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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主播为“争粉”直播间侮辱他人被拘

2022-08-26 16:34 正北方网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杨佳 通讯员 贾德京) 8月25日,张某携锦旗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糖厂路派出所表示感谢,称赞人民警察执法公正严明,弘扬社会正气,守护网络安全,维护了网民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8月14日22时许,糖厂路派出所接到市民张某报案称,某网络直播平台一名主播因“争粉”在直播间对其谩骂、侮辱,并将张某个人照片当众展示,当时约有300多人在线观看直播。张某提供了当时的视频录像等证据。鉴于涉事主播行为情节恶劣,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及正常网络秩序,民警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对涉事主播康某展开调查,在事实证据面前,康某对侮辱张某一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康某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直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发表低俗言语、侮辱诽谤他人、传播淫秽信息。维护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空间环境是每个网民应尽的义务。

责任编辑:章颖慧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杨佳 通讯员 贾德京) 8月25日,张某携锦旗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糖厂路派出所表示感谢,称赞人民警察执法公正严明,弘扬社会正气,守护网络安全,维护了网民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8月14日22时许,糖厂路派出所接到市民张某报案称,某网络直播平台一名主播因“争粉”在直播间对其谩骂、侮辱,并将张某个人照片当众展示,当时约有300多人在线观看直播。张某提供了当时的视频录像等证据。鉴于涉事主播行为情节恶劣,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及正常网络秩序,民警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对涉事主播康某展开调查,在事实证据面前,康某对侮辱张某一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康某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直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发表低俗言语、侮辱诽谤他人、传播淫秽信息。维护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空间环境是每个网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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