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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骑车戴头盔 文明我先行

2022-12-12 11:07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管理,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引导骑乘人员养成文明安全出行习惯,巴彦淖尔市各地交管部门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临河区大队各路勤中队分工明确,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全面营造严管声势和氛围,规范执勤行为,结合辖区内不同时间路段、路口交通流量的特点,民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行、非法载人、逆行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劝导,并向违反交通规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诉他们文明参与交通的重要性,普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开展的意义,让驾驶人知道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秩序的重要性,并且教育他们在今后骑乘电动车出行过程中,一定要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磴口县大队民警通过早高峰岗,以及平峰错时查纠等形式,重点在商场、农贸市场以及辖区主要路口等地点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宣传。坚持“一警示二处罚三推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第一次违法当事人采取警示教育+现场文明交通劝导的方式开展现场学法教育;对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酒后驾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对违法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进行抄告;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营造严管高压声势和氛围,进一步提高头盔佩戴率,规范交通通行秩序。

乌拉特后旗大队走进纳林社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交通安全小常识,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唠实在嗑,讲知心话,面对面宣讲了骑车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结合近期典型事故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向社区群众讲解了酒醉驾、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车和乘车时不使用安全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叮嘱大家务必从交通事故案例中汲取教训,从思想上认识、从行动上重视交通安全。

黄河堤防公路大队走进团结村,民警针对村民日常出行的交通陋习与违法行为,进行一一列举,重点向村民讲解了三轮车违规载人、货车超载、无证驾驶、酒驾、车辆非法改装等带来的危害,结合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定,以案说法、以法警示,让村民了解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的重要性。倡导村民坚决杜绝交通陋习,引导身边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甘其毛都大队向广大骑乘人员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结合典型事故案例、突出违法行为等重点因素,通过大队官方新媒体账号做好警示提示,让宣传教育更加实用化。同时,大队深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宣传,加强督办推进,灵活采取教育、提示、劝导、处罚等措施,推动整体提升骑车人的头盔佩戴率,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提升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杭锦后旗大队民警利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的骑车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耐心引导和宣传,并面对面向违法行为人讲解发生交通事故时,规范戴头盔与不戴头盔所带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告诫骑车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临甘公路大队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对未佩戴头盔的驾驶员进行了耐心的宣传教育,讲解了佩戴头盔驾驶的重要性、不系安全带的危害,倡导大家安全出行。让骑乘人员从思想意识上重视安全带的作用不是束缚,而是保护。

(翟祝瑛)

责任编辑:周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管理,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引导骑乘人员养成文明安全出行习惯,巴彦淖尔市各地交管部门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临河区大队各路勤中队分工明确,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全面营造严管声势和氛围,规范执勤行为,结合辖区内不同时间路段、路口交通流量的特点,民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行、非法载人、逆行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劝导,并向违反交通规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诉他们文明参与交通的重要性,普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开展的意义,让驾驶人知道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秩序的重要性,并且教育他们在今后骑乘电动车出行过程中,一定要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磴口县大队民警通过早高峰岗,以及平峰错时查纠等形式,重点在商场、农贸市场以及辖区主要路口等地点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宣传。坚持“一警示二处罚三推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第一次违法当事人采取警示教育+现场文明交通劝导的方式开展现场学法教育;对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酒后驾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对违法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进行抄告;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营造严管高压声势和氛围,进一步提高头盔佩戴率,规范交通通行秩序。

乌拉特后旗大队走进纳林社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交通安全小常识,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唠实在嗑,讲知心话,面对面宣讲了骑车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结合近期典型事故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向社区群众讲解了酒醉驾、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车和乘车时不使用安全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叮嘱大家务必从交通事故案例中汲取教训,从思想上认识、从行动上重视交通安全。

黄河堤防公路大队走进团结村,民警针对村民日常出行的交通陋习与违法行为,进行一一列举,重点向村民讲解了三轮车违规载人、货车超载、无证驾驶、酒驾、车辆非法改装等带来的危害,结合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定,以案说法、以法警示,让村民了解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的重要性。倡导村民坚决杜绝交通陋习,引导身边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甘其毛都大队向广大骑乘人员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结合典型事故案例、突出违法行为等重点因素,通过大队官方新媒体账号做好警示提示,让宣传教育更加实用化。同时,大队深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宣传,加强督办推进,灵活采取教育、提示、劝导、处罚等措施,推动整体提升骑车人的头盔佩戴率,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提升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杭锦后旗大队民警利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的骑车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耐心引导和宣传,并面对面向违法行为人讲解发生交通事故时,规范戴头盔与不戴头盔所带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告诫骑车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临甘公路大队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对未佩戴头盔的驾驶员进行了耐心的宣传教育,讲解了佩戴头盔驾驶的重要性、不系安全带的危害,倡导大家安全出行。让骑乘人员从思想意识上重视安全带的作用不是束缚,而是保护。

(翟祝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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