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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留学人员入驻留创园创新创业

2016-07-25 09:33 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已正式实施。凡是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领军创业,均享受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享受国家级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相关优惠政策。

该《规定》明确指出,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贡献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评审,开发区按其贡献,第一、二年奖励80%,第三至第五年奖励50%,特别重大的还可一事一议。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企业,经评审,开发区按其贡献,第一、二年奖励80%,第三至第五年奖励50%,特别重大的还可一事一议。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国家“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人才,予以50万元人才创业资助;自治区“草原英才”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予以30万元人才创业资助;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创业优秀人才,予以10万元人才创业资助。标准从高,不重复资助,享受创业资助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代扣代缴。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凡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办企业的,其研发项目经审定属国际领先的,予以10万元至20万元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研发项目经审定属国内领先的,予以5万元至10万元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且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入中试和产业化阶段的重点项目,予以5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扶持资金。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的单位和个人,一次性给予发明专利申请费补贴2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补贴1000元/项。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创新创业企业,将优先为其申报各级各类人才扶持计划和科技项目创新计划。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创新创业企业,所租用的办公、科研用房,租金按1元/平方米/天收取,用房租金差价由开发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并按月予以补贴。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设立创业苗圃,为小微企业提供免费工位服务。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在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开展不同阶段的投资业务。开发区财政每年预拨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至2020年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额为1亿元。(记者 宋向华 实习生 苏日奕)

责任编辑:张雨婷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已正式实施。凡是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领军创业,均享受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享受国家级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相关优惠政策。

该《规定》明确指出,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贡献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评审,开发区按其贡献,第一、二年奖励80%,第三至第五年奖励50%,特别重大的还可一事一议。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企业,经评审,开发区按其贡献,第一、二年奖励80%,第三至第五年奖励50%,特别重大的还可一事一议。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国家“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人才,予以50万元人才创业资助;自治区“草原英才”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予以30万元人才创业资助;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创业优秀人才,予以10万元人才创业资助。标准从高,不重复资助,享受创业资助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代扣代缴。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凡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办企业的,其研发项目经审定属国际领先的,予以10万元至20万元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研发项目经审定属国内领先的,予以5万元至10万元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且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入中试和产业化阶段的重点项目,予以5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扶持资金。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的单位和个人,一次性给予发明专利申请费补贴2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补贴1000元/项。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创新创业企业,将优先为其申报各级各类人才扶持计划和科技项目创新计划。

入驻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创新创业企业,所租用的办公、科研用房,租金按1元/平方米/天收取,用房租金差价由开发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并按月予以补贴。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设立创业苗圃,为小微企业提供免费工位服务。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在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开展不同阶段的投资业务。开发区财政每年预拨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至2020年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额为1亿元。(记者 宋向华 实习生 苏日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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