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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乌兰察布市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纷呈

2017-02-09 10:41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2016年,乌兰察布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365”工作思路,以推进“三法一创五深化”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本地实际,抢抓发展机遇,发挥职能优势,突显精品特色,在保障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法治建设、改善民生质量等方面务实求真,推陈出新,各项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一、积极争取,主动作为。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努力争取支持,把司法行政工作与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统筹落实。司法行政工作得到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逐步由边缘向中心转变。2016年,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政府大力支持下,我市相继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乌兰察布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乌兰察布市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关于在“精准扶贫”和“五城联创”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创建、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并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各项工作打牢了基础,创造了有领导、有组织、有人员、有保障的工作环境。2016年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核定为事业单位,配备8名事业编制人员。接受自治区分配的社区民生和法律服务志愿者196名,自行招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5名,社区矫正配套经费全额拨付到位,人均1元普法经费足额到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培育亮点,推动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正处于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四型”司法局、等级司法所、基层法务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金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治文化载体等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先建示范点、再全面推开”的工作方法,率先打造了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文北路社区法务室、察右后旗法治文化图书室、察右中旗社区矫正中心、兴和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市公证处、称元律师事务所、张家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王贵沟村中华诗词村、普法志愿者协会等一大批典型示范点,先后在5个旗县召开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和普法宣传工作现场、推进会,通过观摩对比、学习借鉴、辐射带动,将重点项目建设全面铺开。全市共创建优秀司法局4家、达标司法局7家、一级司法所24所、二级司法所43所、三级司法所45所、社区(村嘎查)法务室806个,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205个)、社区村嘎查法律服务联络点549个。建成社区矫正中心11个,过渡性就业基地4 个、教育基地 5个、社区服务基地 19个。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2个、中心城镇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3个、乡镇苏木、社区嘎查村“法治小广场”774个、法治文化小长廊(墙街巷)1376条、普法学法讲堂1385个、法治图书阅览站12个、机关单位学校社区村嘎查法治图书阅览室(角)1778个。创建民主法治示村(嘎查、社区)50个,创建“法律六进”示范点72个。

三、探索创新,跨越发展。一是为有效应对矛盾纠纷呈现出的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等特点,我市整合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联合启动了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成了2000平方米以医患纠纷、环境纠纷、物业纠纷、劳资纠纷为主的“一专多调” 的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了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险理赔中心、诉讼、仲裁多功能厅、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机构,依法开展基层调解、行业性调解、专家调解、远程调解,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远程法律援助、调解审判辩护、法律问题会诊等法律服务。中心常驻业务人员30余名,为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法律援助、司法确认、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自2016年10月运行至今,中心共接待群众5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800余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4件,调解成功112件,成功率达到90%。二是推动普法教育社会化,努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从街道、社区考核选拔政治觉悟高、热心社会工作的居民、退休干部、职工、教师500人,成立了乌兰察布市普法志愿者协会,为协会解决了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设党员活动中心、普法大讲堂、文艺活动区、书法摄影区、心理咨询室、安帮教育区以及综合办公区等各功能区,购置了法治文艺演出所需物品,定制了法治文艺演出制服。协会组成法治合唱团、法治锣鼓队、法治腰鼓队、法治舞蹈队等普法宣传队伍,编排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协会自成立以来,共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00多场(次),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材料30多万份(册),受到了各级领导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破解地广人稀、固定普法载体难覆盖的难题,统一定制了13辆普法宣传车,配发给市普法办和11个旗县市区普法办。普法宣传车配备LED全彩显示屏、高性能广播级功放,融入法治教育短片、法治动漫、普法微电影等普法内容,可在小区、广场、公园、广大农村、牧区等地区巡回流动播放宣传。同时宣传车可用于装载大量普法设施、资料,为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活动成本、提高了活动效率,有力地实现了动态普法、流动普法。

四、信息引领,提质增效。为适应信息化办公的大趋势,我市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投入,重点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多元矛盾纠纷调解平台、法治宣传平台等进行信息化改造,助推司法行政工作集中化、迅捷化、高效化。全市建成三级视频会议系统,11个旗县市区建成远程探视室。开展“信息化数据录入年”活动,司法行政业务软件全部完成数据录入。加大“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全市关注数量超过3万人。“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开通以来,共发放100万张便民联系卡,接听群众来电1万多人次,来访2500多人次,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4件。切实做到“热线连民心、服务满民意”,实现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需求的“零距离”对接。

五、强化培训,提升素质。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争创“双十佳”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展了各种学习培训工作。先后赴杭州、海口、昆明、武汉、西宁、重庆、深圳等地举办了法律援助培训班、律师公证培训班、普法骨干培训班、社区矫正培训班、司法所所长培训班、信息化建设应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6期、900人次,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完成了普遍轮训,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升。

登高能望远,厚积自薄发,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区司法局长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决贯彻司法厅党委部署,始终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个“四个意识”,统筹谋划,精心部署,砥砺前行,狠抓落实,以优异成绩向内蒙古自治区70周年大庆献礼,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张燕

