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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四强四促”抓好刑检 办案质效积极推进“质量建设年”建设

2022-11-22 18:06

今年以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聚焦司法为民,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抓好刑事检察工作质量,以质量建设实绩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促理念转变,抓好质量建设“方向盘”

坚持从思想上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起来,深化“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理念,通过定期召开支部学习会、部门学习会议等方式,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确保全体办案人员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办案实际行动上。坚持从思想上把服务大局发展与维护公平正义统一起来,通过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以“固定学+随时学”的方式,把落实防疫任务与保障案件办理相结合,确保全体办案人员按时、保质学习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相关会议纪要、新出台及新修改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转变办案思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办案。

二、强化分析研判促能力提升,用好质量建设“指挥棒”

以每月召开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为抓手,根据办案数据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分析研判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形势与现状,明确29项评价指标的具体目标和工作举措,倒逼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如为优化“案-件比”,建议多用、善用提前介入侦查,将案件取证关口前移,有效减少在审查起诉阶段退查和延期;为更优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充分调动律师参与释法说理,有效减少犯罪嫌疑人对检察人员的对立情绪;为更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议办案人员增强在审查逮捕阶段对案件分析研判的力度,有效减少捕后判轻刑、缓刑的情况。要求全体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时提高敏锐性和警觉性,准确填录案卡,切实加强开展追赃挽损、追捕漏罪、漏诉工作。通过逐条对照指标提出务实举措,有效提升办案人员能动履职的能力。

三、强化制度建设促办案规范,找准质量建设“关键点”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牵头出台《关于对危险驾驶案件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量刑建议等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统一辖区内轻罪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围绕刑事检察29项评价指标,进一步梳理细化审查逮捕案件、公诉案件等各类案件的办理流程,把指标要求细化到刑事检察办案每一个环节,指引办案人员,特别是新接触刑检工作的办案人员在日常办案中规范、有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通过完善办案细节、提高办案质效、规范办案流程来带动各项指标的更优转变,切实推进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绩效考核促能动履职,夯实质量建设“责任田”结合检察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围绕检察工作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认真制定《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绩效考评实施办法》,根据办案人员岗位职责,综合评价质量、效率、效果等各方面,对刑检部门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按季度进行考评,倒逼办案人员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具体的考评指标设置上,通过“通用指标”与“差异化指标”相结合的模式,增强谋划各项工作的方向感和目标性,加强对重点业务数据的动态跟踪,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刑事办案中的薄弱环节。

(杭锦旗检察院 贺小春)

责任编辑:王新国

今年以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聚焦司法为民,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抓好刑事检察工作质量,以质量建设实绩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促理念转变,抓好质量建设“方向盘”

坚持从思想上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起来,深化“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理念,通过定期召开支部学习会、部门学习会议等方式,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确保全体办案人员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办案实际行动上。坚持从思想上把服务大局发展与维护公平正义统一起来,通过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以“固定学+随时学”的方式,把落实防疫任务与保障案件办理相结合,确保全体办案人员按时、保质学习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相关会议纪要、新出台及新修改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转变办案思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办案。

二、强化分析研判促能力提升,用好质量建设“指挥棒”

以每月召开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为抓手,根据办案数据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分析研判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形势与现状,明确29项评价指标的具体目标和工作举措,倒逼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如为优化“案-件比”,建议多用、善用提前介入侦查,将案件取证关口前移,有效减少在审查起诉阶段退查和延期;为更优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充分调动律师参与释法说理,有效减少犯罪嫌疑人对检察人员的对立情绪;为更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议办案人员增强在审查逮捕阶段对案件分析研判的力度,有效减少捕后判轻刑、缓刑的情况。要求全体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时提高敏锐性和警觉性,准确填录案卡,切实加强开展追赃挽损、追捕漏罪、漏诉工作。通过逐条对照指标提出务实举措,有效提升办案人员能动履职的能力。

三、强化制度建设促办案规范,找准质量建设“关键点”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牵头出台《关于对危险驾驶案件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量刑建议等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统一辖区内轻罪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围绕刑事检察29项评价指标,进一步梳理细化审查逮捕案件、公诉案件等各类案件的办理流程,把指标要求细化到刑事检察办案每一个环节,指引办案人员,特别是新接触刑检工作的办案人员在日常办案中规范、有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通过完善办案细节、提高办案质效、规范办案流程来带动各项指标的更优转变,切实推进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绩效考核促能动履职,夯实质量建设“责任田”结合检察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围绕检察工作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认真制定《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绩效考评实施办法》,根据办案人员岗位职责,综合评价质量、效率、效果等各方面,对刑检部门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按季度进行考评,倒逼办案人员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具体的考评指标设置上,通过“通用指标”与“差异化指标”相结合的模式,增强谋划各项工作的方向感和目标性,加强对重点业务数据的动态跟踪,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刑事办案中的薄弱环节。

(杭锦旗检察院 贺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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