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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无可溯源凭证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

2022-12-28 20:37 正北方网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12月2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包括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便民市场、海鲜市场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全覆盖检查。

据介绍,为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入场查验要求,对入场销售者严格进行审查登记建档;对入场食用农产品严格查验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健全并履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及管理义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入场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同时,重点解决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存在的入场查验、检验检测、索证索票、追溯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区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1283家次、入场销售者25574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05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5份,已全部完成整改。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22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6起,罚没款28.5万元,责令停止销售或下架退市食用农产品307.5公斤,通报农业农村部门4起,移交司法机关案件3起,有效提升了全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杨旭英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12月2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包括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便民市场、海鲜市场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全覆盖检查。

据介绍,为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入场查验要求,对入场销售者严格进行审查登记建档;对入场食用农产品严格查验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健全并履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及管理义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入场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同时,重点解决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存在的入场查验、检验检测、索证索票、追溯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区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1283家次、入场销售者25574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05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5份,已全部完成整改。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22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6起,罚没款28.5万元,责令停止销售或下架退市食用农产品307.5公斤,通报农业农村部门4起,移交司法机关案件3起,有效提升了全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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