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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在定点医院住院就诊可持卡即时结算

2016-08-28 19:49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张学博 李书雯

为方便参保居民住院结算,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根据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网络即时结算的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呼和浩特全市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实行持卡即时结算。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网络即时结算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医疗保险核三系统网络测试、目录比对、居民医保专用收据申领、数据统计等工作;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实行“证卡合一”管理,同时出示《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历》和《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验证、验卡并查阅居民的人员信息和参保缴费情况,做到“人、证、卡”一致,杜绝冒名顶替,防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流失;开通网络即时结算后,仍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凭《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和《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历》,通过录入身份证号登录医疗保险网络平台进行费用记录、出院结算。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附属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第四医院、内蒙古中医医院、二五三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呼和浩特市中蒙医院、新城区医院、回民区医院、赛罕区医院、玉泉区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朝聚眼科医院、中医风湿病医院、玛拉沁医院、东风路社区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新视界眼科医院。

责任编辑:张涛

为方便参保居民住院结算,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根据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网络即时结算的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呼和浩特全市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实行持卡即时结算。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网络即时结算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医疗保险核三系统网络测试、目录比对、居民医保专用收据申领、数据统计等工作;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实行“证卡合一”管理,同时出示《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历》和《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验证、验卡并查阅居民的人员信息和参保缴费情况,做到“人、证、卡”一致,杜绝冒名顶替,防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流失;开通网络即时结算后,仍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凭《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和《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历》,通过录入身份证号登录医疗保险网络平台进行费用记录、出院结算。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附属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第四医院、内蒙古中医医院、二五三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呼和浩特市中蒙医院、新城区医院、回民区医院、赛罕区医院、玉泉区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朝聚眼科医院、中医风湿病医院、玛拉沁医院、东风路社区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新视界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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