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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让410万老年人有保障有尊严地养老

2016-10-09 09:29 正北方网-内蒙古日报   霍晓庆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内蒙古自治区60岁以上老年人有410万人。伴随着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我区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加大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不断满足广大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有保障有尊严地养老。

拿什么养老?

多重福利让养老有保障

家住呼和浩特市地质小区的叶淑元老人今年已经102岁了,老人享受着低保、社保、高龄津贴,一卡通里每月进账有1300多元。身体没什么大毛病,又有儿子在身边照顾着,每天晒晒太阳听听戏,老人过得悠闲自在。老人的儿子也已经78岁了,每月退休金有7000多元,娘俩过日子不愁。

近年来,为让老年人养老有保障,我区连续调整、提高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最近我区又按照国家要求,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上调171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90元。新农合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实施,有效解决了“老有所医”的问题。

同时,扩大高龄津贴覆盖面,为全区80至100周岁和10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和300元的高龄津贴。据自治区老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除个别盟市离退休人员未领取到高龄津贴外,全区基本实现了普惠制发放。今年,自治区将下拨高龄津贴专项资金4.5亿元,全区38.4万名老年人受益。

此外,城乡低保、五保、“三无”人员的保障标准逐年增加,全区每月有75万多名60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享受着低保待遇,有效保障了困难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如何养老?

多种模式满足多样化需求

这么多老人如何养老?有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有人选择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白天到中心吃饭娱乐,晚上回家休息。对呼和浩特市86岁的独居老人邵林竹来说,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成了她居家养老的好帮手。“打个电话米、面、油就能送到家,家政服务、陪同就医、按摩理疗应有尽有,上门服务及时快捷,就像儿女在身边一样。”老人说。

按照我区的实际,90%的老年人将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全区养老工作的重中之重。2013年起,我区在全区范围内搭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12349热线和加盟服务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帮助等服务。目前,全区已建成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51个。同时,我区正探索将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升级,发展互联网+养老,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为老人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

在我区,养老真正的难点在农村牧区。随着年轻人涌入城市,越来越多的农村牧区老年人成为留守、空巢老人,再加上农村牧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养老服务保障能力薄弱,这些老人该如何养老?对此,我区开创性地实施了农村互助幸福院和牧区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出了一条解决广大农村牧区老人养老难题的路子。

互助养老幸福院通过整合财政、扶贫等各项资金,采取“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互帮互助”模式,将同村或邻村的老人集中起来居住,还配有医务室、棋牌室、超市等生活服务设施,既实现了互助养老,又符合农村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习惯,受到广泛欢迎。目前,我区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床位数已经达10.5万张,平均入住率达到95%以上。

牧区养老以锡林郭勒盟为试点,探索形成了养老扶幼型、医养结合型、民俗颐养型等特色养老服务模式,突出民族习俗和人文关怀,不仅符合牧区老年人起居、饮食等生活习惯,同时有效解决了牧区老年人进城陪读居住和子女教育问题,改善了牧区困难老年群体康复保健问题。

谁来服务?

政府主导引入社会力量

近年来,我区重点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由政府为主体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结合转型。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管理运行模式,给予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老年公寓每张床位6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给予每张床位每月300元的运营补贴,使得各类养老机构从数量和质量上都实现了新的突破。目前全区拥有各类养老机构2421所,养老床位数达到22.2万张,全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8张,居全国第一。

为转变政府职能,给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我区探索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2016年,自治区民政厅从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000万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其中购买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就达到1000万元。“养老服务需求越来越高,但政府提供服务的专业化程度有限,因此必须要有专业化的社会力量来帮助其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高辅说。

与此同时,各地都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开展运营,推广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老年群众组织或中介组织监督评估的新型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志愿者公益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致全区老年朋友的一封信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值此重阳佳节来临之际,自治区老龄委谨向全区广大老年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向辛勤工作在老龄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关心和支持我区老龄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多年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断完善惠老政策,创新助老机制,弘扬敬老文化,深化为老服务,加强老年优待,在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率先在少数民族省区建立实施高龄津贴制度,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积极开展敬老“孝星”评选表彰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支持和鼓励各地开办老年大学、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加快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牧区养老互助幸福院建设步伐,探索实践城市养老、农村养老、牧区养老、社会化养老新模式,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疗养护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广大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广大老年同志本着“老而不敢忘忧国,退而不求名和利”、“不做社会闲人,要做社会财富”的朴素情怀和为党为人民发挥余热、服务社会的真诚愿望,在传承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教育、弘扬革命传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区各地涌现出一批以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为代表的老年志愿者群体,他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热情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将老一辈优良传统代代相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好老年人关爱政策、保障好老年人基本生活、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自治区老龄委将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一如既往地做好统筹老龄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从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竭尽所能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我们衷心地祝愿广大老年朋友们韶华永驻、风采依然,也殷切希望各位老年朋友们“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同全区各族人民群众一道,为努力构筑“中国梦”、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萨其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内蒙古自治区60岁以上老年人有410万人。伴随着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我区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加大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不断满足广大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有保障有尊严地养老。

拿什么养老?

