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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举措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2022-09-21 17:09 新华社  

新华社客户端呼和浩特9月21日电(记者赵泽辉)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内蒙古针对建筑业企业遇到的困难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为相关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建筑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内蒙古建筑业发展面临项目数量减少,资金流转压力大,材料供应紧张,劳动力不足和高层次建筑行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处处长张光峰表示,内蒙古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和金融税收政策等方面为相关企业纾难解困。

针对相关企业承揽项目数量减少问题,内蒙古优化相关资质申报条件,放宽相关资质承揽业务范围;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规定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不得设置企业规模、初始业绩及其他不公平条件;对企业在区外承揽工程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在招投标中给予加分。

为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内蒙古全面推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企业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等不合理费用;要求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税费或者实施其他税收优惠,并且对企业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支持,优先保障信贷投放,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为加强行业高层次人才供给,内蒙古鼓励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对于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的建筑业企业,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时,在征得原单位同意后可使用高校专职人员及科研院所人员作为其技术人员。

此外,内蒙古健全人工费动态调整机制和主材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降低企业成本,并从提供用地支持、奖励政策、税费优惠等方面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内蒙古住建厅副厅长刘建华表示,下一步将开展困难企业结对帮扶,针对问题困难逐项销号,并建立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

新华社客户端呼和浩特9月21日电(记者赵泽辉)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内蒙古针对建筑业企业遇到的困难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为相关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建筑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内蒙古建筑业发展面临项目数量减少,资金流转压力大,材料供应紧张,劳动力不足和高层次建筑行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处处长张光峰表示,内蒙古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和金融税收政策等方面为相关企业纾难解困。

针对相关企业承揽项目数量减少问题,内蒙古优化相关资质申报条件,放宽相关资质承揽业务范围;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规定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不得设置企业规模、初始业绩及其他不公平条件;对企业在区外承揽工程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在招投标中给予加分。

为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内蒙古全面推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企业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等不合理费用;要求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税费或者实施其他税收优惠,并且对企业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支持,优先保障信贷投放,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为加强行业高层次人才供给,内蒙古鼓励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对于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的建筑业企业,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时,在征得原单位同意后可使用高校专职人员及科研院所人员作为其技术人员。

此外,内蒙古健全人工费动态调整机制和主材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降低企业成本,并从提供用地支持、奖励政策、税费优惠等方面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内蒙古住建厅副厅长刘建华表示,下一步将开展困难企业结对帮扶,针对问题困难逐项销号,并建立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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