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临河区提高了寄宿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临河区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即在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文/黄景莲) 责任编辑:郭成
近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临河区提高了寄宿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临河区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即在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文/黄景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