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财政局将包头市2016年首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资金656万元拨付到位。据悉,包头市今年首批受助学生173名,其中本科137人、专科36人,覆盖八个旗县区。
该资金资助对象主要为被录取到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录取时为享受自治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享受低保。资助标准按照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发放。
此项工作根据大学生录取时间分批进行,由市教育局和各旗县区教育、财政、民政部门协助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受理、审核、汇总等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