多重福利让养老有保障

家住呼和浩特市地质小区的叶淑元老人今年已经102岁了,老人享受着低保、社保、高龄津贴,一卡通里每月进账有1300多元。身体没什么大毛病,又有儿子在身边照顾着,每天晒晒太阳听听戏,老人过得悠闲自在。老人的儿子也已经78岁了,每月退休金有7000多元,娘俩过日子不愁。

近年来,为让老年人养老有保障,我区连续调整、提高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最近我区又按照国家要求,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上调171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90元。新农合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实施,有效解决了“老有所医”的问题。

同时,扩大高龄津贴覆盖面,为全区80至100周岁和10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和300元的高龄津贴。据自治区老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除个别盟市离退休人员未领取到高龄津贴外,全区基本实现了普惠制发放。今年,自治区将下拨高龄津贴专项资金4.5亿元,全区38.4万名老年人受益。

此外,城乡低保、五保、“三无”人员的保障标准逐年增加,全区每月有75万多名60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享受着低保待遇,有效保障了困难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如何养老?

多种模式满足多样化需求

这么多老人如何养老?有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有人选择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白天到中心吃饭娱乐,晚上回家休息。对呼和浩特市86岁的独居老人邵林竹来说,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成了她居家养老的好帮手。“打个电话米、面、油就能送到家,家政服务、陪同就医、按摩理疗应有尽有,上门服务及时快捷,就像儿女在身边一样。”老人说。

按照我区的实际,90%的老年人将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全区养老工作的重中之重。2013年起,我区在全区范围内搭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12349热线和加盟服务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帮助等服务。目前,全区已建成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51个。同时,我区正探索将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升级,发展互联网+养老,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为老人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

在我区,养老真正的难点在农村牧区。随着年轻人涌入城市,越来越多的农村牧区老年人成为留守、空巢老人,再加上农村牧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养老服务保障能力薄弱,这些老人该如何养老?对此,我区开创性地实施了农村互助幸福院和牧区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出了一条解决广大农村牧区老人养老难题的路子。

互助养老幸福院通过整合财政、扶贫等各项资金,采取“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互帮互助”模式,将同村或邻村的老人集中起来居住,还配有医务室、棋牌室、超市等生活服务设施,既实现了互助养老,又符合农村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习惯,受到广泛欢迎。目前,我区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床位数已经达10.5万张,平均入住率达到95%以上。

牧区养老以锡林郭勒盟为试点,探索形成了养老扶幼型、医养结合型、民俗颐养型等特色养老服务模式,突出民族习俗和人文关怀,不仅符合牧区老年人起居、饮食等生活习惯,同时有效解决了牧区老年人进城陪读居住和子女教育问题,改善了牧区困难老年群体康复保健问题。

谁来服务?

政府主导引入社会力量

近年来,我区重点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由政府为主体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结合转型。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管理运行模式,给予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老年公寓每张床位6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给予每张床位每月300元的运营补贴,使得各类养老机构从数量和质量上都实现了新的突破。目前全区拥有各类养老机构2421所,养老床位数达到22.2万张,全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8张,居全国第一。

为转变政府职能,给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我区探索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2016年,自治区民政厅从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000万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其中购买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就达到1000万元。“养老服务需求越来越高,但政府提供服务的专业化程度有限,因此必须要有专业化的社会力量来帮助其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高辅说。

与此同时,各地都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开展运营,推广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老年群众组织或中介组织监督评估的新型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志愿者公益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致全区老年朋友的一封信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值此重阳佳节来临之际,自治区老龄委谨向全区广大老年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向辛勤工作在老龄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关心和支持我区老龄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多年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断完善惠老政策,创新助老机制,弘扬敬老文化,深化为老服务,加强老年优待,在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率先在少数民族省区建立实施高龄津贴制度,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积极开展敬老“孝星”评选表彰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支持和鼓励各地开办老年大学、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加快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牧区养老互助幸福院建设步伐,探索实践城市养老、农村养老、牧区养老、社会化养老新模式,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疗养护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广大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广大老年同志本着“老而不敢忘忧国,退而不求名和利”、“不做社会闲人,要做社会财富”的朴素情怀和为党为人民发挥余热、服务社会的真诚愿望,在传承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教育、弘扬革命传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区各地涌现出一批以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为代表的老年志愿者群体,他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热情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将老一辈优良传统代代相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好老年人关爱政策、保障好老年人基本生活、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自治区老龄委将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一如既往地做好统筹老龄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从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竭尽所能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我们衷心地祝愿广大老年朋友们韶华永驻、风采依然,也殷切希望各位老年朋友们“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同全区各族人民群众一道,为努力构筑“中国梦”、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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