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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发挥财政资金带动引领作用促“科技兴蒙”落地见效

2022-08-18 16:03 呼和浩特日报  

为积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呼和浩特财政主动靠前,发挥财政资金带动引领作用,将建立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列为2022年重点工作,要求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500万元以上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不断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及方向,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经费投入的部分资金进行统筹,逐步提高用于研发活动的比重,支持企业的各类奖补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研发活动。

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力与动力,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推进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提档升级”,首府财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1 年,呼和浩特市向自治区推荐科技项目549项,获得立项支持 350项,争取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补助2.47亿元,较2020年显著提升。在确保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方面,市本级财政将科技经费作为预算保障重点工作,确保科技经费预算安排只增不减。2022年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预算安排科技项目支出1.82亿元,较2021年的1.56亿元增长了16%。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专项经费时,重点向应用研究、基础研究和试验发展方面倾斜,今年年底财政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将力争达到20%的增幅,更好地激发呼和浩特市企业自主创新热情。

自“科技兴蒙”行动实施以来,首府财政持续加大政策供给,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配合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先后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呼和浩特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若干措施》《呼和浩特市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企业创新主体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2018年以来,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市本级共为582个创新创业事项兑现政策性奖补近1亿元。仅2021年底,就为286个符合政策奖励标准的企业研发项目和研发成果兑现政策性奖补资金4249.17万元,初步显现出强大的政策效益,形成了“谁创新贡献大就奖励谁,谁示范带动强就补助谁”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2021年,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资金6000万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与呼和浩特市1∶1等额配套要求,呼和浩特市财政安排了配套资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光伏产业、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要求,市财政局汇同市科技局编制完成了《“科技兴蒙—创建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行动重点专项实施方案》。2021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安排乳业创新研发资金3000万元,用于围绕乳业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凝练形成“科技兴蒙”行动12个重点专项研发建设。围绕草种业关键和共性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呼和浩特市启动实施了市本级重大科技专项“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利用”“种质创新与高效遗传改良技术研究”两项重大科技专项,财政资金投入了600万元,带动企业投入了1400万元,致力于培育一批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经济型生态草品种,为恢复和提高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发展生态草牧业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

下一步,呼和浩特财政将进一步落实税收、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金融等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统筹相关资金,发挥好政府科技研发投入持续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让“科技兴蒙”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赵鑫华

为积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呼和浩特财政主动靠前,发挥财政资金带动引领作用,将建立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列为2022年重点工作,要求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500万元以上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不断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及方向,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经费投入的部分资金进行统筹,逐步提高用于研发活动的比重,支持企业的各类奖补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研发活动。

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力与动力,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推进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提档升级”,首府财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1 年,呼和浩特市向自治区推荐科技项目549项,获得立项支持 350项,争取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补助2.47亿元,较2020年显著提升。在确保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方面,市本级财政将科技经费作为预算保障重点工作,确保科技经费预算安排只增不减。2022年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预算安排科技项目支出1.82亿元,较2021年的1.56亿元增长了16%。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专项经费时,重点向应用研究、基础研究和试验发展方面倾斜,今年年底财政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将力争达到20%的增幅,更好地激发呼和浩特市企业自主创新热情。

自“科技兴蒙”行动实施以来,首府财政持续加大政策供给,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配合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先后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呼和浩特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若干措施》《呼和浩特市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企业创新主体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2018年以来,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市本级共为582个创新创业事项兑现政策性奖补近1亿元。仅2021年底,就为286个符合政策奖励标准的企业研发项目和研发成果兑现政策性奖补资金4249.17万元,初步显现出强大的政策效益,形成了“谁创新贡献大就奖励谁,谁示范带动强就补助谁”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2021年,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资金6000万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与呼和浩特市1∶1等额配套要求,呼和浩特市财政安排了配套资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光伏产业、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要求,市财政局汇同市科技局编制完成了《“科技兴蒙—创建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行动重点专项实施方案》。2021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安排乳业创新研发资金3000万元,用于围绕乳业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凝练形成“科技兴蒙”行动12个重点专项研发建设。围绕草种业关键和共性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呼和浩特市启动实施了市本级重大科技专项“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利用”“种质创新与高效遗传改良技术研究”两项重大科技专项,财政资金投入了600万元,带动企业投入了1400万元,致力于培育一批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经济型生态草品种,为恢复和提高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发展生态草牧业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

下一步,呼和浩特财政将进一步落实税收、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金融等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统筹相关资金,发挥好政府科技研发投入持续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让“科技兴蒙”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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