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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当前推进共同富裕的工作重点

2022-09-16 17:34 人民论坛网   作者: 王海燕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海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共同富裕被纳入其中,这意味着我国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阶段。共同富裕急不得,也等不得,更拖不得。认准的事情就要先干起来,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共同富裕。当前,应重点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共同富裕顶层设计、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等工作。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脱贫成果不扎实,将会严重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延误共同富裕的推进。因此,必须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工作,实现其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第一,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重点群体都纳入监测范围,早发现、早帮扶。第二,补齐脱贫攻坚的短板。重点补上产业上的技术、营销等短板,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收入稳定。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就业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第三,要确保过渡期政策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原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第四,要逐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各项政策的衔接。同时,聚力做好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提升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共同富裕,必须彻底转变发展理念,切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要具体化。“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句空洞口号,必须把思想具体化为战略、政策和项目等,并使其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二要问题化。要瞄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当前,要重点围绕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之所需、之所急的问题。三要从制度上确保思想落地。要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制定保证思想落地的各项制度。例如,在经济上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分配体系,确保发展成果共享。四要把思想落地纳入干部考核体系。要根据发展思想的具体要求、目标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并将关键指标纳入不同级别干部的政绩考核,作为主要考核要求。

尽快制定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和行动纲领。做好共同富裕顶层设计,尽快明确共同富裕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路径方法和政策措施,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基本遵循和具体指导。第一,要提前制定行动纲领,目标要具体,路径要清晰。要提前谋划、做好规划,明确发展的方向、目标,为共同富裕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路径。第二,要提高行动纲领的实践性,目标要可及,路径要可行。制定科学可行的行动纲领需要理论与实践同步,可以先在国内一些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多层次、多方面进行探索,不同地区要有不同的侧重点,围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面临的重点任务展开实践,为制定和完善全国范围的行动纲领积累经验。第三,要提高行动纲领的灵活性、精准性,要适时调整目标和路径。当前,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不断累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推进共同富裕的目标和路径,为积极稳妥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途径。当前,要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为共同富裕提供基本支撑。一要尽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快补齐软硬件短板。二要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要完善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搭建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制度安排,推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缩小差距。加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统筹力度,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三要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保障。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持。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制度保障。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一要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各项制度之间的联系,确保形成高效的保障体系。要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制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加快推进改革。二要加快社会保障法治化建设。要从立法、执法等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社会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钱。三要加强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要完善各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要适应社会变化的新趋势,健全保障对象精准认定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形成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分配格局。收入分配制度在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地位,对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一要完善初次分配制度。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加大对劳动所得的保护力度,完善工作决定和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要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合理调节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居民收入差距。同时,发挥好慈善等公益事业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三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要鼓励勤劳致富,消除分配不公,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在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防止两极分化。四要健全促进低收入群体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责任编辑:梁波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海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共同富裕被纳入其中,这意味着我国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阶段。共同富裕急不得,也等不得,更拖不得。认准的事情就要先干起来,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共同富裕。当前,应重点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共同富裕顶层设计、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等工作。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脱贫成果不扎实,将会严重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延误共同富裕的推进。因此,必须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工作,实现其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第一,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重点群体都纳入监测范围,早发现、早帮扶。第二,补齐脱贫攻坚的短板。重点补上产业上的技术、营销等短板,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收入稳定。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就业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第三,要确保过渡期政策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原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第四,要逐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各项政策的衔接。同时,聚力做好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提升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共同富裕,必须彻底转变发展理念,切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要具体化。“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句空洞口号,必须把思想具体化为战略、政策和项目等,并使其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二要问题化。要瞄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当前,要重点围绕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之所需、之所急的问题。三要从制度上确保思想落地。要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制定保证思想落地的各项制度。例如,在经济上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分配体系,确保发展成果共享。四要把思想落地纳入干部考核体系。要根据发展思想的具体要求、目标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并将关键指标纳入不同级别干部的政绩考核,作为主要考核要求。

尽快制定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和行动纲领。做好共同富裕顶层设计,尽快明确共同富裕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路径方法和政策措施,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基本遵循和具体指导。第一,要提前制定行动纲领,目标要具体,路径要清晰。要提前谋划、做好规划,明确发展的方向、目标,为共同富裕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路径。第二,要提高行动纲领的实践性,目标要可及,路径要可行。制定科学可行的行动纲领需要理论与实践同步,可以先在国内一些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多层次、多方面进行探索,不同地区要有不同的侧重点,围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面临的重点任务展开实践,为制定和完善全国范围的行动纲领积累经验。第三,要提高行动纲领的灵活性、精准性,要适时调整目标和路径。当前,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不断累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推进共同富裕的目标和路径,为积极稳妥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途径。当前,要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为共同富裕提供基本支撑。一要尽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快补齐软硬件短板。二要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要完善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搭建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制度安排,推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缩小差距。加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统筹力度,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三要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保障。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持。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制度保障。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一要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各项制度之间的联系,确保形成高效的保障体系。要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制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加快推进改革。二要加快社会保障法治化建设。要从立法、执法等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社会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钱。三要加强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要完善各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要适应社会变化的新趋势,健全保障对象精准认定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形成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分配格局。收入分配制度在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地位,对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一要完善初次分配制度。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加大对劳动所得的保护力度,完善工作决定和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要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合理调节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居民收入差距。同时,发挥好慈善等公益事业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三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要鼓励勤劳致富,消除分配不公,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在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防止两极分化。四要健全促进低收入群体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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