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杭后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民警对全旗范围内的物流寄递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一个包裹引起民警的怀疑。安检显示,这个包裹内的物品疑似汽枪铅弹。
经核实,这个包裹的接货人是包某,取货地址为陕坝镇某小区。为了不让包某起疑心,民警以快递员的身份联系了包某。
当天下午,包某下楼取包裹时,民警将其控制。
一开始,包某拒不交待违法事实。后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他才承认了包裹内的物品是汽枪铅弹。包某说,他从网上购买汽枪铅弹是为了收藏。
经开包查验,民警缴获了125发汽枪铅弹。随后,民警又检查了包某的住所及相关地点,未发现枪支。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