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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2022-08-25 18:57 人民日报  

保市场主体稳就业

全国政协常委 孙思敬

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随着各项稳企稳岗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逐步缓解,吸纳就业的能力和空间逐步释放。下一步,要继续将保市场主体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着力点,明确近中远期任务目标,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使各类市场主体焕发强大生命力,确保就业稳中有升。

当前部分企业“用工荒”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难”并存,建议在政策体系方面,着重完善基础性支持政策,兼顾实施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求职创业特殊困难的“补丁”性政策;在人才培养方面,进一步理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关系,紧抓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在社会导向方面,研究促进社会阶层流动和收入公平分配的系统性政策,让年轻人有盼头,使“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伟业”成为激励全体社会成员拼搏奋斗的共识。

增强制造业的就业吸引力

全国政协常委 张道宏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应把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契机,增强制造业的就业吸引力,特别是对年轻人的就业吸引力。建议:

以创新的就业形态让年轻人增兴趣。把握制造业数字化发展机遇,推动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新设备新技术应用,形成更多种类的新岗位。

以合理的收入水平让年轻人增干劲,拓宽发展通道让年轻人有奔头。健全与员工技能水平相匹配的薪酬激励方案、职务职级提升方案,提升员工的收入水平和自我价值感。支持鼓励企业实施导师制和开展职业路径规划辅导,帮助制造业工人树立发展目标、明晰发展路径、增强发展动力。

以精准的培养培训让年轻人增能力。深入推进校企联合培养,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下的“企业+高校+专业机构”订单式培养模式,让年轻人毕业后即能顺利就业、快速适岗。开展与新制造业岗位、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让制造业员工有技能提升路径。

以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年轻人增自信。建议设立面向制造业领域及制造一线岗位的专项荣誉,将劳动模范等相关荣誉向制造一线岗位倾斜,进一步提升制造业工人的荣誉感、自豪感。

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

全国政协常委 尹蔚民

就业是经济“晴雨表”,也是社会“稳定器”。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议:

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鼓励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精尖缺特”等行业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运用就业创业补贴、安家生活补助、设立专项资金等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

做实做细就业服务,促进供需匹配。打造一体化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健全校内校外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校内外资源,发挥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机构力量,将专业化就业服务前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一条龙”服务。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力度,提供更多培训见习机会,促进高校毕业生提升技能和经验,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好适应社会生活。

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兜底工作。重点关注来自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对吸纳其就业的企业提高资金补贴,对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补助,全方位帮助他们求职就业。

解决灵活就业者劳动纠纷

全国政协常委 王天戈

灵活就业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总量上的压力,但也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细化劳动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议:

对互联网平台用工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审判指导意见。互联网平台用工涉及的用工关系多样,用工关系的界定标准比较模糊。2021年7月,人社部、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明了用工关系界定的大方向,建议尽快出台适用全国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

补齐制度短板,针对平台劳动者权益保障出台具体、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休息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试点职业伤害保障,但这些配套政策措施大部分没有出台,需要尽快予以明确。

由行业协会牵头搭建第三方纠纷解决平台,建立投诉、申诉、复议、仲裁一站式服务通道。必要时由人社部门或者劳动仲裁部门指定管辖,并统筹联系有关部门、保险公司、互联网平台、基层组织等多元主体,将各类矛盾纠纷前置化解。

扩充民营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全国政协常委 全哲洙

以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民营经济构成了就业的基本盘,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吸纳能力是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议:

发挥好大型企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作用,通过搭建融通创新平台或建设生产基地、园区等方式,支持更多中小微企业进入大型企业供应链。同时进一步缓解企业经营成本压力,结合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继续降低小微企业社保成本,阶段性免征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加大稳岗就业支持力度。对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提高发放稳岗补贴的比例。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允许企业与员工通过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就业岗位。搭建校企合作平台、行业用工平台,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实训力度,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引导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应坚持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扩充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全国政协常委 欧阳泽华

稳就业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要落实好稳定经济大盘的各项措施,把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摆在宏观政策工具箱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促进就业形势不断改善。建议:

进一步增加国企就业岗位供给,把当前用人所需与超前储备人才结合起来,适当放宽对部分经营状况良好的国企招录员额的限制,鼓励其直接或通过子公司扩大就业招聘。引导国企结合自身人才结构优化需求,挖掘更多技术类、创新类就业岗位,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最大程度吸纳各类人才。同时,有计划地推出专业化、特色化、区域化的国企专项招聘行动。

适当增加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和劳务派遣岗位等,重点是继续扩大“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的招录规模,加大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乡村社区工作等就业机会。

