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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一起民事案延期审理不合法,纠正!

2016-09-22 20:01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杨 佳

“因为交通肇事引发的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法院在开庭审理时竟然忽视法律规定,支持原告方的不合法请求,致使案件进入延期审理阶段。3月份发生的事故,5月份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予以受理,这案子至今也没个说法。如今我行动不便,肩负离异后子女的抚养责任,想去打工挣钱却因为案件拖而未决无法离开,这可怎么办?”近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的康先生向北方新报求助。

据康先生介绍,今年3月23日晚上,他在当地的大街上被肇事者刘某某驾车撞伤。交管部门认定,刘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康先生出院后,由于双方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康先生遂于5月初将肇事者、车主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化德县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依法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而后,因为原被告双方对康先生伤情该由哪家机构进行鉴定存在歧义,法院依法指定康先生在乌兰察布市一家权威机构进行了鉴定。经过该机构鉴定,康先生的伤情为十级伤残。8月中旬,化德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方向法庭提出,要求康先生再次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合议庭同意了这一请求,将此案延期审理。

康先生认为,他去乌兰察布市这家鉴定机构鉴定伤情是法院指定的。法院指定,就是为了避免双方对鉴定结果相互质疑。当鉴定结论出来后,原被告以及法院都应该对鉴定结果予以认可,在被告方未提交任何证据就质疑该鉴定结果的情况下,被告方当庭要求他重新鉴定不合法,合议庭更不应该予以支持。

对此说法,记者咨询了第三方律师——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的白喜文律师。白律师表示,被告方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应该当庭提出有关证据证明原鉴定存在违法事实,否则重新鉴定申请不应得到法庭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9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化德县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庭工作的副院长宋育新就此表示,支持被告方要求重新鉴定康先生伤情的请求,确实不符合二十七条当中规定的任何情形,将本案延期审理缺乏法律依据。民二庭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瑕疵。审委会得知这一情况后,已经及时纠正了民二庭的这一行为。考虑到被告方经济、生活方面的困难,本案将在国庆节前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贾丕锐

“因为交通肇事引发的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法院在开庭审理时竟然忽视法律规定,支持原告方的不合法请求,致使案件进入延期审理阶段。3月份发生的事故,5月份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予以受理,这案子至今也没个说法。如今我行动不便,肩负离异后子女的抚养责任,想去打工挣钱却因为案件拖而未决无法离开,这可怎么办?”近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的康先生向北方新报求助。

据康先生介绍,今年3月23日晚上,他在当地的大街上被肇事者刘某某驾车撞伤。交管部门认定,刘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康先生出院后,由于双方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康先生遂于5月初将肇事者、车主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化德县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依法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而后,因为原被告双方对康先生伤情该由哪家机构进行鉴定存在歧义,法院依法指定康先生在乌兰察布市一家权威机构进行了鉴定。经过该机构鉴定,康先生的伤情为十级伤残。8月中旬,化德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方向法庭提出,要求康先生再次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合议庭同意了这一请求,将此案延期审理。

康先生认为,他去乌兰察布市这家鉴定机构鉴定伤情是法院指定的。法院指定,就是为了避免双方对鉴定结果相互质疑。当鉴定结论出来后,原被告以及法院都应该对鉴定结果予以认可,在被告方未提交任何证据就质疑该鉴定结果的情况下,被告方当庭要求他重新鉴定不合法,合议庭更不应该予以支持。

对此说法,记者咨询了第三方律师——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的白喜文律师。白律师表示,被告方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应该当庭提出有关证据证明原鉴定存在违法事实,否则重新鉴定申请不应得到法庭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9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化德县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庭工作的副院长宋育新就此表示,支持被告方要求重新鉴定康先生伤情的请求,确实不符合二十七条当中规定的任何情形,将本案延期审理缺乏法律依据。民二庭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瑕疵。审委会得知这一情况后,已经及时纠正了民二庭的这一行为。考虑到被告方经济、生活方面的困难,本案将在国庆节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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