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以下拟提名为包头市纪委副书记候选人人选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李献光,1966年2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拟提名为包头市纪委副书记候选人。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当事人或证明人,以及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线索。有关部门将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D0931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0472)12380
受理邮箱:bt12380@126.com
特此公告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