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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今年上半年跨境收支情况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新闻发布会

2022-08-12 16:0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8月1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今年上半年跨境收支情况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副局长张永春介绍了上半年全区跨境收支情况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国际收支处调研员高晓芬、内蒙古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副处长林燕,内蒙古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处长胥晓武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内蒙古今年上半年跨境收支情况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副局长 张永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上午好!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聚焦“稳外贸、稳外资”和“助企纾困”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外汇重点领域改革措施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不断优化政策和服务供给,为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年上半年跨境收支基本情况,以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

一、跨境收支规模保持较快增长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银行代客本外币涉外收付款总额168.65亿美元,同比增长17.5%。分渠道看:经常账户收支112.53亿美元,同比增长19.3%;在海外制造业修复和价格效应等因素拉动下,货物贸易收支达99.8亿美元,同比增长15.18%;在运能恢复等因素的支撑下,服务贸易收支达6.33亿美元,同比增长17.43%。资本和金融账户收支56.12亿美元,同比增长16.27%。其中,直接投资收支32.96亿美元,同比增长3.51%,利用外资整体稳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平稳有序。银行结售汇总额76.28亿美元,同比增长2.03%。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增强背景下,自治区市场主体外汇交易理性有序。

二、外汇政策措施实施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以来,多项外汇政策措施有效实施,为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扩容提质,着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落地。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优质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政策质效。截至今年7月末,为企业办理试点业务共计1238.88万美元。二是积极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积极配合商务部门推动二连浩特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工作。指导银行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的服务功能,便于企业通过子账户进行收汇,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指导银行制定《“蒙采通”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范代理出口企业、委托客户办理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业务操作流程,开发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业务系统,入账时间缩减到60分钟以内,降低了企业时间成本和脚底成本。截至今年7月末,累计办理市场采购线上收汇业务63.39万美元。三是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异地企业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放宽银行单证签注标准、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等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地实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今年上半年,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为438家企业办理行政许可业务439件,实现“一趟不用跑”;1320家出口企业收汇45.02亿美元,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银行利用电子单证渠道为89家企业办理贸易收付汇883笔、金额2.6亿美元;银行凭电子税务备案表付汇285笔,惠及企业97家,金额5.5亿美元。四是全力提升个人外汇服务水平。按照相关要求,对6家个人外汇业务量较大的银行开展查访,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问卷测评等形式对24家银行个人外汇业务进行抽查暗访,发现问题29个,其中现场指导银行立行立改问题23个,以线上方式通过问卷测评的答案释疑进行纠偏的问题6个,切实提升银行一线网点对个人外汇政策的执行力。

(二)重点突破,切实提升企业跨境投融资效能。一是支持外国来华投资和“一带一路”建设,促进自治区跨境投资稳健发展。今年上半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41亿美元,食品制造、石油加工、高新技术等成为主要流入行业;境外直接投资股权资金汇出4.65亿美元,支持企业顺利并购海外铜金矿等资源类项目。二是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企业可依其净资产规模在一定额度内自主从境外借用外债。截至今年3月底,累计借用外债56.44亿美元,外债加权平均利率低于企业境内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自治区畜牧、制造、能源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效资金支持。三是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允许跨国企业成员公司通过跨境资金池方式,在集团内实现本外币资金归集调剂,提高大型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自治区“总部经济”发展。目前,全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企业归集外债额度706.24亿美元、境外放款额度131.48亿美元,通过资金池业务为企业节约资金超5000万元人民币。四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今年上半年,累计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72笔,金额7.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7倍,占全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业务的37.9%,极大减少了企业“脚底成本”。

(三)多措并举,有效提升市场主体汇率避险意识。一是持续推进“企业汇率风险中性”主题宣传。加强企业汇率避险靶向宣传和实操性指导,通过专题培训、线上直播、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企业汇率风险中性主题宣传。举办“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与实践”“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 助力稳外贸稳外资”专题线上直播,16.5万余人次观看、互动留言万余条;对200家重点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策略及风险中性培训。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宣传材料1130份,宣传覆盖企业1464家,达到涉外企业总数的60%以上。二是通过“连银助企”实地调研,走访130家企业,在拓展“首办户”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上重点发力,为涉外企业提供精细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着力破解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不足、不懂如何办理、办理意愿不强的问题。今年上半年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首办户”新增18家。三是推动金融机构提升衍生品服务能力,实现辖区首笔外汇美式期权和亚式期权业务落地,支持银行上线“随心展”等线上衍生产品,指导银行通过报价优惠、减免手续费和保证金等方式,对中小微企业衍生品业务减费让利。通过以上措施,企业利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大幅增长。今年1-7月外汇衍生产品签约额5.2亿美元;签约口径外汇套保比率为5.76%,较上年末提高1.7个百分点。

