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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缠访闹访 准格尔旗籍一女子被依法批准逮捕

2022-11-17 11:07 准格尔公安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公民一切信访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之内进行,必须以法律为行动准则,非法信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近日,准格尔旗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在信访过程中寻衅滋事案,有效维护了信访秩序。

案例警示

准格尔旗籍马某某因对多年前法院的判决决定等不满,2014年4月以来,多次进京赴呼上访,在经过三级信访程序且相关部门对其诉求已做出明确答复后,马某某仍以相同诉求多次越级非访、缠访闹访,公安机关曾对其给予行政处罚。近期,马某某再次一意孤行,多次越级进行信访登记,工作人员对其接待、答复过程中,马某某多次侮辱、谩骂工作人员,马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准格尔旗公安局依法对马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被执行逮捕。

警方提醒

信访是沟通民意、听取民意的有效途径,依法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规定一项权利,但是公民必须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任何以信访为由的非法聚集、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任何坚持"信访不信法",妄图"以访压法"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普法时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王新国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公民一切信访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之内进行,必须以法律为行动准则,非法信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近日,准格尔旗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在信访过程中寻衅滋事案,有效维护了信访秩序。

案例警示

准格尔旗籍马某某因对多年前法院的判决决定等不满,2014年4月以来,多次进京赴呼上访,在经过三级信访程序且相关部门对其诉求已做出明确答复后,马某某仍以相同诉求多次越级非访、缠访闹访,公安机关曾对其给予行政处罚。近期,马某某再次一意孤行,多次越级进行信访登记,工作人员对其接待、答复过程中,马某某多次侮辱、谩骂工作人员,马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准格尔旗公安局依法对马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被执行逮捕。

警方提醒

信访是沟通民意、听取民意的有效途径,依法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规定一项权利,但是公民必须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任何以信访为由的非法聚集、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任何坚持"信访不信法",妄图"以访压法"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普法时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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