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鹏欣·金游城业主:房产证和人防费能否“证费分离”?

2022-08-30 11:25 正北方网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8月26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刊发消息《网签7年  鹏欣·金游城3000多户业主办不下产权证》,报道了由于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人防办的人防费用分歧,导致鹏欣·金游城3265户业主迟迟办不下产权证的情况,引发各方关注。

8月27日,鹏欣·金游城业主吴先生找到本报记者,反映他曾于2022年7月28日信访要求呼和浩特市政府、赛罕区政府协调解决鹏欣·金游城房本、网签问题。8月26日,《北方新报》报道刊发以后,呼和浩特市人防办给他反馈:“经调查,该项目属于自治区人防系统专项治理整改项目之一,建设单位至今没有履行人防义务,按属地管理原则,该项目属于赛罕区住建局办理。市人防办积极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办理人防手续。”

那么,鹏欣·金游城建设单位是否至今没有履行人防义务?记者再次来到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副总林冬向记者出示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呼证发【2012】112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59号)两份文件。

两份文件中明确了因鹏欣·金游城项目符合(呼证发【2012】112号)文件规定的规模,同意按照规定给予规费减免政策支持,减免的行政事业规费包括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照这些文件要求,在2013年10月和2013年12月,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呼和浩特市人防办出具的两份《核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通知》,分别缴纳了153.73万元和220.55万元,合计374.28万元。按照林冬的说法,鹏欣·金游城项目已经在2013年履行了人防费的缴纳义务。

然而,时隔7年的2020年,呼和浩特市人防办又向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下达《催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呼人防催费字2020年3号),要求补缴600多万元的人防费用。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认为呼和浩特市人防办此举违反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对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规费减免的相关政策,遂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2月20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宣判:撤销被告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做出的呼人防催费字【2020】003号《催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做出行政行为。2021年,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再次下达《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通知书》(呼人防缴费决字2021年107号),继续要求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缴纳600多万元的人防费用。

林冬告诉记者:“这件事本来就是人防部门推翻了之前已经执行的优惠政策。法院判决后,又重新做出了不利于我们的收费决定,企业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针对人防部门重新下达的缴费通知,我们会重新向新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林冬还表示:“众所周知,因为新冠疫情,商家经营困难。目前,租用我们店铺的商家共拖欠1900多万元租金,因为人防费用补缴问题,人防部门叫停我们项目房产证办理事宜,我们虽五证齐全,却办不下来不动产证件,银行按揭保证金1700多万元。因为办不了不动产证,现有产权无法融资解困,经营运作大受影响,企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对于林冬的说法,吴先生表示:“开发商与人防办的诉讼,从2020年持续至今仍然没有结果,但我们老百姓关注的是产权证啥时候能办下来。我们带着对政府部门下发的‘五证’的信任买了公寓和商铺,结果7年办不下产权证。政府部门能否把人防费用的分歧交给法院解决,把产权证先给3000多户老百姓办下来?我们担心万一开发商因经营风险出现问题,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再和我们争夺商铺和公寓的所有权,导致老百姓血本无归,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记者了解到,由于长期办不下产权证、无法交易问题,部分办理了房贷的业主已经产生银行违约的情况。

8月29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向综合科的白姓负责人出示了记者证并希望和相关领导核实了解情况。白姓负责人在请示分管领导后告诉记者,分管领导表示因人防工程80%都涉密,需要记者和宣传部门沟通后,才能见面了解情况。

责任编辑:段丽萍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8月26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刊发消息《网签7年  鹏欣·金游城3000多户业主办不下产权证》,报道了由于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人防办的人防费用分歧,导致鹏欣·金游城3265户业主迟迟办不下产权证的情况,引发各方关注。

8月27日,鹏欣·金游城业主吴先生找到本报记者,反映他曾于2022年7月28日信访要求呼和浩特市政府、赛罕区政府协调解决鹏欣·金游城房本、网签问题。8月26日,《北方新报》报道刊发以后,呼和浩特市人防办给他反馈:“经调查,该项目属于自治区人防系统专项治理整改项目之一,建设单位至今没有履行人防义务,按属地管理原则,该项目属于赛罕区住建局办理。市人防办积极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办理人防手续。”

那么,鹏欣·金游城建设单位是否至今没有履行人防义务?记者再次来到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副总林冬向记者出示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呼证发【2012】112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59号)两份文件。

两份文件中明确了因鹏欣·金游城项目符合(呼证发【2012】112号)文件规定的规模,同意按照规定给予规费减免政策支持,减免的行政事业规费包括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照这些文件要求,在2013年10月和2013年12月,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呼和浩特市人防办出具的两份《核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通知》,分别缴纳了153.73万元和220.55万元,合计374.28万元。按照林冬的说法,鹏欣·金游城项目已经在2013年履行了人防费的缴纳义务。

然而,时隔7年的2020年,呼和浩特市人防办又向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下达《催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呼人防催费字2020年3号),要求补缴600多万元的人防费用。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认为呼和浩特市人防办此举违反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对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规费减免的相关政策,遂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2月20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宣判:撤销被告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做出的呼人防催费字【2020】003号《催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做出行政行为。2021年,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再次下达《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通知书》(呼人防缴费决字2021年107号),继续要求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缴纳600多万元的人防费用。

林冬告诉记者:“这件事本来就是人防部门推翻了之前已经执行的优惠政策。法院判决后,又重新做出了不利于我们的收费决定,企业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针对人防部门重新下达的缴费通知,我们会重新向新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林冬还表示:“众所周知,因为新冠疫情,商家经营困难。目前,租用我们店铺的商家共拖欠1900多万元租金,因为人防费用补缴问题,人防部门叫停我们项目房产证办理事宜,我们虽五证齐全,却办不下来不动产证件,银行按揭保证金1700多万元。因为办不了不动产证,现有产权无法融资解困,经营运作大受影响,企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对于林冬的说法,吴先生表示:“开发商与人防办的诉讼,从2020年持续至今仍然没有结果,但我们老百姓关注的是产权证啥时候能办下来。我们带着对政府部门下发的‘五证’的信任买了公寓和商铺,结果7年办不下产权证。政府部门能否把人防费用的分歧交给法院解决,把产权证先给3000多户老百姓办下来?我们担心万一开发商因经营风险出现问题,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再和我们争夺商铺和公寓的所有权,导致老百姓血本无归,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记者了解到,由于长期办不下产权证、无法交易问题,部分办理了房贷的业主已经产生银行违约的情况。

8月29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向综合科的白姓负责人出示了记者证并希望和相关领导核实了解情况。白姓负责人在请示分管领导后告诉记者,分管领导表示因人防工程80%都涉密,需要记者和宣传部门沟通后,才能见面了解情况。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