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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23年“文化润边”项目本科招生简章

2023-01-11 21:07 草原全媒  

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现任党委书记裴小倩、院长廖昌永。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先生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首任院长蔡元培先生,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以“援西立中,化用为体”办学理念,奠立了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专业建制与学科体系。1956年起改用现名,为文化部直属重点院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地方高水平建设学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近年来,上海音乐学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贯彻执行“文化润边”政策精神,对口援助中西部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目前与四川省、青海省等地区签订了初步合作协议,合作地域上由新疆、内蒙古进一步扩展到云南、贵州等多个少数民族聚集省市地区。

在少数民族音乐人才培养方面,上海音乐学院有着优秀的历史传统。早在上世纪50年代,学院就提出了少数民族音乐人才培养计划,先后培养了包括藏族歌唱家才旦卓玛、壮族歌唱家何纪光、苗族歌唱家阿旺、壮族歌唱家石寿坚、哈尼族歌唱家阿朴、蒙古族作曲家莫尔吉胡、藏族作曲家格桑达吉、藏族作曲家觉嘎、朝鲜族作曲家张千一等杰出人才,大量的少数民族学生回到家乡,成为所在民族地区高校或者艺术团体的骨干力量,引领了当地的文化事业大发展。

作为国家艺术高地,上海音乐学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承接国家战略,担当文化使命,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贡献上音力量。

一、招生计划数

(一)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5 名(仅限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1.作曲:1 名

2.中国乐器演奏(二胡):1 名

3.声乐演唱(美声演唱):1 名

4.声乐演唱(民声演唱):1 名

5.音乐戏剧表演:1 名

(二)西藏自治区招生计划:2 名

1.声乐演唱(民声演唱):1 名

2.中国乐器演奏(扬琴):1 名

(三)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计划:1 名(仅限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1.声乐演唱(民声演唱):1 名

(四)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计划:1 名

1.民族音乐作曲:1 名

二、报考办法

我院招生报考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途径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zsbm.shcmusic.edu.cn

2.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 年 1 月 11 日 8:00—2023 年 1 月 18 日 10:00

3.网上报名步骤:注册->报考须知->基本信息->证件照片上传->报考材料上传->联系方式->报考专业->报名信息确认->报名缴费(初试费)

4.报考费用:初试费 100 元。

★ 网上报名时只缴纳初试费,复试 、三试 费根据考程安排另行至报考系统支付。

★ 现有报考缴费系统只支持银联通道,请使用带有 标志并开通网上支付

功能的银行卡缴费。

报考提示:

★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含招考方向),报名时 “ 考生性质 ” 一栏须选择 “文化润边(内蒙古/ / 西藏/ / 青海果洛/ / 四川甘孜)”相应栏目 。

★ 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填报,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报考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下载 打印 考试材料等原因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我 院 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请见《3 2023 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所有考生均须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咨询。

★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三、考试内容

参照《2023 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中作曲、民族音乐作曲、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音乐戏剧表演考试内容,相关文件请自行至招办官网(https://jwc.shcmusic.edu.cn)下载。

四、考试安排

1.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音乐戏剧表演初试采用在线拍摄、在线提交考试视频的形式进行,复试、三试采用线下到校考试形式。初试考试须知、视频拍摄参考图示及考试平台操作手册等考试材料预计将于2023年1月16 日在招办官网(https://jwc.shcmusic.edu.cn)公布,请自行下载查阅;作曲、民族音乐作曲初试、复试均采用线下到校考试形式。

2.线下到校考试所需材料下载打印:预计 2023 年 2 月 23 日起可登录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校考专业准考证、《2023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考生手册》等考试材料。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当地规定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我院文理兼收。

六、录取原则

考生须达到上海音乐学院自主划定的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具体专业成绩要求、录取原则等可参看 《上海音乐学院 2 23 023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七、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3307300