(四)靶向服务,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应用扩面增量。自启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试点工作以来,已开通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信用信息授权查证、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银行查验4个应用场景。今年以来借助便利化政策宣传月活动、银行座谈会、“连银助企”等活动,加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的推介。截至今年6月底,已通过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为73家中小企业融资5790万美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共为33家中小企业完成融资1166.97万美元,同比增长76%。同时,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场景中,推动应用银行、企业和监管部门间的业务信息交互核验机制及发票批量核验功能,将原本需1-2小时才能处理完的业务缩短到了2分钟,切实解决了银行事后审查过程中面临的发票信息多、人工逐笔核验难度大、耗时长等难题。截至今年6月底,共为12家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查验发票金额2312万美元,导入发票数量15.83万张,今年上半年导入数量为5.97万张。

(五)强化监督,优化外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完善“一个窗口”建设和对外电话咨询服务。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和“好差评”,做好部分地区疫情特殊时期业务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上半年受理外汇行政许可707笔,满意度评价保持好评。二是深化外汇政策宣传和政务公开。落实《外汇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借助分局互联网站等渠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对外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将继续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精准落实便利化改革措施,拓展地区金融外汇市场广度和深度,引导市场主体树立风险中性理念,鼓励企业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境外融资,着力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

内蒙古今年上半年跨境收支情况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奔腾融媒记者: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金融23条),通知在外汇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企业跨境投融资和完善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有明确部署,请问我们是如何落实的?

张永春:今年以来,受国内疫情反复叠加外部复杂环境影响,涉外企业受到一定冲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23条”,在外汇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企业跨境投融资和完善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有明确部署。为贯彻落实一系列政策,持续加大对涉外主体的纾困帮扶力度,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定6-7月为“2022年内蒙古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月”,通过组织全区外汇系统、金融机构广泛通过媒体宣传、线上直播、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外汇知识、传导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汇率避险产品,聚焦涉外企业和个人“急难愁盼”问题,助力用足用好外汇政策。二是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通过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和优化管理方式,提高跨境资金结算效率,赋予审慎合规银行及信用优质企业更多自主权,形成“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示范效应。三是拓宽外贸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指导银行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应用,扩大“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业务规模,通过科技赋能助力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深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会同辖区各银行分支机构,深入开展“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活动,督促银行及时响应企业汇率避险需求、开发简便线上衍生产品,通过差异化指导、银企对接、政策产品推介等形式,帮助企业主动适应汇率双向波动常态,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增强抗风险能力。

新华社记者:外汇局推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背景是什么?目前平台都支持哪些业务?在内蒙古地区都推出了哪些场景及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高晓芬: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运用区块链技术建设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通过建立起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端到端的核验机制,可以有效解决涉外企业融资过程中银企信息不对称、核验成本高等问题,大幅提升融资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目前已推出: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信用信息授权查证、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银行核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中欧班列仓单融资等应用场景,为涉外中小企业融资增信、提升融资效率提供了有效路径与方式,解决了银行事后审查过程中面临的发票信息多、人工逐笔核验难度大、耗时长等难题。

内蒙古地区目前已开通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信用信息授权查证、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银行核验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四大应用场景。截至今年6月末,辖区金融机构已利用平台为73家涉外企业融资5790万美元。银行线上为企业核验发票金额合计2312万美元,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脚底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从两个方面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应用。一是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平台应用的深度与广度,使更多市场主体受益。二是强化金融服务科技赋能,推进跨部门合作,探索推动更多应用场景的落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自治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网易新闻记者: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对简政放权、为市场主体减负方面都有哪些具体的便利化措施?

林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精神,2022年6月14日,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优质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具体的便利化措施包括:一是优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二是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三是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四是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五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落实外汇管理改革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紧扣市场主体需求,指导银行企业用好用足试点政策,积极推进便利化政策扩面增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自治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可为企业跨境融资提供什么便利?

胥晓武:“全口径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和法人金融机构(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都可以办理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该政策引入了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等宏观审慎规则,更加合理、科学的考量了跨境融资的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将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规定为其净资产的2倍(其中外商投资类企业仍可按照投注差管理模式借用外债)。政策出台前,中资企业对外中长期借款均需由相关部门层层审批,事先纳入国家计划,同时国家对短期外债实行余额管理,这一时期中资企业要想从境外融入资金相对困难。政策发布后,允许中资企业在净资产的2倍内自主借用外债,无需事前审批,且对融资币种、融资期限、境外债权人都不做限制,相关机构可自行选择,对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金来源、丰富融资币种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帮助。同时企业借入外币外债后,可自由选择外债资金结汇时机,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在将外债资金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为企业极大的节约了时间成本及“脚底成本”。

