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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赖”身背90万债务一躲8年

2016-06-30 15:20 何芳

6月2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逃避履行90万元的执行义务,一“老赖”东躲西藏长达8年,终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三年。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确定2016年为“执行年”以来,呼和浩特市第一起以拒执罪宣判的案件。

2008年10月28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康某于判决生效后给付民事诉讼原告李某欠款79万余元,同期银行利息11万余元,两项共计90万余元,案件随即转入执行环节。但康某随后玩起了失踪,致使法院工作人员长期找不到其踪迹。2011年5月21日,土左旗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终于在山西省忻州市找到了被告人康某,并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11年5月28日,被告人康某向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承诺,表示其将于2011年6月10日前支付原告李某20万元人民币,剩余欠款在一个月内还清。谁知,一个月后,被告人康某再次失信不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并在10月之后再次下落不明。

2015年2月26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将案件移交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经侦查后查明,被告人康某名下有汽车等财产且下落不明,其银行账户自2009年至2014年期间一直有频繁的资金存取业务。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不按其承诺的划款计划履行给付义务,并将其收入用作其他支出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致使申请执行人未能得到绝大部分案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6月27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判决康某有期徒刑三年,康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杨苏雯

6月2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逃避履行90万元的执行义务,一“老赖”东躲西藏长达8年,终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三年。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确定2016年为“执行年”以来,呼和浩特市第一起以拒执罪宣判的案件。

2008年10月28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康某于判决生效后给付民事诉讼原告李某欠款79万余元,同期银行利息11万余元,两项共计90万余元,案件随即转入执行环节。但康某随后玩起了失踪,致使法院工作人员长期找不到其踪迹。2011年5月21日,土左旗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终于在山西省忻州市找到了被告人康某,并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11年5月28日,被告人康某向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承诺,表示其将于2011年6月10日前支付原告李某20万元人民币,剩余欠款在一个月内还清。谁知,一个月后,被告人康某再次失信不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并在10月之后再次下落不明。

2015年2月26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将案件移交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经侦查后查明,被告人康某名下有汽车等财产且下落不明,其银行账户自2009年至2014年期间一直有频繁的资金存取业务。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不按其承诺的划款计划履行给付义务,并将其收入用作其他支出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致使申请执行人未能得到绝大部分案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6月27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判决康某有期徒刑三年,康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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