强化就业实习见习,将高校高年级学生纳入实习计划,提高高校人才培养与实践要求之间的匹配度,帮助更多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

释放平台经济稳就业潜力

全国政协常委 刘慕仁

平台经济带动的劳动市场具有较高的包容性和灵活性,提供了包括快递、货运、网约车、外卖配送、家政服务、网络直播、电子商务、零工服务等种类丰富的就业岗位。为了充分发挥平台经济就业稳定器作用,建议:

加快探索适合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与传统法定劳动关系性质不同,灵活就业人员与平台之间大多是劳务合作关系或自我雇佣形式,且普遍存在“多平台同时就业”的情况,难以满足现行社保体系的参保条件。可参照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建立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的“三支柱”,明确政府、用工企业、从业者和保险公司作为“三支柱”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鼓励平台从业者灵活自主地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可转移、可分割、可计算的社保监管体系。

加强对平台算法的监督管理。针对当前平台用工侵权行为更加隐蔽、传统的劳动法律难以约束算法等问题,尽快建立规制算法的制度,明确算法侵权的责任承担,配套制定算法监管机制,约束算法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推动平台经济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协同发展。

帮扶脱贫人口就业

全国政协常委 谢 茹

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脱贫人口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缺乏专业技能,在当前多重因素影响下,稳岗就业面临更大挑战。要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规模性返贫风险。建议:

帮扶导向上,统筹稳岗与增收。健全“排查监测+政策帮扶+救助资金+防贫保险”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宏观调控和政策决策参考依据;加强技能培训,注重市场需求、培训意愿、政府服务“三对接”,建立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挂钩的考评机制。

帮扶路径上,统筹外出与返乡。畅通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就业”渠道,搭建“一对一”“点对点”跟踪服务平台,精准对接用工信息,提高外出输送质量;加大返乡就业创业扶持,通过“园区吸纳一批、产业带动一批、工程安排一批、创业转型一批”等渠道,拓展岗位。

帮扶举措上,统筹保障与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动落实企业用工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责任,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歧视对脱贫人口就业的影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依法严惩欠薪行为。

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全国政协常委 刘 伟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为此,建议:

在扩大劳动力需求规模上重点发力。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继续通过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等政策降低市场主体的运营成本,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深化社会化就业项目,既要稳定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政策性岗位供给,还要开辟更多基层就业途径,增加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

在完善劳动力供给上下功夫。拓宽毕业生接受进修教育的途径,充分发挥“支教保研”等政策优势。深入推进“产学研用创”融合发展,积极推进高校产教融合,鼓励与企业联合设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产业研究院等,招收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事相关工作。

在提升职业匹配度上积极作为。持续健全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高校要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通过提供针对性职业咨询服务、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专设线上面试场所等为毕业生求职创造有利条件。

夯实乡村全面振兴人才基础

全国政协常委 万建民

加强乡村教师、医生、农技人员三支队伍建设,既有利于缓解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就业压力,更事关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人才基础。建议:

打好“组合拳”。一是改善乡村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适时实施国家乡村教师岗位特殊津贴制度,提高乡村教师房补、岗位补贴等方面待遇。二是加快建立符合医卫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创新基层医院激励机制,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倾斜;落实好村医各项待遇和保障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着力保障农业技术推广经费,逐步改善基层农技人员工作条件和待遇。

构建“新动力”。一是适度增加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和编制弹性空间,在乡村任教满一定年限且工作良好者可获聘职称。二是深化医共(联)体建设,实行县域范围内医卫人员编制和新招聘毕业生统筹使用、统一调配、不定期轮岗、柔性流动机制。三是出台扶持现代农业专业建设政策,支持有关高校科学设置专业课程,以订单方式持续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新时代农技人才。

还可对优秀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技人员给予相应荣誉和称号,激发干事热情和留乡意愿。

帮扶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

全国政协常委 于革胜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建议:

推进政策落地。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就业年审年报统计制度,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放更多岗位,带头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在全社会示范引领帮扶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发挥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的推动作用。

提升就业服务。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发符合乡村振兴需要、“互联网+”等新业态发展方向的培训内容,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残疾人就业分类指导和服务能力。动员社会力量,根据企业实际用工需求和残疾人特性进行人岗适配,帮助残疾人长久稳定就业。

加强支持保障。广泛宣传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表彰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帮助残疾人树立创业就业信心,让安置单位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认同感、支持度。

切实维护好劳动者权益

全国政协常委 陈荣书

今年以来,受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带来的冲击,就业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要充分认识稳就业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中的关键支撑作用,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尽最大努力确保就业大局总体稳定。建议:

