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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城市

2016-06-27 10:1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月8日上午9时,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向呼和浩特市潘特科技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区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标志着我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13次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切实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在包括我市在内的7个城市先行先试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在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人社部门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核发统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五证合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在便利化道路上向前迈出了大步。 

责任编辑:张雨婷

6月8日上午9时,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向呼和浩特市潘特科技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区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标志着我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13次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切实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在包括我市在内的7个城市先行先试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在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人社部门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核发统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五证合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在便利化道路上向前迈出了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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