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已经6年多了,但是前夫的户口却迟迟不迁走,催促多次无果。5月17日,呼和浩特市读者马女士来到本报寻求解决办法。
据了解,马女士的前夫老家在农村,他们于1987年结婚,婚后马女士的前夫就将其户口落在马女士的父母家的户口本上。后来双方因为感情不和,于2009年离婚。马女士多次要求前夫将户口迁走,她前夫总以没地方落户为由拒绝迁户,一拖就是6年。马女士认为前夫总拖着不迁户已经影到她和家人的生活。
5月18日,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的李警官。李警官说:“像马女士前夫拒绝迁户的行为,没有对应制裁的法律法规,只能双方协商解决。”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郎东林律师说:“如果马女士前夫不是房主,那么该户口本的户主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申请法院裁决强制马女士的前夫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