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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响中国】在高质量发展中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

2022-10-12 17:05 光明网-理论频道  

编者按:2022年9月16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光明网、《社会保障评论》编辑部协办的“共同富裕大家谈”第一期在北京举行,共同探求正确理解共同富裕和更好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大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赖德胜作题为“在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的报告。为汇聚各界共识,共同探求走向共同富裕的发展思路与实践路径,光明网对报告内容予以刊发。

作者:赖德胜(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发展是解决共同富裕的基础,没有发展就很难实现共同富裕。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对共同富裕的时间表、主要内容、主要指标做了大致描绘,从中可以看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在于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学界关于共同富裕的愿景方面基本形成了几项共识,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足够富裕,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适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较高,等等。当前对共同富裕的误解主要集中在“如何实现共同富裕”这个问题上,在此主要讨论两个观点。

第一,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这意味着我国人均GDP至少要比2021年翻一番,如何使人均GDP和财富进一步增加成为讨论共同富裕的前提。过去40多年,我国在“如何共同富裕”这一问题上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做好自己的事、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为中心。为此,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一是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必然产生矛盾。从长期来看,资本回报率大于经济增长率。如果没有公有制,则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前提。二是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非公有制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了“56789”,即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经济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企业数量占90%以上。因此,要毫不动摇支持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这里特别要提到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对中国改革开放40余年的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企业家精神得到充分发挥时,我国的经济增长态势往往良好;企业家精神被抑制时,我国的市场主体发展则是“雾里看花”。企业家是否有稳定的预期,是否愿意干、敢干、敢投资,对发展而言十分重要。企业家也要与时俱进地进行转型,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在共同富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对共同富裕十分重要,特别是我国有1.6亿户市场主体,如果1.6亿户市场主体都能得到良好发展,就可以成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

另一方面要更好地激发人力资本红利。我国经济增长要从过去以投入为主转向以创新驱动为主。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创新使生产可能性边界不断往外拓展,同样的投入能够带来更多产出,生产力也得到提高。过去40多年我国提高生产率的重要途径就是引进新技术,但从过去几年看,西方国家对中国的遏制抬高了先进技术的引用门槛,这就要求增加自主创新,而自主创新的核心力量之一是人力资本。过去这些年我国积累了丰富的人力资本,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已经超过2.18亿。中国处于科技创新大爆发的前夜,如果将这些人力资本使用好、发挥好,创新则指日可待,但是前提是人力资本得到好的配置和激励。例如今年,由于各种原因,我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压力很大。我国整体失业率是稳定的,但是失业人口增量很大。为此,需要改革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优化人力资本配置,使有较高人力资本的劳动者能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二,发展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民生建设,将人民生活幸福视为“国之大者”。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我国采取了大量措施保障民生发展。与 2016年相比,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增长31%,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三项支出同期分别增长34%、57%、46%。2021年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三项总和已超过9万亿,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比重约为36%。因此,过去十年我国的民生得到了大力、全面的改善,从“有没有”进入到“好不好”的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了“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里谈到另外一个表述,即“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这一表述实际上就是以“好不好”为标准。民生保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进一步保障民生是客观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需要做好的工作。

与此同时,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是新发展阶段经济持续增长、财富继续涌现的重要动力。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关键是要靠收入分配的改善、就业的促进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因此,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

总之,以民生为导向的发展是共享型发展,与共同富裕的目标和方向一致,有利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因此,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发展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这样就能很好地衔接起“共同”和“富裕”的关系。

责任编辑:邢俊清

编者按:2022年9月16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光明网、《社会保障评论》编辑部协办的“共同富裕大家谈”第一期在北京举行,共同探求正确理解共同富裕和更好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大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赖德胜作题为“在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的报告。为汇聚各界共识,共同探求走向共同富裕的发展思路与实践路径,光明网对报告内容予以刊发。

作者:赖德胜(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发展是解决共同富裕的基础,没有发展就很难实现共同富裕。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对共同富裕的时间表、主要内容、主要指标做了大致描绘,从中可以看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在于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学界关于共同富裕的愿景方面基本形成了几项共识,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足够富裕,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适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较高,等等。当前对共同富裕的误解主要集中在“如何实现共同富裕”这个问题上,在此主要讨论两个观点。

第一,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这意味着我国人均GDP至少要比2021年翻一番,如何使人均GDP和财富进一步增加成为讨论共同富裕的前提。过去40多年,我国在“如何共同富裕”这一问题上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做好自己的事、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为中心。为此,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一是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必然产生矛盾。从长期来看,资本回报率大于经济增长率。如果没有公有制,则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前提。二是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非公有制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了“56789”,即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经济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企业数量占90%以上。因此,要毫不动摇支持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这里特别要提到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对中国改革开放40余年的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企业家精神得到充分发挥时,我国的经济增长态势往往良好;企业家精神被抑制时,我国的市场主体发展则是“雾里看花”。企业家是否有稳定的预期,是否愿意干、敢干、敢投资,对发展而言十分重要。企业家也要与时俱进地进行转型,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在共同富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对共同富裕十分重要,特别是我国有1.6亿户市场主体,如果1.6亿户市场主体都能得到良好发展,就可以成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

另一方面要更好地激发人力资本红利。我国经济增长要从过去以投入为主转向以创新驱动为主。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创新使生产可能性边界不断往外拓展,同样的投入能够带来更多产出,生产力也得到提高。过去40多年我国提高生产率的重要途径就是引进新技术,但从过去几年看,西方国家对中国的遏制抬高了先进技术的引用门槛,这就要求增加自主创新,而自主创新的核心力量之一是人力资本。过去这些年我国积累了丰富的人力资本,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已经超过2.18亿。中国处于科技创新大爆发的前夜,如果将这些人力资本使用好、发挥好,创新则指日可待,但是前提是人力资本得到好的配置和激励。例如今年,由于各种原因,我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压力很大。我国整体失业率是稳定的,但是失业人口增量很大。为此,需要改革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优化人力资本配置,使有较高人力资本的劳动者能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二,发展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民生建设,将人民生活幸福视为“国之大者”。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我国采取了大量措施保障民生发展。与 2016年相比,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增长31%,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三项支出同期分别增长34%、57%、46%。2021年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三项总和已超过9万亿,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比重约为36%。因此,过去十年我国的民生得到了大力、全面的改善,从“有没有”进入到“好不好”的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了“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里谈到另外一个表述,即“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这一表述实际上就是以“好不好”为标准。民生保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进一步保障民生是客观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需要做好的工作。

与此同时,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是新发展阶段经济持续增长、财富继续涌现的重要动力。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关键是要靠收入分配的改善、就业的促进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因此,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

总之,以民生为导向的发展是共享型发展,与共同富裕的目标和方向一致,有利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因此,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发展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这样就能很好地衔接起“共同”和“富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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