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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016-10-12 15:18 乌兰察布日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做通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做通报。

10月9日上午,乌兰察布市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市公安局召开。内蒙古日报社驻乌兰察布记者站、乌兰察布日报社、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公安部于2015年11月份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我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明显上升、破获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发案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两升两降”目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副市长宝音德力格尔为组长,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21个单位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打击重点、时间安排、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据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多发高发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10月8日下午,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宝音德力格尔代表市政府与市经信委,市网信办,市综治办,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分别就贯彻落实六部门《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的各项防范治理工作签订了责任书;市经信委,市网信办分别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签订责任状;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分别与全市九大商业银行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同时,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抽组建立了全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完善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并且不断加大预警宣传,在“110”指挥中心设立24小时防骗咨询服务。

会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就我市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采取的措施及电信诈骗案件的特点、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热点问题接受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1至9月,全市共发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88起,被骗金额800多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40个百分点。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破获涉电信诈骗类案件39起,破案率为11.7%,挽回财产损失90余万元。

责任编辑:郭成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做通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做通报。

10月9日上午,乌兰察布市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市公安局召开。内蒙古日报社驻乌兰察布记者站、乌兰察布日报社、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公安部于2015年11月份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我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明显上升、破获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发案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两升两降”目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副市长宝音德力格尔为组长,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21个单位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打击重点、时间安排、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据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多发高发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10月8日下午,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宝音德力格尔代表市政府与市经信委,市网信办,市综治办,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分别就贯彻落实六部门《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的各项防范治理工作签订了责任书;市经信委,市网信办分别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签订责任状;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分别与全市九大商业银行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同时,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抽组建立了全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完善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并且不断加大预警宣传,在“110”指挥中心设立24小时防骗咨询服务。

会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就我市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采取的措施及电信诈骗案件的特点、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热点问题接受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1至9月,全市共发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88起,被骗金额800多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40个百分点。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破获涉电信诈骗类案件39起,破案率为11.7%,挽回财产损失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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