包头市新冠病毒感染阳性人员韩某同车厢接触。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密切接触者管理要求,我区已对郭某某进行集中隔离。8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待出,已接种2剂新冠疫苗。现将郭某某近期行程公布如下:

2022年8月1日

乘坐D6771列车2车厢到达包头站;19:10分左右从包头站乘坐22路公交车至一机文化宫站下车,下车后步行至自由路五号街坊取车,接儿子后回到石拐区亿和嘉园7栋家中,后再未外出。

2022年8月2日

11:00开车至石拐区商业中心小马蔬菜店买菜(期间未佩戴口罩,停留10分钟),之后到旁边海峰肉食店买鱼(期间未佩戴口罩,大约停留3分钟),后开车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2022年8月3日

全天未外出,21:00左右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按照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9号通告和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29号通告,认真对照确诊病例韩某、孙某和我区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活动轨迹,如有与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嘎查村(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二百五十六)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3日18时接到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苗某某为青山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苗某某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8月1日18:55乘坐D6771次列车(2号车厢7C座)到达包头东站;19:25乘坐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到达东河区吉泰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8月2日全天在家中,未外出。    

8月3日21:00被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二百五十七)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3日22时接到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李某某为青山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李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8月1日18:55乘坐D6771列车(2车厢7B座)到达包头东站;19:10乘坐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到达东河区吉泰小区家中;20:00乘坐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到达昆区宁馨佳园小区朋友家中,再未外出。

8月2日18:25到达稀土高新区小白河钓鱼;19:00到达昆区宁馨佳园小区朋友家,再未外出。

8月3日17:40乘坐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到达包头市赛汗塔拉公园北门公交站牌;20:45被隔离转运车接送至东河区吉泰小区家中;23:50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二百五十八)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3日23时接到居民主动报备,涉及我区李某为青山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李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8月1日18:58乘坐D6771次列车(2车厢1A座)到达包头东站;19:10到达东河区东官房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8月2日07:20到达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买早点(支付宝收款名:油炸葱花饼);07:30到达东河区包东铁路运转车间上班;20:00回到东河区东官房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8月3日10:30到达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附近“静境理疗馆”理疗;11:15到达包头东站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11:21到达东河区东官房小区消防通道旁百世邻里驿站取快递;11:25回到东河区东官房小区家中;19:25到达东河区包东铁路运转车间上班;21:10回到东河区东官房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8月4日00:23分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二百五十九)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3日17时接到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白某某为青山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白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8月1日18:55乘坐D6771次列车(2号车厢9F)到达包头东站;19:25到达东河区吾悦广场购物(一楼、二楼女装店,店名不详);20:40到达东河区吾悦广场4楼大鼓米线就餐;21:30到达东河区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公寓楼家中,再未外出。

8月2日12:40到达九原区永禄花园小区亲戚家;15:05乘坐30路公交车从九原区金氏中医院公交站牌到东河区包头东物流中心公交站牌下车;16:00到达东河区南海湿地公园游园;18:40乘坐30路公交车从东河区包头东物流中心公交站牌到九原区金氏中医院公交站牌下车;19:50返回九原区永禄花园小区亲戚家,再未外出。

8月3日09:35到达九原区横竖街众成豆浆店就餐;10:10到达包头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滑冰场训练;12:30到达昆区珑湾欢乐世界4楼包头老馆子饭店就餐;14:30到达昆区珑湾欢乐世界一楼水世界游玩;20:10到达东河区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公寓楼家中;22:40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第45号)

2022年8月3日,接包头市青山区协查函获悉:贺某某为确诊病例韩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贺某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贺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8月1日17:46 在呼和浩特东站乘坐D6771次列车2车厢4排赴包头站;19:08 到达包头站后,步行到九原区景富家园A区24号楼1单元亲戚家中;21:50 骑共享单车到包头市昆都仑区林荫中路东亚世纪城1号楼206底店美曼网吧,后未外出。

8月2日08:00 骑共享单车返回九原区景富家园亲戚家中;09:10 到景富家园三号门品味居面食馆用餐;09:40 乘坐私家车到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4号楼宿舍;10:20 乘坐私家车赴土右旗;12:00 到达土右旗萨拉齐镇诺宝御园2号楼3单元亲戚贺某某家;18:00 到土右旗沟门镇西湾村亲戚张某某家,后未外出。

8月3日09:00 骑共享单车回萨拉齐镇振华社区教育区26号家中取东西,未接触其他人;11:00 骑共享单车到沟门镇西湾村亲戚张某某家,未出门;16:30 骑共享单车到萨拉齐镇紫晶苑小区10号楼1单元茹某家;17:00 到敕勒川博物馆北侧萨拉沁广场,未接触其他人;17:30 到汇鑫苑北门汇德烟酒超市购物;17:40 到萨拉齐生态公园门口薇薇奶茶店购物;18:00 回到土右旗萨拉齐镇振华社区教育区26号家中,未外出;19:40 转运至隔离酒店。

请与贺某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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