强化就业保护政策落实落地。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精准供给就业政策资源。加快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支持和帮助困难企业稳定用工岗位,根据实际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措施。引导职工理解支持企业采取弹性工时、在岗培训、协商薪酬等措施,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建立健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以就业质量、劳动关系、职工生活品质等为核心内容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指标和企业社会责任体系。规范企业用工,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特别是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出台更加细化、更具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全国政协常委 刘晓庄

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制造和居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且以私营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者居多,就业稳定性较差,失业后主要去向是返乡留乡。为此建议:

完善扶持政策,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吸引有技术、有项目、有创业意愿者入园创业;优化农民工创业服务政策,设立基层“农民工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集中快速办理社保转移接续、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贷款及贴息等援企稳岗高频事项。

促进精准对接,增强就业创业动力。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动态监测,搭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实现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和跨区域共享,开展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帮助农民工及时灵活就业;根据农民工返乡就业意愿,组织人力资源公司、劳务专业合作社等定向推送就业岗位信息。

加大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整合培训资源,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与培训机构联合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鼓励返乡农民工主动提高就业创业技能,根据不同人员实际,重点开展农资供应、代耕代种、农机维修等培训。

共同促进香港青年就业

全国政协常委 林建岳

青年发展,则香港发展;青年有未来,则香港有未来。支持香港青年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不只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份工作,更重要的是让香港青年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之中,在发展自身事业的同时,发挥自身所长为国家繁荣和强大贡献自己的力量。建议:

设立更具吸引力、范围更大的实习计划,推动更多具有吸引力的企业提供实习岗位,为香港青年提供更多的培训指导,帮助香港青年在内地长远发展,增强对国家的认同。还可打造一站式的大湾区就业创业平台,通过网站、APP等载体,定期向香港青年提供最新信息。

进一步推动大湾区内专业资格互认,吸引更多香港青年专才投入国家发展。香港青年熟悉中西文化,而且在国际视野上也具有独特优势。为了让更多香港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建议进一步推动大湾区内专业资格互认,尽可能涵盖互联网、房地产和金融业等大湾区主流行业以及研发、设计、会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制定引进香港专才的政策措施,为大湾区紧缺的专业服务职位设立“专才计划”,引进更多香港青年专才。

责任编辑:姚亚兵

保市场主体稳就业

全国政协常委 孙思敬

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随着各项稳企稳岗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逐步缓解,吸纳就业的能力和空间逐步释放。下一步,要继续将保市场主体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着力点,明确近中远期任务目标,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使各类市场主体焕发强大生命力,确保就业稳中有升。

当前部分企业“用工荒”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难”并存,建议在政策体系方面,着重完善基础性支持政策,兼顾实施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求职创业特殊困难的“补丁”性政策;在人才培养方面,进一步理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关系,紧抓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在社会导向方面,研究促进社会阶层流动和收入公平分配的系统性政策,让年轻人有盼头,使“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伟业”成为激励全体社会成员拼搏奋斗的共识。

增强制造业的就业吸引力

全国政协常委 张道宏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应把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契机,增强制造业的就业吸引力,特别是对年轻人的就业吸引力。建议:

以创新的就业形态让年轻人增兴趣。把握制造业数字化发展机遇,推动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新设备新技术应用,形成更多种类的新岗位。

以合理的收入水平让年轻人增干劲,拓宽发展通道让年轻人有奔头。健全与员工技能水平相匹配的薪酬激励方案、职务职级提升方案,提升员工的收入水平和自我价值感。支持鼓励企业实施导师制和开展职业路径规划辅导,帮助制造业工人树立发展目标、明晰发展路径、增强发展动力。

以精准的培养培训让年轻人增能力。深入推进校企联合培养,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下的“企业+高校+专业机构”订单式培养模式,让年轻人毕业后即能顺利就业、快速适岗。开展与新制造业岗位、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让制造业员工有技能提升路径。

以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年轻人增自信。建议设立面向制造业领域及制造一线岗位的专项荣誉,将劳动模范等相关荣誉向制造一线岗位倾斜,进一步提升制造业工人的荣誉感、自豪感。

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

全国政协常委 尹蔚民

就业是经济“晴雨表”,也是社会“稳定器”。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议:

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鼓励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精尖缺特”等行业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运用就业创业补贴、安家生活补助、设立专项资金等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

做实做细就业服务,促进供需匹配。打造一体化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健全校内校外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校内外资源,发挥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机构力量,将专业化就业服务前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一条龙”服务。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力度,提供更多培训见习机会,促进高校毕业生提升技能和经验,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好适应社会生活。

