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自治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

2022-09-17 16:0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9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政策解读进行新闻发布。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世德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殷切嘱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作配合,有力推动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奠定了坚实基础。2022年6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持续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印发《意见》的重要意义

出台的《意见》,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落实举措》《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 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持续强化依法治污,更好发挥法治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从“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其中《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提出了不断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意见》的“主要原则是从四个坚持上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职权法定、坚持突出重点四个方面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第二部分,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意见》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从生态环境工作的思想统筹、制度体系、组织保障、矛盾化解、环保督察和司法保护6个方面,拟定了11项主要措施。例如,思想统筹,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测试,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制度体系,主要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立法,研究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加强正面清单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等;组织保障,主要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加大执法激励保障,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加大八五普法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纠纷化解,主要围绕投诉信访举报的依法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等,提出了有力的措施;环保督察,主要围绕完善督察制度规范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坚持系统观念和严的基调,积极组织开展环保督察,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司法保护,是以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核心,促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依法对接,同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司法确认与诉讼衔接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力度,推动《民法典》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落到实处。

第三部分,强化生态环境依法治污。根据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就重点领域,提出了实实在在的依法治污举措。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准入、“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碳减排工作、固废与化学品管理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自然保护地监管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对11类重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与高科技的融合,全面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和执法监管相结合,加快办事速度,缩短办理时间;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的作用,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政策制定和执法监管的基础和根本,多个方面应用,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实现源头防控;构建制度联动机制,统筹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环境执法制度等,建立健全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这些意见和要求都是依法治污的实实在在的有效举措。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请问《意见》对解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做了哪些规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林涛:《意见》在起草过程中,不仅针对以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结合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部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近年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等,提出了一些符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举措。例如,为强化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要定期学法,并且要求盟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针对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推动出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等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积极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推荐性标准的出台,有效解决矿坑、砂坑的充填材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可控大规模利用问题,该标准预计很快就能发布实施;针对监管执法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推动在线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水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的运用,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根据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许可和“三线一单”等紧密相关的特点,明确提出要依法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推动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环境执法等相关制度的联动等。上述措施都是一些比较实用、又贴近实际的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央广网记者:请问《意见》中依法治污的重点领域涉及哪些领域?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世德: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二是“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方面;三是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两高)建设项目的监管,依法推进“一证式”排污监管方面;四是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五是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以及核与辐射监管方面;六是节能降碳和生态保护等领域方面。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中将要采取的依法治污具体措施有哪些?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林涛:根据《实施意见》的整体框架要求以及确定的重点领域,为切实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主要规定了以下重要措施:

一是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高科技手段,坚持优化服务与严格监管并重,引导激励与惩戒并举,切实推动监管帮扶两手抓,营造公平健康市场秩序。

二是采取强化对环评落实与质量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未验投产、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三是采取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制度的联动机制,强化信用约束,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四是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水、土、大气污染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前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果。

五是加强“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企业环境监管与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依法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六是探索实施重点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继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等。

七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将进一步加大自治区环保督察工作力度,督促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盟市、旗县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实效,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编辑:章颖慧

9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政策解读进行新闻发布。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世德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殷切嘱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作配合,有力推动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奠定了坚实基础。2022年6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持续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印发《意见》的重要意义

出台的《意见》,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落实举措》《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 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持续强化依法治污,更好发挥法治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从“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其中《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提出了不断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意见》的“主要原则是从四个坚持上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职权法定、坚持突出重点四个方面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第二部分,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意见》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从生态环境工作的思想统筹、制度体系、组织保障、矛盾化解、环保督察和司法保护6个方面,拟定了11项主要措施。例如,思想统筹,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测试,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制度体系,主要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立法,研究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加强正面清单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等;组织保障,主要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加大执法激励保障,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加大八五普法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纠纷化解,主要围绕投诉信访举报的依法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等,提出了有力的措施;环保督察,主要围绕完善督察制度规范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坚持系统观念和严的基调,积极组织开展环保督察,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司法保护,是以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核心,促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依法对接,同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司法确认与诉讼衔接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力度,推动《民法典》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落到实处。

第三部分,强化生态环境依法治污。根据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就重点领域,提出了实实在在的依法治污举措。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准入、“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碳减排工作、固废与化学品管理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自然保护地监管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对11类重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与高科技的融合,全面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和执法监管相结合,加快办事速度,缩短办理时间;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的作用,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政策制定和执法监管的基础和根本,多个方面应用,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实现源头防控;构建制度联动机制,统筹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环境执法制度等,建立健全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这些意见和要求都是依法治污的实实在在的有效举措。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请问《意见》对解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做了哪些规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林涛:《意见》在起草过程中,不仅针对以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结合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部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近年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等,提出了一些符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举措。例如,为强化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要定期学法,并且要求盟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针对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推动出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等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积极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推荐性标准的出台,有效解决矿坑、砂坑的充填材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可控大规模利用问题,该标准预计很快就能发布实施;针对监管执法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推动在线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水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的运用,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根据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许可和“三线一单”等紧密相关的特点,明确提出要依法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推动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环境执法等相关制度的联动等。上述措施都是一些比较实用、又贴近实际的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央广网记者:请问《意见》中依法治污的重点领域涉及哪些领域?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世德: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二是“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方面;三是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两高)建设项目的监管,依法推进“一证式”排污监管方面;四是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五是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以及核与辐射监管方面;六是节能降碳和生态保护等领域方面。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中将要采取的依法治污具体措施有哪些?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林涛:根据《实施意见》的整体框架要求以及确定的重点领域,为切实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主要规定了以下重要措施:

一是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高科技手段,坚持优化服务与严格监管并重,引导激励与惩戒并举,切实推动监管帮扶两手抓,营造公平健康市场秩序。

二是采取强化对环评落实与质量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未验投产、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三是采取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制度的联动机制,强化信用约束,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四是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水、土、大气污染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前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果。

五是加强“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企业环境监管与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依法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六是探索实施重点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继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等。

七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将进一步加大自治区环保督察工作力度,督促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盟市、旗县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实效,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