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作为地级试点城市先进集体入选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任卢军峰入选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入选此次表彰名单的城市和个人。截至目前,我区共拥有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两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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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呼和浩特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逐年增长,一直稳居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首位。全市专利申请量累计9058件,比“十一五”增加4963件;专利授权量累计5884件,比“十一五”增加3335件,特别是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两千件,6件专利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全市培育创建各级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9家,27.24%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
呼和浩特市还制定、修改出台了多个政策性文件,以及有关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系列配套规则。开展知识产权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培育和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建设国家专利技术(呼和浩特)展示交易中心、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以及各类综合性、专业性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平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多元化。
其中,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以来,共托管企业25家,协助企业管理专利数量已经达到266件,25家企业托管后专利增加78件,增幅为41.5%。开展知识产权托管以来有10家企业被评为各级知识产权优势、试点企业,5家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