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12月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市民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及感冒等药品不再实名登记报告。
12月7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药店防控措施的通告,通告称:为深入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方便市民用药,经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就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市民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及感冒等药品不再实名登记报告;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药店要积极储备药品,有效满足群众购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