2016年,乌兰察布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365”工作思路,以推进“三法一创五深化”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本地实际,抢抓发展机遇,发挥职能优势,突显精品特色,在保障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法治建设、改善民生质量等方面务实求真,推陈出新,各项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一、积极争取,主动作为。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努力争取支持,把司法行政工作与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统筹落实。司法行政工作得到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逐步由边缘向中心转变。2016年,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政府大力支持下,我市相继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乌兰察布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乌兰察布市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关于在“精准扶贫”和“五城联创”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创建、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并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各项工作打牢了基础,创造了有领导、有组织、有人员、有保障的工作环境。2016年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核定为事业单位,配备8名事业编制人员。接受自治区分配的社区民生和法律服务志愿者196名,自行招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5名,社区矫正配套经费全额拨付到位,人均1元普法经费足额到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培育亮点,推动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正处于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四型”司法局、等级司法所、基层法务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金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治文化载体等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先建示范点、再全面推开”的工作方法,率先打造了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文北路社区法务室、察右后旗法治文化图书室、察右中旗社区矫正中心、兴和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市公证处、称元律师事务所、张家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王贵沟村中华诗词村、普法志愿者协会等一大批典型示范点,先后在5个旗县召开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和普法宣传工作现场、推进会,通过观摩对比、学习借鉴、辐射带动,将重点项目建设全面铺开。全市共创建优秀司法局4家、达标司法局7家、一级司法所24所、二级司法所43所、三级司法所45所、社区(村嘎查)法务室806个,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205个)、社区村嘎查法律服务联络点549个。建成社区矫正中心11个,过渡性就业基地4 个、教育基地 5个、社区服务基地 19个。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2个、中心城镇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3个、乡镇苏木、社区嘎查村“法治小广场”774个、法治文化小长廊(墙街巷)1376条、普法学法讲堂1385个、法治图书阅览站12个、机关单位学校社区村嘎查法治图书阅览室(角)1778个。创建民主法治示村(嘎查、社区)50个,创建“法律六进”示范点72个。

三、探索创新,跨越发展。一是为有效应对矛盾纠纷呈现出的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等特点,我市整合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联合启动了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成了2000平方米以医患纠纷、环境纠纷、物业纠纷、劳资纠纷为主的“一专多调” 的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了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险理赔中心、诉讼、仲裁多功能厅、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机构,依法开展基层调解、行业性调解、专家调解、远程调解,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远程法律援助、调解审判辩护、法律问题会诊等法律服务。中心常驻业务人员30余名,为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法律援助、司法确认、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自2016年10月运行至今,中心共接待群众5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800余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4件,调解成功112件,成功率达到90%。二是推动普法教育社会化,努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从街道、社区考核选拔政治觉悟高、热心社会工作的居民、退休干部、职工、教师500人,成立了乌兰察布市普法志愿者协会,为协会解决了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设党员活动中心、普法大讲堂、文艺活动区、书法摄影区、心理咨询室、安帮教育区以及综合办公区等各功能区,购置了法治文艺演出所需物品,定制了法治文艺演出制服。协会组成法治合唱团、法治锣鼓队、法治腰鼓队、法治舞蹈队等普法宣传队伍,编排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协会自成立以来,共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00多场(次),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材料30多万份(册),受到了各级领导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破解地广人稀、固定普法载体难覆盖的难题,统一定制了13辆普法宣传车,配发给市普法办和11个旗县市区普法办。普法宣传车配备LED全彩显示屏、高性能广播级功放,融入法治教育短片、法治动漫、普法微电影等普法内容,可在小区、广场、公园、广大农村、牧区等地区巡回流动播放宣传。同时宣传车可用于装载大量普法设施、资料,为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活动成本、提高了活动效率,有力地实现了动态普法、流动普法。

四、信息引领,提质增效。为适应信息化办公的大趋势,我市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投入,重点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多元矛盾纠纷调解平台、法治宣传平台等进行信息化改造,助推司法行政工作集中化、迅捷化、高效化。全市建成三级视频会议系统,11个旗县市区建成远程探视室。开展“信息化数据录入年”活动,司法行政业务软件全部完成数据录入。加大“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全市关注数量超过3万人。“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开通以来,共发放100万张便民联系卡,接听群众来电1万多人次,来访2500多人次,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4件。切实做到“热线连民心、服务满民意”,实现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需求的“零距离”对接。

五、强化培训,提升素质。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争创“双十佳”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展了各种学习培训工作。先后赴杭州、海口、昆明、武汉、西宁、重庆、深圳等地举办了法律援助培训班、律师公证培训班、普法骨干培训班、社区矫正培训班、司法所所长培训班、信息化建设应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6期、900人次,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完成了普遍轮训,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升。

登高能望远,厚积自薄发,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区司法局长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决贯彻司法厅党委部署,始终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个“四个意识”,统筹谋划,精心部署,砥砺前行,狠抓落实,以优异成绩向内蒙古自治区70周年大庆献礼,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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