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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加力促呼和浩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2-10-12 10:43 呼和浩特日报  

今年以来,首府财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助力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市本级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5亿元,全市争取到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京蒙协作资金3.83亿元,以坚实的资金保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有序落实。

二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完善财政政策支持,起草拟定《呼和浩特市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产业资金投入比例。强化资金保障,安排市本级产业项目资金1.7亿元支持呼和浩特市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全市投入产业发展资金3.97亿元助力实施产业项目138个。

三是全力保稳粮食安全。

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仓储维修资金、生产者补贴、储备粮利费补贴等约17.69亿元,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完善制度建设,聚焦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制定补贴资金管理细则、财政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流程,加强涉粮资金监管。

责任编辑:赵鑫华

今年以来,首府财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助力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市本级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5亿元,全市争取到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京蒙协作资金3.83亿元,以坚实的资金保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有序落实。

二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完善财政政策支持,起草拟定《呼和浩特市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产业资金投入比例。强化资金保障,安排市本级产业项目资金1.7亿元支持呼和浩特市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全市投入产业发展资金3.97亿元助力实施产业项目138个。

三是全力保稳粮食安全。

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仓储维修资金、生产者补贴、储备粮利费补贴等约17.69亿元,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完善制度建设,聚焦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制定补贴资金管理细则、财政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流程,加强涉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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