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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督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2016-06-29 10:42

为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从2015年开始,市物业管理处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按年度实行动态监督考核。考核的范围是上年度12月31日以前在我市取得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在我市完成备案的外埠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经营业绩以及企业服务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督考核实行12分制,根据动态监督考核年终积分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年终积分高于10分的企业为优秀,年终积分为4-9分的企业为合格,年终积分低于4分的企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由市物业管理处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降低物业企业资质等级或注销物业服  务企业资质等处罚。   

目前,对2015年度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督考核工作进展有序,截至6月底,已考核物业服务企业80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开具整改通知书27份。下一步,市物业管理处将逐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检查范围延伸至各旗县,促进各旗县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

责任编辑:张雨婷

为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从2015年开始,市物业管理处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按年度实行动态监督考核。考核的范围是上年度12月31日以前在我市取得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在我市完成备案的外埠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经营业绩以及企业服务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督考核实行12分制,根据动态监督考核年终积分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年终积分高于10分的企业为优秀,年终积分为4-9分的企业为合格,年终积分低于4分的企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由市物业管理处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降低物业企业资质等级或注销物业服  务企业资质等处罚。   

目前,对2015年度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督考核工作进展有序,截至6月底,已考核物业服务企业80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开具整改通知书27份。下一步,市物业管理处将逐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检查范围延伸至各旗县,促进各旗县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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