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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如何严防人情保关系保

2016-06-30 16:23 大草原新闻综合整理  

日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与自治区信息共享查询专线全面接通,各盟市可以直接调用自治区本级联网部门数据,实现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车辆、社保、养老、 住房等信息的跨盟市核对,有效防止不符合低保标准人员隐瞒个人财产和收入信息异地骗取低保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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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的“含金量”越来越高,社会舆论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如何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低保金、保障房等社会救助资源,不仅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内蒙古在严防人情保、关系保,防止骗保等工作中,一直努力着……

核对机制火眼金睛防骗保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从2012年开始不断加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力度,目前, 全区所有盟市本级及旗县(市、区)均搭建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并顺利开展工作。预计到6月底,全区所有盟市都将实现与自治区信息共享查询专线接 通,避免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发挥救助政策托底保障作用。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具体做法是指社会救助申请人先行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然后社会救助行政机关再通过技术手段与相关部门、机构的信息进行比对,看申报是否属实。其作用在于有效提高收入审核的准确性;有效提高家庭财产审核的准确性;减少救助对象认定中的争议;有效缓解民政部门承受的压力;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

操作规范出台让核对有章可循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试行)》。

《规程》规定,今后新申请社会救助个人及家庭全部要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同时对已享受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的个人和家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具的核对报告将作为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作出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是破解社会救助对象认定难题的重要举措,而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是做好核对工作的关键。操作规范出台后,不仅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有章可循了,也能更好地让有限的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动态化管理

记者了解到,为了严防骗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行动态化管理,从2013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除“三无人员”和需要长期救助的人员外,所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期最长为1年,保障时间到期之后,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报告情况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核查情况重新确定保障资格。

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对申请低保困难居民入户核查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对申请低保困难居民入户核查

严格规范救助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形成救助准入的完整链条和程序严谨、真实准确的规范体系,解决好低保审批随意性较大、把关不严、“进保容易出保难”等问题。

大洗牌重新认定

2014年,内蒙古在全区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新认定工作,严把对象认定关,通过重新“洗牌”,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根据规定,内蒙古通过统一低保核查口径,全面综合户籍、年龄、疾病、赡(抚、扶)养人情况、家庭收入等合理性支出因素,通过计算与调查核算,科学锁定贫困家庭。在细化具体指标、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运用的同时,推行城市低保对象审批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核查低保人员住房信息

今年,内蒙古民政厅与住建厅建立了低保对象住房信息核查机制。通过低保对象住房信息核查机制,民政部门经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授权后,依法向住建部门提出查询需求,住建部门根据查询需求对相关对象房产、公积金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后将结果反馈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反馈结果综合考量进行认定。

今后,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申请低保对象住房、银行存款等家庭财产信息核查力度,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坚决不予审批,对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已明显超出当地低保保障标准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切实发挥救助政策托底保障作用。

责任编辑:侯利珍

日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与自治区信息共享查询专线全面接通,各盟市可以直接调用自治区本级联网部门数据,实现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车辆、社保、养老、 住房等信息的跨盟市核对,有效防止不符合低保标准人员隐瞒个人财产和收入信息异地骗取低保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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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的“含金量”越来越高,社会舆论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如何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低保金、保障房等社会救助资源,不仅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内蒙古在严防人情保、关系保,防止骗保等工作中,一直努力着……

核对机制火眼金睛防骗保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从2012年开始不断加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力度,目前, 全区所有盟市本级及旗县(市、区)均搭建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并顺利开展工作。预计到6月底,全区所有盟市都将实现与自治区信息共享查询专线接 通,避免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发挥救助政策托底保障作用。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具体做法是指社会救助申请人先行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然后社会救助行政机关再通过技术手段与相关部门、机构的信息进行比对,看申报是否属实。其作用在于有效提高收入审核的准确性;有效提高家庭财产审核的准确性;减少救助对象认定中的争议;有效缓解民政部门承受的压力;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

操作规范出台让核对有章可循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试行)》。

《规程》规定,今后新申请社会救助个人及家庭全部要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同时对已享受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的个人和家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具的核对报告将作为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作出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是破解社会救助对象认定难题的重要举措,而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是做好核对工作的关键。操作规范出台后,不仅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有章可循了,也能更好地让有限的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动态化管理

记者了解到,为了严防骗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行动态化管理,从2013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除“三无人员”和需要长期救助的人员外,所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期最长为1年,保障时间到期之后,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报告情况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核查情况重新确定保障资格。

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对申请低保困难居民入户核查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对申请低保困难居民入户核查

严格规范救助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形成救助准入的完整链条和程序严谨、真实准确的规范体系,解决好低保审批随意性较大、把关不严、“进保容易出保难”等问题。

大洗牌重新认定

2014年,内蒙古在全区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新认定工作,严把对象认定关,通过重新“洗牌”,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根据规定,内蒙古通过统一低保核查口径,全面综合户籍、年龄、疾病、赡(抚、扶)养人情况、家庭收入等合理性支出因素,通过计算与调查核算,科学锁定贫困家庭。在细化具体指标、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运用的同时,推行城市低保对象审批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核查低保人员住房信息

今年,内蒙古民政厅与住建厅建立了低保对象住房信息核查机制。通过低保对象住房信息核查机制,民政部门经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授权后,依法向住建部门提出查询需求,住建部门根据查询需求对相关对象房产、公积金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后将结果反馈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反馈结果综合考量进行认定。

今后,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申请低保对象住房、银行存款等家庭财产信息核查力度,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坚决不予审批,对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已明显超出当地低保保障标准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切实发挥救助政策托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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