电子邮箱:zb@shcmusic.edu.cn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1

招办网址:https://jwc.shcmusic.edu.cn

责任编辑:段丽萍

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现任党委书记裴小倩、院长廖昌永。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先生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首任院长蔡元培先生,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以“援西立中,化用为体”办学理念,奠立了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专业建制与学科体系。1956年起改用现名,为文化部直属重点院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地方高水平建设学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近年来,上海音乐学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贯彻执行“文化润边”政策精神,对口援助中西部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目前与四川省、青海省等地区签订了初步合作协议,合作地域上由新疆、内蒙古进一步扩展到云南、贵州等多个少数民族聚集省市地区。

在少数民族音乐人才培养方面,上海音乐学院有着优秀的历史传统。早在上世纪50年代,学院就提出了少数民族音乐人才培养计划,先后培养了包括藏族歌唱家才旦卓玛、壮族歌唱家何纪光、苗族歌唱家阿旺、壮族歌唱家石寿坚、哈尼族歌唱家阿朴、蒙古族作曲家莫尔吉胡、藏族作曲家格桑达吉、藏族作曲家觉嘎、朝鲜族作曲家张千一等杰出人才,大量的少数民族学生回到家乡,成为所在民族地区高校或者艺术团体的骨干力量,引领了当地的文化事业大发展。

作为国家艺术高地,上海音乐学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承接国家战略,担当文化使命,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贡献上音力量。

一、招生计划数

(一)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5 名(仅限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1.作曲:1 名

2.中国乐器演奏(二胡):1 名

3.声乐演唱(美声演唱):1 名

4.声乐演唱(民声演唱):1 名

5.音乐戏剧表演:1 名

(二)西藏自治区招生计划:2 名

1.声乐演唱(民声演唱):1 名

2.中国乐器演奏(扬琴):1 名

(三)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计划:1 名(仅限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1.声乐演唱(民声演唱):1 名

(四)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计划:1 名

1.民族音乐作曲:1 名

二、报考办法

我院招生报考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途径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zsbm.shcmusic.edu.cn

2.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 年 1 月 11 日 8:00—2023 年 1 月 18 日 10:00

3.网上报名步骤:注册->报考须知->基本信息->证件照片上传->报考材料上传->联系方式->报考专业->报名信息确认->报名缴费(初试费)

4.报考费用:初试费 100 元。

★ 网上报名时只缴纳初试费,复试 、三试 费根据考程安排另行至报考系统支付。

★ 现有报考缴费系统只支持银联通道,请使用带有 标志并开通网上支付

功能的银行卡缴费。

报考提示:

★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含招考方向),报名时 “ 考生性质 ” 一栏须选择 “文化润边(内蒙古/ / 西藏/ / 青海果洛/ / 四川甘孜)”相应栏目 。

★ 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填报,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报考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下载 打印 考试材料等原因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我 院 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请见《3 2023 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所有考生均须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咨询。

★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三、考试内容

参照《2023 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中作曲、民族音乐作曲、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音乐戏剧表演考试内容,相关文件请自行至招办官网(https://jwc.shcmusic.edu.cn)下载。

四、考试安排

1.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音乐戏剧表演初试采用在线拍摄、在线提交考试视频的形式进行,复试、三试采用线下到校考试形式。初试考试须知、视频拍摄参考图示及考试平台操作手册等考试材料预计将于2023年1月16 日在招办官网(https://jwc.shcmusic.edu.cn)公布,请自行下载查阅;作曲、民族音乐作曲初试、复试均采用线下到校考试形式。

2.线下到校考试所需材料下载打印:预计 2023 年 2 月 23 日起可登录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校考专业准考证、《2023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考生手册》等考试材料。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当地规定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我院文理兼收。

六、录取原则

考生须达到上海音乐学院自主划定的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具体专业成绩要求、录取原则等可参看 《上海音乐学院 2 23 023 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七、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3307300

电子邮箱:zb@shcmusic.edu.cn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1

招办网址:https://jwc.shcmus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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