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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向发力 勇做能源供应“压舱石”——访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

2022-12-16 07:48 正北方网—《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以来,自治区围绕能源保障供应,做了哪些重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又将如何做好全国能源保供“压舱石”和“稳定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

“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是我们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不折不扣认真执行好、落实好。”陈铮说,今年以来,自治区坚决扛起能源保供政治责任,全力以赴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在推动煤炭增产增供方面,今年以来,我区充分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全力推动停产煤矿复工复产、建设煤矿应产尽产、在产煤矿满产达产。目前,全区在产煤矿产能达12.2亿吨。1-10月份,全区煤炭产量9.7亿吨,占全国的1/4,同比增长13.6%;外调量5.8亿吨,煤炭供应范围覆盖全国2/3以上省份,同比增长17%,产量和外运量均创历史新高。

在严格落实中长期合同制度方面,我区全年承担国家下达的电煤中长期合同任务9.45亿吨,占全国任务总量的36%,居全国第一。在此基础上,又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了10个省区、4540万吨应急保障煤源,东北三省600万吨冬季供热用煤任务,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的政治担当。

在抓好电力保障供应方面,自治区电力装机规模约1.59亿千瓦,占全国的6.9%,居全国第一;在运的5条特高压、11条超高压电力外送通道的送电能力约7000万千瓦,居全国第一,送电范围覆盖华北、东北、华东、西北地区以及蒙古国。1-10月份,全区外送电量21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连续17年领跑全国,区内全年没有实施有序用电。

同时,我区全力推进油气稳定供应。加大油气项目建设力度,汇能煤制气二期10.2亿立方米项目已投产,华星煤制气、伊泰煤制油、大唐克旗煤制气二期和北控煤制气等项目正有序推进。朝阳建平至赤峰、大路至和林格尔、赤峰东北环线、乌海低碳园高压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已投运,中俄东线-双通线联络线、多伦县供气管道等项目正加快建设,包头至临河输气管道项目已核准。1-10月份,全区原油产量129万吨、同比增长33.9%,天然气产量2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4%,煤制油产量91万吨、同比增长9.2%,煤制气产量22.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内蒙古已成为国家“西气东输”战略的重要支撑。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保障好能源供应,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陈铮表示,下一步,全区能源系统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不断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全力抓好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加快推动国家已同意核增产能煤矿手续办理,指导在产煤矿优化生产组织,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满产达产,督促在建煤矿尽早转入联合试运转,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全力抓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系列决策部署,督促煤炭供需双方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履约水平。全力抓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电力保供各项部署要求,保障电煤充足稳定供应,会同电网公司,常态化开展电力运行监测、研判和处置。监督发电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非停受阻严重、检修超期不启等问题,及时组织专家组核查非停受阻异常机组,确保发电机组应发尽发、多发满发。全力抓好油气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推动油气企业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加强油气生产能力。稳步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保障已投产项目稳定运营,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强化油气行业运行情况调度和分析,及时研判油气生产和供应保障中存在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化解,确保全区油气正常生产和安全稳定供应。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能源保供,督促能源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压实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常态化检查,深入排查问题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记者  康丽娜)

责任编辑:张彬

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以来,自治区围绕能源保障供应,做了哪些重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又将如何做好全国能源保供“压舱石”和“稳定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

“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是我们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不折不扣认真执行好、落实好。”陈铮说,今年以来,自治区坚决扛起能源保供政治责任,全力以赴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在推动煤炭增产增供方面,今年以来,我区充分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全力推动停产煤矿复工复产、建设煤矿应产尽产、在产煤矿满产达产。目前,全区在产煤矿产能达12.2亿吨。1-10月份,全区煤炭产量9.7亿吨,占全国的1/4,同比增长13.6%;外调量5.8亿吨,煤炭供应范围覆盖全国2/3以上省份,同比增长17%,产量和外运量均创历史新高。

在严格落实中长期合同制度方面,我区全年承担国家下达的电煤中长期合同任务9.45亿吨,占全国任务总量的36%,居全国第一。在此基础上,又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了10个省区、4540万吨应急保障煤源,东北三省600万吨冬季供热用煤任务,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的政治担当。

在抓好电力保障供应方面,自治区电力装机规模约1.59亿千瓦,占全国的6.9%,居全国第一;在运的5条特高压、11条超高压电力外送通道的送电能力约7000万千瓦,居全国第一,送电范围覆盖华北、东北、华东、西北地区以及蒙古国。1-10月份,全区外送电量21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连续17年领跑全国,区内全年没有实施有序用电。

同时,我区全力推进油气稳定供应。加大油气项目建设力度,汇能煤制气二期10.2亿立方米项目已投产,华星煤制气、伊泰煤制油、大唐克旗煤制气二期和北控煤制气等项目正有序推进。朝阳建平至赤峰、大路至和林格尔、赤峰东北环线、乌海低碳园高压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已投运,中俄东线-双通线联络线、多伦县供气管道等项目正加快建设,包头至临河输气管道项目已核准。1-10月份,全区原油产量129万吨、同比增长33.9%,天然气产量2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4%,煤制油产量91万吨、同比增长9.2%,煤制气产量22.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内蒙古已成为国家“西气东输”战略的重要支撑。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保障好能源供应,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陈铮表示,下一步,全区能源系统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不断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全力抓好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加快推动国家已同意核增产能煤矿手续办理,指导在产煤矿优化生产组织,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满产达产,督促在建煤矿尽早转入联合试运转,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全力抓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系列决策部署,督促煤炭供需双方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履约水平。全力抓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电力保供各项部署要求,保障电煤充足稳定供应,会同电网公司,常态化开展电力运行监测、研判和处置。监督发电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非停受阻严重、检修超期不启等问题,及时组织专家组核查非停受阻异常机组,确保发电机组应发尽发、多发满发。全力抓好油气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推动油气企业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加强油气生产能力。稳步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保障已投产项目稳定运营,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强化油气行业运行情况调度和分析,及时研判油气生产和供应保障中存在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化解,确保全区油气正常生产和安全稳定供应。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能源保供,督促能源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压实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常态化检查,深入排查问题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记者  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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