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兜底工作。重点关注来自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对吸纳其就业的企业提高资金补贴,对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补助,全方位帮助他们求职就业。

解决灵活就业者劳动纠纷

全国政协常委 王天戈

灵活就业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总量上的压力,但也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细化劳动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议:

对互联网平台用工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审判指导意见。互联网平台用工涉及的用工关系多样,用工关系的界定标准比较模糊。2021年7月,人社部、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明了用工关系界定的大方向,建议尽快出台适用全国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

补齐制度短板,针对平台劳动者权益保障出台具体、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休息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试点职业伤害保障,但这些配套政策措施大部分没有出台,需要尽快予以明确。

由行业协会牵头搭建第三方纠纷解决平台,建立投诉、申诉、复议、仲裁一站式服务通道。必要时由人社部门或者劳动仲裁部门指定管辖,并统筹联系有关部门、保险公司、互联网平台、基层组织等多元主体,将各类矛盾纠纷前置化解。

扩充民营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全国政协常委 全哲洙

以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民营经济构成了就业的基本盘,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吸纳能力是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议:

发挥好大型企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作用,通过搭建融通创新平台或建设生产基地、园区等方式,支持更多中小微企业进入大型企业供应链。同时进一步缓解企业经营成本压力,结合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继续降低小微企业社保成本,阶段性免征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加大稳岗就业支持力度。对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提高发放稳岗补贴的比例。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允许企业与员工通过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就业岗位。搭建校企合作平台、行业用工平台,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实训力度,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引导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应坚持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扩充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全国政协常委 欧阳泽华

稳就业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要落实好稳定经济大盘的各项措施,把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摆在宏观政策工具箱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促进就业形势不断改善。建议:

进一步增加国企就业岗位供给,把当前用人所需与超前储备人才结合起来,适当放宽对部分经营状况良好的国企招录员额的限制,鼓励其直接或通过子公司扩大就业招聘。引导国企结合自身人才结构优化需求,挖掘更多技术类、创新类就业岗位,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最大程度吸纳各类人才。同时,有计划地推出专业化、特色化、区域化的国企专项招聘行动。

适当增加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和劳务派遣岗位等,重点是继续扩大“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的招录规模,加大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乡村社区工作等就业机会。

强化就业实习见习,将高校高年级学生纳入实习计划,提高高校人才培养与实践要求之间的匹配度,帮助更多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

释放平台经济稳就业潜力

全国政协常委 刘慕仁

平台经济带动的劳动市场具有较高的包容性和灵活性,提供了包括快递、货运、网约车、外卖配送、家政服务、网络直播、电子商务、零工服务等种类丰富的就业岗位。为了充分发挥平台经济就业稳定器作用,建议:

加快探索适合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与传统法定劳动关系性质不同,灵活就业人员与平台之间大多是劳务合作关系或自我雇佣形式,且普遍存在“多平台同时就业”的情况,难以满足现行社保体系的参保条件。可参照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建立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的“三支柱”,明确政府、用工企业、从业者和保险公司作为“三支柱”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鼓励平台从业者灵活自主地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可转移、可分割、可计算的社保监管体系。

加强对平台算法的监督管理。针对当前平台用工侵权行为更加隐蔽、传统的劳动法律难以约束算法等问题,尽快建立规制算法的制度,明确算法侵权的责任承担,配套制定算法监管机制,约束算法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推动平台经济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协同发展。

帮扶脱贫人口就业

全国政协常委 谢 茹

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脱贫人口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缺乏专业技能,在当前多重因素影响下,稳岗就业面临更大挑战。要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规模性返贫风险。建议:

帮扶导向上,统筹稳岗与增收。健全“排查监测+政策帮扶+救助资金+防贫保险”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宏观调控和政策决策参考依据;加强技能培训,注重市场需求、培训意愿、政府服务“三对接”,建立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挂钩的考评机制。

帮扶路径上,统筹外出与返乡。畅通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就业”渠道,搭建“一对一”“点对点”跟踪服务平台,精准对接用工信息,提高外出输送质量;加大返乡就业创业扶持,通过“园区吸纳一批、产业带动一批、工程安排一批、创业转型一批”等渠道,拓展岗位。

帮扶举措上,统筹保障与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动落实企业用工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责任,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歧视对脱贫人口就业的影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依法严惩欠薪行为。

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全国政协常委 刘 伟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为此,建议:

在扩大劳动力需求规模上重点发力。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继续通过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等政策降低市场主体的运营成本,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深化社会化就业项目,既要稳定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政策性岗位供给,还要开辟更多基层就业途径,增加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