信息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责任编辑:章颖慧

8月1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今年上半年跨境收支情况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副局长张永春介绍了上半年全区跨境收支情况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国际收支处调研员高晓芬、内蒙古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副处长林燕,内蒙古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处长胥晓武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内蒙古今年上半年跨境收支情况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副局长 张永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上午好!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聚焦“稳外贸、稳外资”和“助企纾困”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外汇重点领域改革措施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不断优化政策和服务供给,为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年上半年跨境收支基本情况,以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

一、跨境收支规模保持较快增长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银行代客本外币涉外收付款总额168.65亿美元,同比增长17.5%。分渠道看:经常账户收支112.53亿美元,同比增长19.3%;在海外制造业修复和价格效应等因素拉动下,货物贸易收支达99.8亿美元,同比增长15.18%;在运能恢复等因素的支撑下,服务贸易收支达6.33亿美元,同比增长17.43%。资本和金融账户收支56.12亿美元,同比增长16.27%。其中,直接投资收支32.96亿美元,同比增长3.51%,利用外资整体稳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平稳有序。银行结售汇总额76.28亿美元,同比增长2.03%。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增强背景下,自治区市场主体外汇交易理性有序。

二、外汇政策措施实施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以来,多项外汇政策措施有效实施,为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扩容提质,着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落地。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优质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政策质效。截至今年7月末,为企业办理试点业务共计1238.88万美元。二是积极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积极配合商务部门推动二连浩特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工作。指导银行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的服务功能,便于企业通过子账户进行收汇,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指导银行制定《“蒙采通”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范代理出口企业、委托客户办理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业务操作流程,开发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业务系统,入账时间缩减到60分钟以内,降低了企业时间成本和脚底成本。截至今年7月末,累计办理市场采购线上收汇业务63.39万美元。三是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异地企业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放宽银行单证签注标准、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等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地实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今年上半年,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为438家企业办理行政许可业务439件,实现“一趟不用跑”;1320家出口企业收汇45.02亿美元,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银行利用电子单证渠道为89家企业办理贸易收付汇883笔、金额2.6亿美元;银行凭电子税务备案表付汇285笔,惠及企业97家,金额5.5亿美元。四是全力提升个人外汇服务水平。按照相关要求,对6家个人外汇业务量较大的银行开展查访,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问卷测评等形式对24家银行个人外汇业务进行抽查暗访,发现问题29个,其中现场指导银行立行立改问题23个,以线上方式通过问卷测评的答案释疑进行纠偏的问题6个,切实提升银行一线网点对个人外汇政策的执行力。

(二)重点突破,切实提升企业跨境投融资效能。一是支持外国来华投资和“一带一路”建设,促进自治区跨境投资稳健发展。今年上半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41亿美元,食品制造、石油加工、高新技术等成为主要流入行业;境外直接投资股权资金汇出4.65亿美元,支持企业顺利并购海外铜金矿等资源类项目。二是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企业可依其净资产规模在一定额度内自主从境外借用外债。截至今年3月底,累计借用外债56.44亿美元,外债加权平均利率低于企业境内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自治区畜牧、制造、能源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效资金支持。三是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允许跨国企业成员公司通过跨境资金池方式,在集团内实现本外币资金归集调剂,提高大型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自治区“总部经济”发展。目前,全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企业归集外债额度706.24亿美元、境外放款额度131.48亿美元,通过资金池业务为企业节约资金超5000万元人民币。四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今年上半年,累计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72笔,金额7.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7倍,占全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业务的37.9%,极大减少了企业“脚底成本”。

(三)多措并举,有效提升市场主体汇率避险意识。一是持续推进“企业汇率风险中性”主题宣传。加强企业汇率避险靶向宣传和实操性指导,通过专题培训、线上直播、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企业汇率风险中性主题宣传。举办“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与实践”“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 助力稳外贸稳外资”专题线上直播,16.5万余人次观看、互动留言万余条;对200家重点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策略及风险中性培训。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宣传材料1130份,宣传覆盖企业1464家,达到涉外企业总数的60%以上。二是通过“连银助企”实地调研,走访130家企业,在拓展“首办户”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上重点发力,为涉外企业提供精细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着力破解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不足、不懂如何办理、办理意愿不强的问题。今年上半年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首办户”新增18家。三是推动金融机构提升衍生品服务能力,实现辖区首笔外汇美式期权和亚式期权业务落地,支持银行上线“随心展”等线上衍生产品,指导银行通过报价优惠、减免手续费和保证金等方式,对中小微企业衍生品业务减费让利。通过以上措施,企业利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大幅增长。今年1-7月外汇衍生产品签约额5.2亿美元;签约口径外汇套保比率为5.76%,较上年末提高1.7个百分点。

