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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2016-05-23 16:12 朱丽华

“Q7男”暴力抗法,打伤4名交警。5月19日下午,赛罕区交管大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依法传唤,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李某于5月19日当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19日15时,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赛罕区交管大队民警前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依法对奥迪司机李某采取“传唤措施”,并将李某带至赛罕区交管大队事故组办案区接受讯问,进行刑事立案调查。19日17时许,奥迪驾驶员李某在赛罕区交管大队接受了赛罕区交管大队的讯问调查,并完成了调查笔录,整个过程由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纪委督察大队进行监督。

赛罕区交管大队法制股民警贺利忠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事件发生后,李某被赛罕区交管大队事故组民警带回办案区接受调查,但在调查的过程中,李某声称自身有高血压并出现恶心、胸闷、心悸等症状,民警对李某进行抽血化验后,由家人带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进行治疗,一直住院治疗到5月19日。”李某抽血化验结果为1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因李某一直在接受住院治疗,故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5月19日是对李某进行的首次讯问调查,案件正式进入立案程序,并根据案件情况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公安机关会依法作出公正处理。”贺利忠说。

19日22时,李某在赛罕区交管大队接受讯问结束后,民警带李某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进行“投所”前的检查,经过医院检查,李某符合“投所”条件,23时30分许,李某被送往呼和浩特市看守所。

昨日上午,赛罕区交管大队事故股股长杨存乐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下一步将做移送起诉。

责任编辑:杨苏雯

“Q7男”暴力抗法,打伤4名交警。5月19日下午,赛罕区交管大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依法传唤,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李某于5月19日当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19日15时,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赛罕区交管大队民警前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依法对奥迪司机李某采取“传唤措施”,并将李某带至赛罕区交管大队事故组办案区接受讯问,进行刑事立案调查。19日17时许,奥迪驾驶员李某在赛罕区交管大队接受了赛罕区交管大队的讯问调查,并完成了调查笔录,整个过程由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纪委督察大队进行监督。

赛罕区交管大队法制股民警贺利忠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事件发生后,李某被赛罕区交管大队事故组民警带回办案区接受调查,但在调查的过程中,李某声称自身有高血压并出现恶心、胸闷、心悸等症状,民警对李某进行抽血化验后,由家人带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进行治疗,一直住院治疗到5月19日。”李某抽血化验结果为1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因李某一直在接受住院治疗,故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5月19日是对李某进行的首次讯问调查,案件正式进入立案程序,并根据案件情况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公安机关会依法作出公正处理。”贺利忠说。

19日22时,李某在赛罕区交管大队接受讯问结束后,民警带李某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进行“投所”前的检查,经过医院检查,李某符合“投所”条件,23时30分许,李某被送往呼和浩特市看守所。

昨日上午,赛罕区交管大队事故股股长杨存乐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下一步将做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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