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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240余万元,坑人的“老妈乐”判了!

2022-12-16 11:01 正北方网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近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该案受害人员40余人,且多为老年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26日,彭某某(另案处理)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某小区底店注册成立乌拉特前旗乌拉山老妈乐会员服务中心,2017年8月14日变更为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全家福健康体验中心,经营范围为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小家电、生活用品(网络销售)。被告人贺某某受雇于彭某某担任该店店长,招募员工,通过组织老年人听课、进店免费做理疗并领取1元现金、免费领取老妈乐产品、免费旅游等方式,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公开吸引群众投资购买老妈乐产品,成为老妈乐商城会员,以此引诱群众投资成为会员获取返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439282元,其中给部分集资参与人以返利等形式退回人民币717531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721751元。

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贺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贺某某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损失,依法予以追缴,退赔集资参与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依法追缴被告人贺某某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的损失,退赔集资参与人。

责任编辑:孙丽荣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近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该案受害人员40余人,且多为老年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26日,彭某某(另案处理)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某小区底店注册成立乌拉特前旗乌拉山老妈乐会员服务中心,2017年8月14日变更为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全家福健康体验中心,经营范围为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小家电、生活用品(网络销售)。被告人贺某某受雇于彭某某担任该店店长,招募员工,通过组织老年人听课、进店免费做理疗并领取1元现金、免费领取老妈乐产品、免费旅游等方式,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公开吸引群众投资购买老妈乐产品,成为老妈乐商城会员,以此引诱群众投资成为会员获取返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439282元,其中给部分集资参与人以返利等形式退回人民币717531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721751元。

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贺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贺某某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损失,依法予以追缴,退赔集资参与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依法追缴被告人贺某某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的损失,退赔集资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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