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 12月2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呼和浩特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对消费者购买含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的单方和复方口服制剂等紧缺药品实行拆零销售,单人单次购买以上退烧药品不得超过3天的用药量(口服液制剂1瓶),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不得超过5人份。
据介绍,近期,用于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需求激增,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安情绪和不理性购药现象。针对解热镇痛(退烧药)等部分药品供应在短期内面临较大压力的情况,为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严防个人盲目囤积,避免浪费,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呼和浩特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拆零销售退烧等紧缺药品时,要灵活选择多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等药学服务,包括提供说明书电子照片、复印件等,并防止药品污染,做好记录,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同时,全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要多措施、多渠道地积极组织货源,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质量风险管控,确保药品渠道合法,质量可靠,信息可追溯。
此外,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派出分局要督促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得借拆零之机捆绑销售,哄抬物价或变相涨价;要引导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按照防治新冠病毒政策,发挥药学服务作用,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不要盲目囤积;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回收销售防治新冠病毒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