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一村民多次因无正当理由非法阻碍利民的水利施工建设,并向施工方索要金钱的行为涉嫌犯罪,被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涉嫌敲诈勒索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五中队接到内蒙古兴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葛根庙施工队负责人马某报案称,施工队在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某嘎查集体土地上进行水利管线施工期间,被当地村民霍某一家多次阻碍施工队施工,并且向施工单位索要1.5万元。
接到报案后,因案件性质恶劣,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大队领导指令侦查员即刻赶赴该嘎查展开侦查并现场取证。通过对当地村民与施工队员进行询问调查得知,霍某一家在今年4月起,就多次无任何理由阻碍施工队在集体土地施工,这已妨碍施工进程,并且向施工队索要在集体土地施工期间的土地补偿款1.5万元。
当日晚,侦查员深入到葛根庙镇某嘎查霍某家将霍某成功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霍某对敲诈勒索施工队的事实供认不讳,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嫌疑人霍某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