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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强化用能要素保障 助推经济稳中求进

2022-08-28 17:33 新华社客户端内蒙古频道  

新华社客户端呼和浩特  8月28日电(记者朱文哲)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内蒙古把节约优先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保用能、稳增长、促发展,以政策组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能源保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以待批项目大起底促投资稳增长,以节能审查稳经济市场主体,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中稳中求进。

打好用能政策“组合拳” 按下提质增效“快进键”

围绕国家“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弹性管理”的政策调整变化,内蒙古进一步统筹能耗双控与经济稳定、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政策制度,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大上快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

一是建立能耗总量弹性管理政策体系。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措施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修订《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配套产业准入、用能预算、监测预警、用能监管、差别电价等一系列工作措施,通过“一揽子政策”支撑起能耗总量弹性管理政策体系。

二是优化盟市能耗强度目标设置。内蒙古对各盟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各地区的不同发展阶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盟市“十四五”和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各盟市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年度目标和本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年度目标,合理确定本地区能耗总量年度目标这一预期性指标,并可根据经济增速做相应调整。

三是强化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8个方面提出了29条政策措施,尤其是项目节能审查能耗强度标杆值政策,以确保内蒙古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目标为核心,按照“一盟(市)一策,标杆引导”的原则,对标各盟市2025年单位GDP能耗目标值,分盟市设置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对各盟市新上能耗强度达到或低于地区标杆值的项目,不需落实能耗指标,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能耗强度高于地区标杆值的项目,须通过削减能耗存量、原料用能核减、“高低搭配”(配套上马低能耗强度项目)等方式,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坚决杜绝简单以能耗总量指标限制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审批。

守好能源保供“责任田” 当好安全稳定“排头兵”

作为国家重要的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内蒙古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和迎峰度夏保障,为国家能源安全贡献“内蒙古力量”。

从去年10月份开始,全区106个煤电、煤制气、煤制油、化肥保供项目和110个核增产能煤矿,有力保障了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等18个省区市用能安全。

今年上半年,内蒙古煤炭产量同比增长21%,煤炭日均产量已连续9个月突破300万吨。此外,内蒙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5.5%,发电量增长5.3%,天然气增长2.6%,煤制油、煤制气分别增长0.1%、51.6%,合成氨、氮肥、钾肥分别增长15.9%、7.4%、32.9%。

下好项目起底“先手棋” 铺就有效投资“快速路”

为切实加强有效投资用能要素保障,内蒙古全面起底节能审查待批项目,以全区“一本账、两公开、五种情形”为抓手,确保“大起底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有效投资的扩大将持续带动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向上较快增长。

“一本账、两公开、五种情形”是对大起底工作的具体要求,这其中,“一本账”是指按照边梳理边建台账边分类研究处置的原则,对照相关产业政策、节能审查政策和节约集约要求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全区节能审查待批项目处置台账;“两公开”是指按照主动服务、优化流程要求,公开节能审查流程及办理时限,实现“阳光审批”“不见面审批”,同时,公布节能审查待批项目大起底服务电话,强化项目节能审查政策宣传解答,确保项目单位在办理节能审查中不走弯路、高效办结;“五种情形”是指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对节能审查待批项目区分五种情形处置,即: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全部批复,对要件不全的项目及时退回予以补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等要求的项目一次性说清告知项目单位,对历史沉淀不再实施的项目从在线审批平台移除,对国家反馈相关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

为确保“大起底行动”取得实效,内蒙古发改委印发《全区节能审查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起底范围、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成立自治区节能审查待批项目大起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能审查项目大起底各项具体工作。

当好节能审查“服务员” 保障经济增长“动力源”

内蒙古精准把握投资重点,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用能要素保障力度,确保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3000亿元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在三季度稳妥有序推进实施。

优先保障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用能需求。将国家“十四五”规划相关重大工程项目作为节能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审批,尽快发挥政府资金对经济增长的引导带动作用。

充分保障金融工具支持项目用能需求。积极以市场化方式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稳经济增长,对国家设立3000亿元金融工具支持的列入“绿灯”“黄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协助项目基金加快签约及投放工作。

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对各盟市单位增加值能耗达到或低于本地区能耗强度标杆值、有利于促进能耗强度降低的新上项目,无增加值或低增加值的社会民生和环保改造类项目,不需要落实能耗指标。截至今年7月底,自治区本级批复105个新建项目的节能审查,总投资1919.6亿元,大大提高了有效投资,保障了经济稳定增长的“动力源”。