(四)靶向服务,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应用扩面增量。自启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试点工作以来,已开通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信用信息授权查证、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银行查验4个应用场景。今年以来借助便利化政策宣传月活动、银行座谈会、“连银助企”等活动,加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的推介。截至今年6月底,已通过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为73家中小企业融资5790万美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共为33家中小企业完成融资1166.97万美元,同比增长76%。同时,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场景中,推动应用银行、企业和监管部门间的业务信息交互核验机制及发票批量核验功能,将原本需1-2小时才能处理完的业务缩短到了2分钟,切实解决了银行事后审查过程中面临的发票信息多、人工逐笔核验难度大、耗时长等难题。截至今年6月底,共为12家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查验发票金额2312万美元,导入发票数量15.83万张,今年上半年导入数量为5.97万张。

(五)强化监督,优化外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完善“一个窗口”建设和对外电话咨询服务。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和“好差评”,做好部分地区疫情特殊时期业务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上半年受理外汇行政许可707笔,满意度评价保持好评。二是深化外汇政策宣传和政务公开。落实《外汇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借助分局互联网站等渠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对外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将继续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精准落实便利化改革措施,拓展地区金融外汇市场广度和深度,引导市场主体树立风险中性理念,鼓励企业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境外融资,着力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

内蒙古今年上半年跨境收支情况及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效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奔腾融媒记者: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金融23条),通知在外汇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企业跨境投融资和完善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有明确部署,请问我们是如何落实的?

张永春:今年以来,受国内疫情反复叠加外部复杂环境影响,涉外企业受到一定冲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23条”,在外汇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企业跨境投融资和完善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有明确部署。为贯彻落实一系列政策,持续加大对涉外主体的纾困帮扶力度,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定6-7月为“2022年内蒙古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月”,通过组织全区外汇系统、金融机构广泛通过媒体宣传、线上直播、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外汇知识、传导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汇率避险产品,聚焦涉外企业和个人“急难愁盼”问题,助力用足用好外汇政策。二是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通过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和优化管理方式,提高跨境资金结算效率,赋予审慎合规银行及信用优质企业更多自主权,形成“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示范效应。三是拓宽外贸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指导银行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应用,扩大“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业务规模,通过科技赋能助力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深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会同辖区各银行分支机构,深入开展“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活动,督促银行及时响应企业汇率避险需求、开发简便线上衍生产品,通过差异化指导、银企对接、政策产品推介等形式,帮助企业主动适应汇率双向波动常态,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增强抗风险能力。

新华社记者:外汇局推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背景是什么?目前平台都支持哪些业务?在内蒙古地区都推出了哪些场景及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高晓芬: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运用区块链技术建设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通过建立起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端到端的核验机制,可以有效解决涉外企业融资过程中银企信息不对称、核验成本高等问题,大幅提升融资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目前已推出: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信用信息授权查证、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银行核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中欧班列仓单融资等应用场景,为涉外中小企业融资增信、提升融资效率提供了有效路径与方式,解决了银行事后审查过程中面临的发票信息多、人工逐笔核验难度大、耗时长等难题。

内蒙古地区目前已开通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信用信息授权查证、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银行核验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四大应用场景。截至今年6月末,辖区金融机构已利用平台为73家涉外企业融资5790万美元。银行线上为企业核验发票金额合计2312万美元,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脚底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从两个方面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应用。一是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平台应用的深度与广度,使更多市场主体受益。二是强化金融服务科技赋能,推进跨部门合作,探索推动更多应用场景的落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自治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网易新闻记者: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对简政放权、为市场主体减负方面都有哪些具体的便利化措施?

林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精神,2022年6月14日,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优质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具体的便利化措施包括:一是优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二是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三是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四是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五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落实外汇管理改革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紧扣市场主体需求,指导银行企业用好用足试点政策,积极推进便利化政策扩面增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自治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可为企业跨境融资提供什么便利?

胥晓武:“全口径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和法人金融机构(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都可以办理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该政策引入了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等宏观审慎规则,更加合理、科学的考量了跨境融资的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将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规定为其净资产的2倍(其中外商投资类企业仍可按照投注差管理模式借用外债)。政策出台前,中资企业对外中长期借款均需由相关部门层层审批,事先纳入国家计划,同时国家对短期外债实行余额管理,这一时期中资企业要想从境外融入资金相对困难。政策发布后,允许中资企业在净资产的2倍内自主借用外债,无需事前审批,且对融资币种、融资期限、境外债权人都不做限制,相关机构可自行选择,对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金来源、丰富融资币种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帮助。同时企业借入外币外债后,可自由选择外债资金结汇时机,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在将外债资金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为企业极大的节约了时间成本及“脚底成本”。

信息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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