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6]30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和表彰高校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2016年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共同开展全区高校“育人之星”评选表彰活动。2016年全区高校“育人之星”评选结果已于日前揭晓。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共10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付桂军,女,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刘志勇,男,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
李 媛,女,蒙古族,中共党员,呼伦贝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讲师
张妙珠,女,汉族,中共党员,集宁师范学院团委书记
张振涛,男,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医科大学药学院教授
杨宏业,男,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
赵淑辉,女,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政治理论教学部副教授
梁建业,女,汉族,中共党员,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
郭瑞璋,男,汉族,中共党员,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党总支书记
彭 静,女,满族,中共党员,内蒙古农业大学新闻中心副主任
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对以上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活动评委会办公室,电话:0471—4812564
2016年全区高校“育人之星”评委会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