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已入刑多年,但依然有人无视法律,酒后驾驶。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该案被告人酒后驾车径直闯入路旁一家店铺。
2022年7月8日20时50分许,被告人韩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沿达拉特旗达拉特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某通讯店门口时,失控撞向通讯店,使得墙体、店内物品及车辆受损严重。所幸,店主刚关店离开,离开时间大约只有二十秒钟,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检验,韩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38.80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经查,韩某所驾驶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危险系数较高。
该案经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机关在此呼吁:醉酒驾驶机动车存在极大的危险,危及民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请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珍惜爱护生命,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切莫以身试法。
供稿人: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 李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