责任编辑:邢俊清

新华社客户端呼和浩特  8月28日电(记者朱文哲)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内蒙古把节约优先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保用能、稳增长、促发展,以政策组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能源保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以待批项目大起底促投资稳增长,以节能审查稳经济市场主体,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中稳中求进。

打好用能政策“组合拳” 按下提质增效“快进键”

围绕国家“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弹性管理”的政策调整变化,内蒙古进一步统筹能耗双控与经济稳定、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政策制度,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大上快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

一是建立能耗总量弹性管理政策体系。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措施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修订《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配套产业准入、用能预算、监测预警、用能监管、差别电价等一系列工作措施,通过“一揽子政策”支撑起能耗总量弹性管理政策体系。

二是优化盟市能耗强度目标设置。内蒙古对各盟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各地区的不同发展阶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盟市“十四五”和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各盟市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年度目标和本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年度目标,合理确定本地区能耗总量年度目标这一预期性指标,并可根据经济增速做相应调整。

三是强化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8个方面提出了29条政策措施,尤其是项目节能审查能耗强度标杆值政策,以确保内蒙古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目标为核心,按照“一盟(市)一策,标杆引导”的原则,对标各盟市2025年单位GDP能耗目标值,分盟市设置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对各盟市新上能耗强度达到或低于地区标杆值的项目,不需落实能耗指标,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能耗强度高于地区标杆值的项目,须通过削减能耗存量、原料用能核减、“高低搭配”(配套上马低能耗强度项目)等方式,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坚决杜绝简单以能耗总量指标限制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审批。

守好能源保供“责任田” 当好安全稳定“排头兵”

作为国家重要的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内蒙古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和迎峰度夏保障,为国家能源安全贡献“内蒙古力量”。

从去年10月份开始,全区106个煤电、煤制气、煤制油、化肥保供项目和110个核增产能煤矿,有力保障了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等18个省区市用能安全。

今年上半年,内蒙古煤炭产量同比增长21%,煤炭日均产量已连续9个月突破300万吨。此外,内蒙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5.5%,发电量增长5.3%,天然气增长2.6%,煤制油、煤制气分别增长0.1%、51.6%,合成氨、氮肥、钾肥分别增长15.9%、7.4%、32.9%。

下好项目起底“先手棋” 铺就有效投资“快速路”

为切实加强有效投资用能要素保障,内蒙古全面起底节能审查待批项目,以全区“一本账、两公开、五种情形”为抓手,确保“大起底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有效投资的扩大将持续带动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向上较快增长。

“一本账、两公开、五种情形”是对大起底工作的具体要求,这其中,“一本账”是指按照边梳理边建台账边分类研究处置的原则,对照相关产业政策、节能审查政策和节约集约要求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全区节能审查待批项目处置台账;“两公开”是指按照主动服务、优化流程要求,公开节能审查流程及办理时限,实现“阳光审批”“不见面审批”,同时,公布节能审查待批项目大起底服务电话,强化项目节能审查政策宣传解答,确保项目单位在办理节能审查中不走弯路、高效办结;“五种情形”是指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对节能审查待批项目区分五种情形处置,即: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全部批复,对要件不全的项目及时退回予以补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等要求的项目一次性说清告知项目单位,对历史沉淀不再实施的项目从在线审批平台移除,对国家反馈相关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

为确保“大起底行动”取得实效,内蒙古发改委印发《全区节能审查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起底范围、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成立自治区节能审查待批项目大起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能审查项目大起底各项具体工作。

当好节能审查“服务员” 保障经济增长“动力源”

内蒙古精准把握投资重点,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用能要素保障力度,确保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3000亿元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在三季度稳妥有序推进实施。

优先保障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用能需求。将国家“十四五”规划相关重大工程项目作为节能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审批,尽快发挥政府资金对经济增长的引导带动作用。

充分保障金融工具支持项目用能需求。积极以市场化方式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稳经济增长,对国家设立3000亿元金融工具支持的列入“绿灯”“黄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协助项目基金加快签约及投放工作。

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对各盟市单位增加值能耗达到或低于本地区能耗强度标杆值、有利于促进能耗强度降低的新上项目,无增加值或低增加值的社会民生和环保改造类项目,不需要落实能耗指标。截至今年7月底,自治区本级批复105个新建项目的节能审查,总投资1919.6亿元,大大提高了有效投资,保障了经济稳定增长的“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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