在完善劳动力供给上下功夫。拓宽毕业生接受进修教育的途径,充分发挥“支教保研”等政策优势。深入推进“产学研用创”融合发展,积极推进高校产教融合,鼓励与企业联合设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产业研究院等,招收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事相关工作。

在提升职业匹配度上积极作为。持续健全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高校要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通过提供针对性职业咨询服务、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专设线上面试场所等为毕业生求职创造有利条件。

夯实乡村全面振兴人才基础

全国政协常委 万建民

加强乡村教师、医生、农技人员三支队伍建设,既有利于缓解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就业压力,更事关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人才基础。建议:

打好“组合拳”。一是改善乡村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适时实施国家乡村教师岗位特殊津贴制度,提高乡村教师房补、岗位补贴等方面待遇。二是加快建立符合医卫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创新基层医院激励机制,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倾斜;落实好村医各项待遇和保障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着力保障农业技术推广经费,逐步改善基层农技人员工作条件和待遇。

构建“新动力”。一是适度增加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和编制弹性空间,在乡村任教满一定年限且工作良好者可获聘职称。二是深化医共(联)体建设,实行县域范围内医卫人员编制和新招聘毕业生统筹使用、统一调配、不定期轮岗、柔性流动机制。三是出台扶持现代农业专业建设政策,支持有关高校科学设置专业课程,以订单方式持续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新时代农技人才。

还可对优秀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技人员给予相应荣誉和称号,激发干事热情和留乡意愿。

帮扶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

全国政协常委 于革胜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建议:

推进政策落地。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就业年审年报统计制度,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放更多岗位,带头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在全社会示范引领帮扶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发挥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的推动作用。

提升就业服务。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发符合乡村振兴需要、“互联网+”等新业态发展方向的培训内容,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残疾人就业分类指导和服务能力。动员社会力量,根据企业实际用工需求和残疾人特性进行人岗适配,帮助残疾人长久稳定就业。

加强支持保障。广泛宣传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表彰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帮助残疾人树立创业就业信心,让安置单位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认同感、支持度。

切实维护好劳动者权益

全国政协常委 陈荣书

今年以来,受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带来的冲击,就业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要充分认识稳就业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中的关键支撑作用,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尽最大努力确保就业大局总体稳定。建议:

强化就业保护政策落实落地。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精准供给就业政策资源。加快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支持和帮助困难企业稳定用工岗位,根据实际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措施。引导职工理解支持企业采取弹性工时、在岗培训、协商薪酬等措施,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建立健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以就业质量、劳动关系、职工生活品质等为核心内容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指标和企业社会责任体系。规范企业用工,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特别是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出台更加细化、更具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全国政协常委 刘晓庄

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制造和居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且以私营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者居多,就业稳定性较差,失业后主要去向是返乡留乡。为此建议:

完善扶持政策,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吸引有技术、有项目、有创业意愿者入园创业;优化农民工创业服务政策,设立基层“农民工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集中快速办理社保转移接续、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贷款及贴息等援企稳岗高频事项。

促进精准对接,增强就业创业动力。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动态监测,搭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实现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和跨区域共享,开展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帮助农民工及时灵活就业;根据农民工返乡就业意愿,组织人力资源公司、劳务专业合作社等定向推送就业岗位信息。

加大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整合培训资源,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与培训机构联合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鼓励返乡农民工主动提高就业创业技能,根据不同人员实际,重点开展农资供应、代耕代种、农机维修等培训。

共同促进香港青年就业

全国政协常委 林建岳

青年发展,则香港发展;青年有未来,则香港有未来。支持香港青年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不只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份工作,更重要的是让香港青年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之中,在发展自身事业的同时,发挥自身所长为国家繁荣和强大贡献自己的力量。建议:

设立更具吸引力、范围更大的实习计划,推动更多具有吸引力的企业提供实习岗位,为香港青年提供更多的培训指导,帮助香港青年在内地长远发展,增强对国家的认同。还可打造一站式的大湾区就业创业平台,通过网站、APP等载体,定期向香港青年提供最新信息。

进一步推动大湾区内专业资格互认,吸引更多香港青年专才投入国家发展。香港青年熟悉中西文化,而且在国际视野上也具有独特优势。为了让更多香港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建议进一步推动大湾区内专业资格互认,尽可能涵盖互联网、房地产和金融业等大湾区主流行业以及研发、设计、会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制定引进香港专才的政策措施,为大湾区紧缺的专业服务职位设立“专才计划”,引进更多香港青年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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